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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192期1993年9月)
時勢評論:[聖靈月刊]「酒色財氣」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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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光


筆者曾於多年前,在本刊發表過「酒、色、財、氣」一文(一九六六年十月,舊聖靈報第一九四期)。近來殊覺「酒色財氣」害人之深,而願再來談談這可說是傷身害命之四害以告世人,並願與同靈共勉。

據報導:延安有一位一百四十二歲的老和尚,每天仍能肩擔八十斤柴火。他的長壽秘訣是「酒色財氣四道牆,人人都在裏面藏,只要你能跳過去,不是神仙也壽長。」這首打油詩告訴我們:人都被酒色財氣這四道牆所包圍,而無法跳得出去;假如你能跳過去的話,即使不會成為神仙,也一定能長壽。神賜人生命原可享受幾百年,只因為酒色財氣之害而未得享受天年。

雖然他也認為「酒無,不成禮儀;色無,路靜人稀;財無,不成世界;氣無,反被人欺。」但是,如要想長壽,就必須節制,不可過度,才是養生之道。茲分述如下:

「酒無,不成禮儀」麼?


現今世界,多以煙酒招待客人。當我國聖賢發見酒色財氣之害時,煙草尚未進入國土;因煙草之原產地是南美洲。但如今已發見煙草之害比酒更大,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所以各國都在推行禁煙、戒煙之舉。因此,如今要談酒之害,當把煙草包括在內,以識煙酒之害較為合適。

雖然沒有煙酒招待客人,似乎有失禮貌;但如果人人認識了煙酒之害時,就該明白煙酒乃是把你慢性毒殺的毒品,怎能看為是禮儀呢?如今杜會已有比煙酒更厲害的毒品,如:安非他命( Amphetamine)、古柯鹼(Cocaine)、嗎啡(Morphine)等,不勝枚舉,以戕害人身,使人身敗名裂,死而後已,真是不可不慎的時代了。

我的家鄉是嗜酒成習之地,每有酒席之際,即以猜拳、乾杯為競賽,定要弄到不醉不歸之地步。有一個寒冷的冬天,我的大堂兄爛醉如泥之後,騎單車回家的途中,掉入水溝。雖還能爬起到一個稻草堆避寒,但翌晨即被發見凍死在那裏。這是我第一次體認到酒害之大,但村人並不會因此而受到警戒。最近有一個表姪,年僅三十,去年九月來美留學,母親盼望他能藉著環境之遷移來改變他煙酒之癮。但他來美之後,仍然手不離煙,嗜酒如命。雖然染上了惡性感冒發過高燒,那天早晨仍然喝了酒,騎著腳踏車去上課,途中倒下來,昏迷不醒而被送到醫院,沒經半個月,終於回生乏術,一命嗚呼矣!煙酒之害,真是可怕啊!其他會上癮之毒品,其害當比此更大罷!

茲舉經上告訴我們應當戒酒之教訓數則以資參考。煙草以及其他之毒品,也當以此經訓為警戒;因聖經被著述之時代,尚無煙草及其他毒品之出現,故當以此戒酒之訓為儆惕。 酒是大蛇的毒氣,是虺蛇殘害的惡毒(申三十二33)。

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箴二十三31、32)。

醉酒的人,不能進神的國(林前六10;加五21)。

因此,聖經告訴我們:「好飲酒的,好喫肉的,不要與他們來往。」(箴二十三20;參:林前五11)。

「色無,路靜人稀」麼?


有話說:「真神創造鄉村,魔鬼創造城市。」因為鄉村的美好大自然景色,是神所創造的;城市的高樓大廈,遊樂場所,是以人的智慧所造出來的。鄉村人的正直純樸之人性,是神所賦與的;城市人的投機取巧之智慧,奸詐詭譎之行為,是從魔鬼來的。因此,城市越大,罪惡越多;經上所說的大巴比倫、所多瑪城等,豈非罪惡淵藪之代表?因此,我們寧可選擇路靜人稀的鄉村或曠野以助靈修,以免踏上罪惡充滿的大城市,受魔鬼之引誘以喪失靈命。我們若能認識這點,為了謀生而多從山地、鄉村趨往大城市的同靈,即當恐懼戰兢作成得救的工夫了(腓二12下)。

告子說:「食、色,性也。」人原有好色之本性,這或是因為真神按照自己的形像所造的人類,能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以管理神所創造的大地和一切的活物之故(創一26-28)。因此,神為始祖亞當造一個配偶而設立了婚姻制度(創二18)。於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帶有情慾的人類,未能安分守己,卻去放縱肉體的情慾,淫亂之事便充滿於人間。所多瑪城之被毀,以色列人在曠野死了二萬三千人,都是為了淫亂之故(參:彼後二6-8;創十九4-8;民二十五1-9;林前十8)。以個人來說,參孫因好色而敗亡(士十六1、4,15-22),大衛王為此罪而痛苦終身(撒下十一2-5),是經上告訴信徒們的訓戒。

如今的世代,淫亂之罪變本加厲,為此,神的忿怒亦日以加增,可怕的「愛死病(AIDS)」傳染之速,證明神對此罪之憎恨與懲罰。據統計,自愛滋病於一九七○年代發現以來,全球現有一千三百多萬人帶有愛滋病毒,二百七十多萬人已發病,其中二百五十多萬人已死亡。因此,美國哈佛大學的「全球愛滋病政策聯盟」主持人曼恩估計,公元二千年時,全世界愛滋病毒的感染人數將達一億一千多萬人,勢必蔓延失控,不可收拾。

茲舉數則戒淫之經訓以資參考:

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塊餅,淫婦獵取人寶貴的生命(箴六26)。

與婦人行淫的,便是無知;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箴六32)。

人所犯的,無論是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六18)。

色將使人喪失天國(林前六9-10;弗五5;加五19-21;啟二十一8)。

「財無,不成世界」麼?


聖經也記載:「錢能叫萬事應心」(傳十19下)。在這花花世界,確實無錢寸步難行;但是錢財是萬能麼?世上仍有許多事是金錢作不到的。例如:美滿的家庭,心靈的安息,不一定是靠著金錢可以買得到的;人的延年益壽,尤其是天堂的門票,更非金錢所能為力的(參:詩四十九6-9)。

所以人不該貪財,聖經也記載「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28),「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對於酒色之事,我們信徒還能加以慎戒;但是對於「貪財為萬惡之根」,卻少有認識而忽略禁戒。「神的國不在乎喫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但是有多少信徒在享受聖靈中的喜樂,豈不是像世人以追求錢財為樂?信徒之靈性無法長進,就是因為難過錢財之關。俗云:「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我國古代聖賢能認識到錢財之害而把「財」放入四害之中。豈僅我國聖賢如此,法國的小說家都德也說:「富貴實一極不幸之事;因在安適中的人,大多浮囂而不實,日流於墮敗,故決無幸福可說。」是故,柏拉圖說:「欲得真幸福,不在擴張家產,而在縮減私慾。」主耶穌叫我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十二15)。

茲舉錢財之害的經訓幾則以資參考:

勞碌的人,不拘喫多喫少,睡得香甜;富足人的豐滿,卻不容他睡覺。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貲財,反害自己(傳五12-13)。

那不以神為他力量的人,只倚仗他豐富的財物,在邪惡上堅立自己(詩五十二7)。

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四十九6-9)。

財主進天國是難的;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太十九23-24)。

保羅叫提摩太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豫備將來,叫他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7-19)。

「氣無,反被人欺」麼?


俗云:「軟土深掘」,「弱肉強食」;因而,便有「氣無,反被人欺」之言。但如因不願被人欺,而動氣以決雌雄,往往弄到「兩敗俱傷」,一無是處;何如忍一時之氣,以享海闊天空?因此,古人教訓我們說:「在你心中種植忍耐,其根雖苦,其果乃甘。」偉大的精神,便是靜靜地忍耐;所以主耶穌教訓我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五39)。保羅叫我們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而說:「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喫;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羅十二20、21)。

「氣」原為人之生命,有氣才有生命,斷氣便是死亡;正如「身體沒有靈魂(原文是靈)是死的」一般(雅二26)。所以養浩然之「正氣」,是養生命之原動力,也是培養靈性長進的靈修工夫。古代聖賢所禁戒的氣是「逆氣」,就是「怒氣」;因怒氣不僅傷身害命,亦將敗德壞行,我們信徒不可不多加慎戒之。

經上記載禁戒「怒氣」之經節不勝枚舉,茲舉幾則以資參考: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箴十五1)。

暴怒的人,挑起爭端;息怒的人,止息分爭(箴十五18)。

愚妄人的惱怒,立時顯露;通達人能忍辱藏羞(箴十二16)。

不輕易發怒的,大有聰明;性情暴躁的,大顯愚妄(箴十四29)。

石頭重,沙土沈;愚妄人的惱怒,比這兩樣更重(箴二十七3)。

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服,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雅三8)。

各人要快快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一19-20)。

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箴十六32)。

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恐怕你效法他的行為,自己就陷在網羅裏(箴二十二24-25)。


作者: 忠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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