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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
記憶裏,似乎沒有一件事會比在民國七十三年三月發生在我內人遺失一批重要文件更讓人憂愁的事,但......
結婚十年,省吃儉用,感謝主得以貸款九十萬元方式在近郊購得一間房子。有一天,內人在與銀行辦妥貸款手續並由建商處取回質押的九十萬元支票之回程途中,因再至稅稽處辦件公事,而將公事包(內有許多不動產文件、個人證件及九十萬元支票等)留置在機車行李箱內,當機車騎回家時,始發現皮包已不翼而飛!
整整三天,我們食不知味,睡不安眠,禱告也似乎顯得很無奈,缺乏信心。文件、證件是別人的,要重新申請夠煩人的,支票又是借來的,這件事怎會發生在我們身上呢﹖打電話向在台中的媽媽訴苦一番。
第三天下班後,岳母(當時住在我們家)即告之皮包已經找到了,裏面資料一件也不少,哇!真叫人不敢相信;更妙的是內人下班後敘述經過:原來今天有派出所的員警打電話給她,問她是不是有文件掉了﹖要她去認領;在前去認領無誤後警察告訴她說,有人打電話到派出所,表示在派出所斜對面的電線桿下有人「丟掉」一包文件,麻煩警察先生去拿......
趕緊向媽媽報喜,是三弟接的電話,說昨天台中家舉行家庭聚會時,媽媽特別交代大家要為此事同心代禱......,聽了真為自己的軟弱感到慚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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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姊妹們,世上財物的失落我們固然因愛惜而憂愁,但真正的「寶貝」─耶穌基督,我們是否業已漸隨波失落而不自覺呢﹖我們的主,祂雖體恤我們的軟弱,顧念我們肉體的需要(參:約二十一5),但祂更為我們在屬靈上的認識不夠而憂愁,祂為我們常在天父面前祈求呢!(來七25)。
讓我們互相懇求,禱告,代求......(提前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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