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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1期1995年4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主恩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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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郁

基督寶血所贖的基督徒,將肉體生命視為寄居的旅客,所羨慕的是靈魂的歸宿「更美的家鄉-天國」;因此,從信仰的立場來體驗詩篇中上行之詩,別有一番風味。上行之詩所收集的詩歌,一般認為作者自客地起行(一二○篇),遙見聖城山頭的迫切心境(一二一篇),以及踏入聖城的雀躍,發抒愛神的心(一二二篇);然因百姓悖逆神而受刑罰,所以再目擊聖城與聖殿失陷與收復的憶舊,倍覺心中的虧欠(一二三至一三一篇),於是再重返聖殿(一三二篇),而流連聖殿的院子(一三三篇)、殿內(一三四篇),飽嘗渴慕思歸,可謂喜極而泣。

詩篇一二七篇的作者,各有不同的看法;有人以聖經中所標示的作者,認為是所羅門王的著作,也有人以為是大衛為他兒子所羅門所寫的,但也有人以經文中所表達的情節,與尼希米時代復國的歷史故事類似,而認為是尼希米的作品。姑且不論是那位作者,我們可確知兩點:一是富足是由神而來;二是兒女為神的產業。

一、若不是神,人的用心即是枉然(1) 

第一節的「房屋」,在中希英聖經是用「house」與「家室」同字,因此房屋亦可以譯為家室,就外在房屋建造或內在家庭生活而言,都可解釋;然而它的經營都必須建立在信靠神的基礎上,才能心想事成,達到事半功倍之效。

在歷史的殷鑑中,我們可以看到舊約裏所記的一則示拿地巴別城的故事,是如何的極盡人的智慧,要來建造一座榮耀之城、通天之塔,然而儘管人的智慧能力到達何種地步,仍然禁不起神的作為,於是巴別的偉大工程,功虧一簣(創十一1~9);再看昔日的耶利哥城,以色列人僅依照神所指示的方式繞城、吹角呼喊,城牆就塌陷(書六12~15)。由此可知神的作為大過人的一切,因為祂是創造天地、主宰萬有的神。

人雖有建造房屋的意願和努力,若不是神的幫助,一切也就枉然。如防震技術世界之冠的日本,在建築物的防震措施上,相當的先進,已發展到能配合地震震波的彈簧、滑輪原理,以減輕建築物猛然的外力破壞;同時公共品質要求、防震的救難演習,均為世人所讚譽;但是一月十七日的神戶大地震,損失仍然慘重,單就死亡人數已逾五千人,無家可歸的也近三萬人之多,可謂是世紀的大浩劫。誠如箴言二十四章三節告訴我們:「房屋因智慧建造,又因聰明立穩。」人的智慧、聰明固然可以使建築物大大的提昇保固期,然而若不是神的憐憫與保守,事實告訴我們,一切仍是枉然。

第一節又告訴我們,神的眼目是無所不在的,神的能力也不受時空限制,若不是神看守城池,看守的人也是枉然。如同昔日亞蘭王便哈達率軍圍困撒瑪利亞城,仍因神的作為,使得亞蘭軍在慌亂中,撇下帳棚、馬、驢,忘了作戰目標,也只顧逃之夭夭而已(王下六24~七7)。如同箴言所說的,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箴二十一30)。

聖經提供我們相當多的造就,勝於一般坊間的圖書,因為她所呈現出來的,是來自於神的生命,與出自人的意志力無關。常言道,有志者事竟成,又說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或如西諺所說的,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一類的格言,勉勵人「要拚才會贏」,然而拚了不見得會贏,因為「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盡人事,聽天命」,是人類千百年來經驗的結晶。

當耶和華真神定意要讓祂的百姓出埃及,神藉摩西的手,以十個神蹟,如入無人之境,讓埃及人飽受痛苦,即使法老的王宮仍然無一倖免,逼得硬心的法老只有放手一途,也使埃及人不得不催促以色列人,快快的離開,因為他們說:「我們都要死了」(出十二33)。對於法老維護國家利益而言,以色列人的出走,真是損失慘重,綜觀其加諸在以色列人的重擔,甚至滅種的計畫,只因神的攔阻,一切如同泡影般的消失,最後追兵的行動,也是枉死在紅海之中,因此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敵擋耶和華(箴二十一30)。

二、若不是神,人的努力即是枉然(2)

傳道書說:「人在日光之下勞碌累心,在他一切的勞碌上得著甚麼呢?因為他日日憂慮,他的勞苦成為愁煩,連夜間心也不安;這也是虛空。」(傳二22~23)。何以人享受血汗所掙來的,他的享用會是枉然呢?因為人的勞碌是為了口腹,心裏卻不知足(傳六7),於是人為了要解決人生問題的無奈,主張人是「為工作而生活,不是為生活而工作」,然而它的理想反應,在社會上是微乎其微。

睡覺雖是我們人必有的生理過程,但是否能安然的睡覺,卻是人幸福、美滿的指標,人日有所思,夜就有所夢,因此豈能安穩睡覺!因此主說: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十二15),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現代人的生活相當競爭,不論事業或是學業,若未下一番工夫,很難出人頭地,因為這是日光之下不進則退的定理。今經驗告訴我們,人的努力,事實上是不能滿足,如同世人對台灣經濟成果的讚譽-「台灣錢淹腳目」,卻也換來「貪婪之島,生活在豬舍裏」的譏諷罷了。

二月十五日晚間在台中市的衛爾康西餐廳,一場大火又奪走了六十四位寶貴生命,其中有的是為人父母,有的是為人子女,也有的是手足,甚至也有一歲大的骨肉,在台灣的消防史上,可說是一場大的悲劇,我們除了為不幸罹難家屬致哀之外,更能明白人生命的薄弱與風險,誠如雅各所說的:「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雅四13~15)。

主耶穌說:我所賜的平安,不像世人所賜(約十四27),美門前的瘸腳痊癒,證明錢或人的能力,不及於神藉著人所說的一句話,套用老一輩信徒的名言:「有主可靠沒虧欠,沒主可靠真可憐。」因此我們盡本分所得來的,必在主裏蒙保守(詩三十七23~25;腓四10~13)。

三、唯有教養兒女,才是首要的(3~5)

我們都知道一幢房屋,若沒有人住在裡頭,那麼這幢房屋的毀損率很高,我們可以放膽的說,人丁旺盛的家庭是延長房屋壽命的不二法門,今我們靠主建立房屋或是家室,更必須培養虔誠、敬畏神的下一代。

人雖然忍受勞碌中的憂愁,為了生活不斷的努力,埋頭苦幹,但所得的東西有它的時間性,沒辦法使它永遠長存,如留下財產給子孫,並不是一件長久之計,因為先人的經驗說「富有不超過三代」,此意並不是財產價值降低,乃是子孫德行敗壞,揮霍所致。兒女是神託給我們為人父母的責任,我們只是做神的僕人,代替神管理、經營產業而已;兒女也是我們的幫助,在古時,人多可幫忙耕作、牧放牲口,賺錢維生,甚至可以保護家園,使家族在地方上有光彩,免於欺凌。

兒女既然是神的產業、我們的幫助,更是我們看重神賞賜的具體表現,因此我們當趁著小孩年幼的時候,教授正確的信仰觀念,使他們年紀愈長,愈能體驗神的慈愛與誠實(參:王下四5~7),終生不偏離神的道路(參:箴十九18,二十二6 )。然而現實的功利社會,年輕一輩的夫婦忙於事業,子女大都委由上了年紀的祖父母照料,再不然就是請保母來照顧,但是我們不禁要問:孩子!我要給你的是:快快長大,用功讀書,有高學歷,或賺大錢,擁有高品質的享受嗎?若是這樣,台灣近幾年來會淪為倫理不彰、犯罪急劇攀升等現象,不無道理。

由於神授予父母有其責任,所以才會有要求子女「當孝敬父母」的必然性(出二十12;弗六1~3;西三20),基此,我們當盡心盡力以「時間換金錢、以親教換取事業」來教養下一代,方能使子女在父母的愛中、在正確的信仰中長大成人,如同撒母耳得力於父母的教誨、提摩太受虔誠的外祖母與母親的薰陶一樣。

結語

詩篇一二七篇,可謂是一篇「神與人,人與神」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縮影。今我們能夠真正的認識神的美德、能力,及祂的奇妙作為(詩七十八4),必能永遠的信靠祂,也能由祂帶給我們真正的平安與喜樂,如同詩篇二十三篇良牧的情境。又能真正的認識神,必定深知家庭的重要,夫妻一體共同來教養子女,善盡一個忠心且有見識忠僕的責任;另一方面更能讓教會宣牧中的-子女,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同沐主恩。


作者: 子郁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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