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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3期1995年6月)
主題特寫:[青年團契]新新人類的告白──青少年 vs. 編輯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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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



前言

在現今新新人類的觀念、思想、行徑愈來愈脫離舊有傳統軌道下,甚至因其自我意識強烈造成社會事件不斷,引起社會恐慌時,本社特別於今年二月分,邀請了幾位教會中的青少年,與我們一起簡短座談,聊聊新新人類的生活、周遭事件及他們內心的告白。這些來自各高中、高職、專科……,甚至曾遊學國外的十六、七歲新新人類,讓我們聽聽他們怎麼說。


飆車,太危險了! 

編輯:你們所認識的人有沒有飆車的情形?

強:我住林口,那兒有中正體育園區,是臺灣最有名的飆車場,就在我家附近。我去看過別人飆車,但自己沒加入,因為沒戴安全帽,太危險了。

瑞:班上有個同學對我透露,飆車很棒,讓他很興奮,容易得到快感。我雖然質疑,但是我騎車喜歡騎很快,這倒是真的;我騎快,是因為有一種很好的感覺。那位會飆車的同學他功課不好,他的朋友也都是如此;班上功課好的都不飆車。

編輯:由這簡短的個案背景,我們可以知道,大部分參與這活動的,幾乎都是因功課不良、家庭有缺憾或缺乏朋友的緣故,轉而求取這些同類的朋友。

福:教會有一個弟兄,他都騎摩托車來聚會。我們常相約打球,我每次坐他的車,眼淚會從眼睛旁邊飛出來,可見他騎得有多快了;尤其過橋時,他都喜歡走汽車道。他有一次對我說,他跟同學騎車去玩,時速一百多,看到前面還有一個騎比他快,於是就加油衝了過去;但那被超過的,心裡很不高興,便騎更快。我那同學後來沒有再超過他,因為有時會惹來對方的不快,容易摩擦生事。

玲:飆車的人數真的有很多。

強:我有個同學,看到我買一部車,他也跟著買一部新車。他看到同學們騎車的速度及馬力都太帥了,就羨慕得不得了,所以不只是電視及媒體的渲染,同學之間的影響也很大。

編輯:你們有機車駕照的舉手一下?

(一陣笑聲,全部掛零)

福:明年才能考啊!

編輯:那沒騎過機車的有沒有?

(大家都不好意思默認。)

編輯:談談你們為什麼喜歡騎快車呢?

強:我在國中時代,就買一輛車專門要來飆車(當時未信主)。每次騎快車時都對自己說,這不是飆車,這是趕時間,但是我騎的姿勢,就跟飆車沒什麼兩樣。為什麼要騎快呢?第一:要讓人家知道我的車比誰都快;第二:我技術好;第三:耍酷、耍帥;現在想想,真是一種無聊的行為。現在不飆了,因為後來連車都毀了,才知道是主耶穌的懲罰。

玲:以前喜歡騎快車,現在不喜歡。 

編輯:喜歡被騎快車的人載嗎?

雅:覺得好恐怖喔!

傑:有一次我同學載我,要經過一個紅綠燈,他只瞄到紅燈,以為紅燈完了將換成綠燈,就加足馬力快速衝過,剛好那時他往左邊看了一下,正前方有一輛摩托車停在路中央,他閃避不及,結果擦撞到對方機車的左下方,空氣濾淨器整個被剝掉一半,非常驚險!那次還好沒有人受傷,當時他一加足馬力我就開始害怕,勸他也不聽。

強:當我愛騎快車時,教會的弟兄規勸我,我覺得他說的很對,自己再仔細細想想,生命也滿寶貴的,是該把速度減慢的時候了。若被撞死了怎麼辦?到主耶穌那裡不好交代?說自己是被撞死的,不好聽嘛,是不是?

編輯:討厭飆車族嗎?

惠:很討厭!

強:噪音污染。

傑:我覺得他們是為了要標新立異,為了要贏別人,因為他們功課跟不上人,也沒別的事可以做,就只好去飆車。所以這雖是滿可笑卻也滿可憐的;是一種盲目的行為,沒有目標。

玲:我哥哥是在過年前因飆車而過世的。因為朋友的車要試車,朋友不敢試,就逼他下去,他為了友誼,也可能是想在朋友面前講義氣,結果飆一飆飛出去了,當場死亡。死得很不值得……

瑞:我騎快車時會很注意安全,因為我很怕死,紅燈絕對停下來。

編輯:好,那我們進入第二個主題。


吸毒,那是一條不歸路!

編輯:你們同學當中有沒有吸毒的例子?

惠:我有一個國中的朋友,本來我不知道她會吸毒;有一段日子她沒來學校,有一天打電話給我,叫我去她家陪她。她有吸那個東西給我看,還問我要不要?我當然說不要。後來她告訴我很多事情,她的身世不怎麼好,媽媽跟別人跑了,而爸爸並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甚至逼她從娼;她就這樣離家出走,跟男朋友住在一起。有一次她男朋友需要用很多錢,就叫她去陪酒、賺錢;她因而認識很多幫派人物,也染上了毒癮。有時她會來學校找我,我覺得奇怪,她怎麼愈來愈瘦,就勸她不要吸了。後來她會拿刀片去割手腕,還給我看痕跡;她說要得到那種東西也不容易,要聽「大哥」的話,甚至要做些犧牲。她就這樣,愈陷愈深了!

福:我曾經想像過吸毒的樣子,聽人家說那種感覺很好,電視上也有演啊。但我是絕對不會去吸毒。

雅:那是一條不歸路。

編輯:你們知不知道吸毒的方式?

惠:喔,我有看過。她拿一個像康貝特的瓶子,拿著吸管和打火機,然後深呼吸,告訴我說:「很爽」。

傑:我在英國的時候看過很多。第一次看到人家吸毒嚇了一跳,他就在操場中間,因為大家都在玩足球,沒注意到他。他把一些白粉包在紙袋裡,然後開始吸,看到我還傻笑一番,表情呆滯,我就知道那有問題。後來上了高中,一大堆同學吸菸,他們還自己捲菸抽,然後摻一些「東西」進去。我還有看過有一種塞在鼻孔的,聽說在學校旁邊的店就可以買到,他們趁老師不注意的時候吸,吸完後看到他們頓時精神變得很好。英國的吸毒情況很嚴重,相對之下,台灣還不至於那麼氾濫。

編輯:你們覺得有吸過一次後就會上癮嗎?

強:如果定力不好,就會。

瑞:曾有一個同學,他是因找不到正當的管道紓解壓力,心中壓力日增,而想獲得一時的解脫,也是因為好奇而吸毒,但就那麼一次,之後罪惡感很重,於是不再嘗試。


自殺?不,還是活著好!

編輯:你們聽說過哪些自殺的例子嗎?

強:嗯,有。我國中二年級時受洗的,那時剛受洗,什麼都不懂,乖乖的,一副老實像;但不巧被班上一位太妹型的女同學看上,她三番二次要我跟她約會,我都拒絕,到後來她實在太過分了,甚至鬧到整個年級都知道。我們起了很大的爭執,我說:「我絕對不會跟妳在一起的!」,她非常傷心,跟我說她要自殺,就在我面前拿了一把刀,我不管她就走出去了。她有沒有自殺,我不知道,但都沒有來上學了。我覺得青少年時代的女生,太感情用事!

雅:以前國小一、二年級時,被媽媽打,就悶在心裡很不快樂,真的很想學電視演的那樣從樓上跳下去。現在聽傳道說自殺也是犯罪,就不會想自殺這樣的事了。

傑:像我就從來沒有想過,活得好好的,幹嘛要自殺?

瑞:高中時,學業及聖工上的壓力很大,覺得好累,就想:如果不在這世界上會不會好一點?

惠:小時候稍受到挫折就很難受,想自殺,還想過很多種方法,像安眠藥、上吊、瓦斯等,但想一想,死相都很難看,也沒勇氣去做了。

玲:我有個朋友自殺過五次,原因是被男朋友拋棄或與父母意見不合,試過割腕、跳海,但都被救活了。她勇氣不怎麼大,可是又很容易衝動;有一次吃安眠藥因受不了痛苦,趕快叫媽媽帶她去洗胃。我覺得情緒比較容易衝動的人會真的去自殺,而一般人都是念頭一閃而已。

編輯:你們通常用什麼方式表達你的情緒?

惠:哭啊!

雅:摔東西。

強:砸門。

惠:禱告。

玲:寫日記,邊寫邊哭。

編輯:當你們這樣發洩的時候,別人能否了解你的感受?

惠、強:可以啊!

編輯:有沒有聽過自殺成功的例子?

雅:有啊……。我覺得她很笨。

惠:我很慶幸以前沒有去試,雖然日子不是天天都很快樂,但無論如何,還是活著好!


看電視,打發時間嘛!

編輯:好,那我們再進入另一個話題。請說說你們一天看電視看幾個鐘頭?

玲:整天。

強:我看電視最高的記錄,是從早上八點開始看,直到晚上家人都睡著了,我繼續再看,關機的時候是隔天早上八點。

惠:哇,有夠厲害!

雅:我不一定,如果要趕作業,就看的比較少,平均差不多二~三個鐘頭。

傑:我只要放假就想看,坐在沙發上,就會自動打開電視看。

編輯:都看哪些節目呢?

惠:卡通。

瑞:哈……,我附議。

雅:還有連續劇、日本偶像劇場。

強:國片的喜劇。

玲:MTV,看帥哥啊!

傑:MTV的音樂好聽,拍攝的手法也很好。

編輯:為什麼愛看那些節目呢?是要輕鬆一下,還是習慣?

瑞:無聊嘛!

玲:打發時間啊,不想睡覺也不想讀書時就去看電視。

編輯:如果你喜歡的節目跟聚會時間衝突,你會選哪一個?

惠:我會看電視。

瑞:我也是。

傑:我會去聚會。

強:每次都有這個例子。當我洗完澡準備要出發去聚會,但看到好看的節目,就一直看下去了。

玲:我是看情形啦,如果媽媽不在就留在家裡看電視,如果媽媽在就去聚會,因為她會要我去教會

編輯:你覺得電視節目的情節會左右你的思想、觀念嗎?

惠、雅、傑:會呀!

雅:有時看到很喜歡、印象很深刻的故事,那一段期間故事就會在腦海中盤旋。

瑞:甚至會模仿。像我看完「魔鬼終結者」,就真的很想去剃平頭(眾人大笑),後來沒有去剃啦!

編輯:看到電視上演出的愛情故事,男女之間很容易就想談戀愛,你們會不會也很想交男女朋友?

雅:如果沒有教會的約束可能就會。因為傳道的講道使我們了解,那是現今社會上的風氣,很可能會越過信仰的界線;而我們基督徒留在界線這邊就好,不要逾越。


男女間的關係,同學中己很開放!

編輯:同學之間有沒有人同居呢?

傑:我在英國的同學有的已有孩子了。我覺得他們什麼都不懂,十六歲就跟人家生小孩,實在沒有自尊。在英國甚至有為未婚媽媽辦的學校,一個個挺著肚子的女孩坐在那邊上課;英國人對這種現象早就習以為常。

瑞:我是有一次聽同學說的,在中南區某一個學校有一個女生,經常跟宿舍的男同學發生關係,次數還很多,整個宿舍都知道。據說可能是高年級功課壓力太大,而藉此紓解壓力。(大家議論紛紛)

玲:我覺得這像毒品,會上癮的。

編輯:同學之間會不會避諱談這個,他們的性經驗情況會不會很坦然跟大家講?

雅:對熟的朋友會講,他們覺得這是很平常的事。

強:我們班上有個男生與女朋友同居,他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全班都知道。

芬:那他會不會把這事當作像「戰利品」般地炫耀呢?

強:會喔,他甚至把女朋友帶來班上。

編輯:你們現在有沒有男女朋友?

強:沒有。

瑞:沒有人會承認的。(大家頗有同感,笑)

傑:喜歡、欣賞的倒有。

雅:那就很多了,從幼稚園就開始有喜歡的人了。

編輯:你相信男女朋友最後都會上床嗎?

瑞:基督徒不會啦!

玲:我讀的學校很開放,男女生在一起的情況很普遍,甚至有人認識不到一禮拜就上床了;即使知道他們以後不會結婚。

傑:我知道有個例子:是男生在做這種事之前會先跟他女朋友說,那只是一夜風流,而那女孩子也願意。

編輯:如果,我是說「假設」啦,萬一是你們與別人發生性關係,你怎麼辦?

傑:悔改……。(笑)

雅:來不及了,來不及了,真的。

福:要準備下地獄了。

瑞:這倒不一定啦!

編輯:聖經中第七誡是指與你的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婚前的性行為是「苟合」,在舊約裡男方必須出錢把她娶回去。

芬:那如果是未信主的呢?

編輯:那也要把她娶過來,不然男方就要一輩子獨身;否則他若與其他女子結婚,就是犯姦淫。

雅:最好都不要去犯,否則在一生當中就會有一個污點。

瑞:什麼「最好」,根本就是不可以!

惠:現在社會上男女朋友的進展很快,似乎愈來愈向西方社會看齊。只一味學西方人的開放,但只學到他們的缺點,沒吸收到優點。

編輯:為何要強調嫁娶主內?一方面是神與我們的約定,一方面是這世代太亂了,若另一半是未信主的,你根本就不知道他先前是否已與別人發生性關係,若與之結婚,就犯了姦淫。所以說不可與未信者通婚,是有道理的。

編輯:就你們的理解,同學們為什麼有同居或上床的情況呢?

瑞:沒有性知識。

惠:渴望性行為。

福:性慾衝動吧!

強:好色。

雅:在MTV裡,也有人做,他們一邊看錄影帶,一邊就有曖昧的動作,服務生也不會管。

福:有一個同學加入色情錄影帶的會員,每次都會拿十幾卷帶子回家,其他的同學也會一起看,看完還叫他再去換新的回來。

傑:曾在法國看到地攤上擺著「情趣商品」,我心想怎麼有人買這種下流的東西,再一看竟是MADE IN TAIWAIN !覺得好丟臉,就趕快離開了。

芬:我覺得學生靈恩會每次都應安排一次這樣的課程(絕不可有婚前性行為),請長執特別來上這一堂課。如此從國一、國二……一直聽到大專班,這樣大家就會謹記在心。


打工,自己賺錢、積存工作經驗啊!

編輯:你們有打工的經驗嗎?為什麼要打工?

強:我禮拜天都會去做室內裝潢、房子整修的工作,我比較喜歡勞動。覺得這麼大了還跟父母要錢不應該,他們在外面勞累,我多少要分擔一些家裡的開銷。

瑞:我會想去學很多東西,就自己去賺學費。我喜歡擔任的工作是家教,既輕鬆,鐘點費又多。

雅:打工是積存工作經驗,以免畢業後容易被騙。

編輯:知道你們同學打工場所的情形嗎?

強:PUB啊、撞球場、KTV……,賣檳榔的也有。

瑞:速食店、飯店服務生啊、還有加油站。

玲:調酒、吧檯、在補習班打電話。

編輯:如果要你選擇打工,你會選哪一些?

雅:不受拘束、時間自由及環境單純者。

強:我會考慮興趣。

玲:我現在是白天上課,晚上在安親班當老師。當初要找工作的時候,我爸爸交代要在單純的地方打工。

芬:我不用打工是因為家裡能提供足夠的金錢支援,我覺得自己很幸福。

傑:我是很懶得去打工。


信仰對自己的造就

‧正確信仰能灌輸自己許多判斷是非的觀念。

‧小時候被父母逼著上教會,直到得聖靈後,才真正感受到信仰對我的幫助。

‧信仰激勵我課業上進。

‧信仰指引我的方向,使生活有目標。

‧我喜歡參加中級班,因為在教會內能感受到主內同靈之愛,相較之下,學校的同學都為自己的利益,少有人情味。

‧教會長執的約束,使我走在順利的道路上。

‧信仰使我體驗到主親自帶領、管教和引領。

‧信仰讓我懂得拒絕一些誘惑。

‧信仰像繩子一樣拉著我們,不讓我們逾矩。


編者註:因考慮保護參與座談之青少年,避免帶來他們無謂的困擾,以上座談人稱均以化名代替。






作者: 本社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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