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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3期1995年6月)
主題特寫:[青年團契]螢光幕下的新生代──談電試教育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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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杰



二十五年前電視這方形怪物挾著雷霆萬鈞之勢,聲色俱厲地闖入台灣社會,經過幾年發展至今,它幾乎佔去了人們大部分的時間,也填滿了人們的心靈空間。所謂「電視百寶箱」、「電視保姆」、「電視兒童」等大家耳熟能詳的時代新名詞,說明電視取代了許多角色,年輕人甚至聲稱:「我們是電視陪伴長大的!」大眾對於電視的掌聲與噓聲固然都很大,但我們仍得承認:電視是有史以來,對人類思想和行為影響力最大的傳播媒體。

電視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威力,在於螢光幕小小方寸之間,幾乎包羅萬象,它能滿足人們的各種心理需求,如:求知慾、開拓眼界、調劑身心、宣洩壓力;又兼具圖畫、語言、文字三種符號,極盡聲光之娛,對人類感官的刺激不言可喻。因之,在眾傳播媒體中,它所發揮的功能與果效最普及,對人們也最具感染力,其傳播力量之宏大與功能極迅速。

電視有聲音與畫面,表現生動活潑,多以故事方式敘述,因此極具說服力。美國每年約有三百億美金投資於電視廣告,我國亦有一百二十億新台幣用於電視商業宣傳;如電視沒有影響力,廣告客戶絕不會如此慷慨投資。兒童自六個月起,就是電視的基本觀眾,以後他們又長期曝露於電視中,他們因年齡太小,沒有分辨節目內容「真實」與「幻想」的能力,因此行為表現很容易為電視所誤導。

心理學家認為,3~8歲的兒童是觀察學習最敏感的時期,他們在電視上所看到的事務,經常認為是真的,而且印象深刻;如果兒童認同電視中之人物,看電視如癡如迷,並且崇拜電視中之主角為英雄,在這種情形下,他就會學習主角的動作,摹仿主角的作為。犯罪學者蘇哲蘭與克拉塞均證明犯罪行為是學習而來,包括犯罪動機、勇氣、技巧,與犯罪後之態度與合理化之辨解等;尤其後者,證明犯罪多係從傳播媒介學習而來。

根據研究發現自電視普及後,兒童學習過程已有顯著的改變:(一)兒童傳統學習過程: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二)兒童現代學習過程:電視教育→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在傳統的學習過程中,兒童係先接受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在此時期,父母與老師係將傳統社會價值與道德標準,以諄諄善誘方式,一點一滴耐心地注入兒童腦海中,俟逐漸長大,他們的觀念與行為,通常大致均能符合傳統社會的價值標準。但現在兒童的學習過程,係自六個月起,當他們的腦海仍是一片白紙時,就毫無選擇地接受電視的教育;在此過程,使電視教育先入為主,代替了最珍貴的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甚至在某種情形下,家庭與學校教育已有事倍功半之感,似乎已無能為力,這是當前形成青少年問題的主要原因。

電視為人類社會帶來豐富的文化資產,是無庸置疑的,我們也從其中獲得所需的知識與娛樂;而其對觀眾的價值觀、思想型態與行為的塑造,卻應該是我們所關心的焦點。曾有位主內中學生告訴教員,家長陪他們看電視節目,來認識現世人際關係的複雜與人心之險惡,這告訴我們如何迎接電視向基督徒父母所發出的挑戰。國外看電視有所謂「批判觀賞教育」,就是父母與孩子看電視時,教導他們有批判性的態度;此種觀賞方式,一是養成親子互相討論的習慣,一是嘗試分析節目。香港所成立的「電視意識覺醒學會」,目的亦在訓練觀眾積極有效地使用電視,並批評節目的素質和潛在意識。教導孩子如何分辨出電視所塑造的世界假象及混淆的價值觀,實在是父母所責無旁貸的!

如今電視的普及性深入每一個基督徒家庭,身為基督徒的觀眾,既然是靠聖靈脫離了魔鬼的轄制,就不要再受電視的轄制而失去靈修事主的自由。吾人更要融合經訓,引導自己與子女以真理為標準,求聖靈時常澆灌在心,約束我們的眼目,保守基督徒應有的心性,使我們在面對電視文化的衝擊時,能知何為神善良、純全可喜悅旨意,心意更新而變化,懂得愛惜光陰,做聰明人,穩立腳步於時代潮流中。






作者: 梁文杰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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