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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3期1995年6月)
真理論壇:[聖靈月刊]保羅的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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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原名掃羅,保羅是他的羅馬別號,拉丁文寫為「Paulls」。保羅的一生,有點戲劇性的劃分為兩個截然不同的階段:前半生他無所不用其極地迫害基督徒;後半生他徹徹底底地獻上身心給耶穌。無人預料到,他的獻身事奉竟達到接近完美的地步,千百年來成為一代一代基督徒的楷模。本文僅就他的獻身經歷略作查考,願與已獻身,和有意要獻身,及所有的同靈作彼此的勉勵(參:羅十二1,十四7~8)。

保羅是以色列人,屬便雅憫支派,生在大數,出生就有羅馬國籍。他長大於耶路撒冷,受教於名師迦瑪列門下(羅十一1;徒二十二3、29)。自少年時代,他就十分憎恨基督徒(徒七58~60);日後更成為迫害教會的領袖人物:到處口吐威嚇、兇殺的話、進各家拉男女信徒下監、出名定案使信徒被殺、屢用酷刑強迫信徒說褻瀆的話、追捕信徒直到外邦的城邑、多方攻擊耶穌的名字(徒八1~3,二十六10~11,九1~2,二十二4~5)。

正當他奮全力逼迫教會的時候,主的選召驟然臨到他身上。那是在他將到大馬色的路上,忽然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保羅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又說:「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徒九3~6,二十二5、10)。掃羅從地上起來,眼睛已瞎,三日之久,不吃不喝。後來主差遣亞拿尼亞去為他按手,叫他能看見,且被聖靈充滿;又為他施洗,洗去他的罪(徒九8~12、17,二十二3~10、16~18),自此展開了保羅的新生。

是什麼因素導致保羅在蒙召之後有徹底的改變,使他獻上身心的每一分力量去完成主所託付的工作,使他甘赴三次艱苦的傳道旅行,蒙受高度的危險與逼迫,寫出多封有永恆價值的書信,最終坦然接受監禁和處死?藉著聖靈的帶領,謹將其因素分析如下:

一、他不敢違背從天上來的異象

保羅曾在亞基帕王面前見證說:他在大馬色的路上,主對他說:「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他因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先在大馬色,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人悔改歸向神(徒二十六16~20)。主如此清楚的呼召,是保羅獻身的主要動力。他知道承當傳道工作是一項苦差,他卻不敢違背從天上來的指示。他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九16~17)。基於此,他順從地踏上獻身之路。

二、他不斷地感受主愛的激勵

保羅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保羅深知罪人的結局就是死亡與永遠的沈淪(羅六21;帖後一8~10),人無法因行為或靠律法得救。在這絕望的時候,主道成肉身來到世間,替我們的罪受死,第三天復活,成為救贖的根源,祂的救恩要白白的賜給一切相信的人。這種大愛不斷地激勵保羅,他感歎說:「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為報答主的大恩厚愛,保羅不得不為主而活(參:加二15~16;弗二8~9;羅五6~8;林前十五1~5;羅一16~17,三24~25)。

三、他要得著基督

保羅說:「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7~9)。他蒙主特恩,曾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在樂園裏,聽見隱祕的言語(林後十二1~4)。因此,他看過天國的榮耀,深知與主同在的幸福。他說:「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3)。他認為捨棄世間的一切名、利、享受,且受盡各種的苦楚,若能得享天國永福,是十分值得的。他說:「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8)。又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他渴慕那不朽、永存在天上的基業,就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他來得的獎賞。

四、他要領萬人同得救恩

保羅說:「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3)。他深知得救的重要與美好。他認為:「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羅一14、15)。他對哥林多教會說:「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林後十二15)。談到以色列人,他說:「弟兄們,我心裏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羅十1)。他一心一意要把得救的福音傳遍各地,他說:「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祂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羅十五20~23)。可見他是多麼迫切渴望人類的得救。這種愛心與責任感,催逼他獻身,以廣傳福音為終生職志。

五、他甘心背起十字架跟從主 

主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27)。獻身當傳道,需具捨己、吃苦的心志,保羅確實作到了,且成為最偉大傳道人的典型。根據他的自述,略舉他為主所受的苦難與犧牲的精神如下:

(一)所受的苦難

1.迫害苦

「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林後十一23~25)。

2.生活苦

「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林後十一25~27;參:林前四11~12)。

3.精神苦

「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林後十一28~29)。「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四12~13)。

(二)犧牲的精神

1.為信徒的犧牲

他對信徒,有父母之愛(林前四14、15)。他說:「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帖前二7、8)。

2.為主耶穌的犧牲

他第三次出國傳道回來,要往耶路撒冷去。聖靈在各城裏向他指證說,有捆鎖和患難等待他,但他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二十22~24)。當先知亞迦布得啟示,預言保羅到耶路撒冷必被捆綁之時,他說:「你們為甚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徒二十一10~13)。果然他在抵達耶路撒冷不久,即被捆綁;後被送到該撒利亞,囚在監裏約兩年,最後在羅馬為主殉身(參:提後四6)。

保羅成功地走完他的獻身之路。當最後他明知將要殉道,心裏並沒有害怕,沒有遺憾,反倒充滿喜樂與安慰,因為他確知「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提後四7~8)。深願親愛的獻身同工及全體同靈皆以保羅為榜樣:完全順服主的異象與啟示,時刻深思主的大愛,一心想望得著基督,奮力帶領萬人同得救恩,天天背起捨己、受苦的十字架跟從主。主必要加添我們的能力,打勝美好的仗,跑盡當跑的路,守住當守的道,與保羅一樣成為百戰百勝的精兵,將來得以享受那極重無比且存到永遠的福樂與榮耀。但願主幫助成全。願一切榮耀、尊貴、感謝都屬於主耶穌聖名。哈利路亞,阿們。


作者: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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