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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4期1995年7月)
主題特寫:[青年團契]成為新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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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笛



這是一個十分強調自我意識充分表達的世代,到處聽到「我有話要說!」公來說理,婆也不甘示弱,老的、少的頭上各頂一片天,誰怕誰!你說長江後浪推前浪也好,說五陵年少輕薄兒也好,總是,在人生舞台上,他們好像比傳統記憶中要早些躍上檯面,不再只是「有耳無嘴」的囝仔,他們不願只照著口令作動作,他們已嘗試自己寫劇本,寫他想演的、想表達的──新新人類,於焉來也!

所謂新新人類,他們的形象標誌、思想特徵、言談舉止,在此策劃主題之下,一系列的論述中已非常詳盡,不待多言,不管你的感受如何,認同度如何,都要面對這來到你眼前的事實。遽變的世代,產生了不同於往昔的社會體制、價值觀、道德觀,故而親子關係、家庭關係或教育方式等,都在改變,父母師長的權威,逐漸被淡化,傳統約束力量的影響,也日益式微,就因為這些因素、這些事實,使兩代之間,溝雖益深,「新」、「舊」人類之間,對立越銳,這豈是我們願意見到的?

邇近,國內教育界、出版界發生的一些現象,值得社會大眾加以省思。首先是台灣大學女研社連續放映A片,造成未演先轟動,放映期間學生熱烈反應的現象;其次,是國內某出版商推出的黑色書刊,諸如「完全自殺手冊」、「完全報復手冊」,已造成某些模仿案例(以青少年尤然),引起檢調單位的注意,並著手調查。其他已不算新聞的案件,如飆車族砍人、搶劫事件、國中學生持械殺人、毆打老師……看過報導之後,除了連搖幾個頭之外,也不能如何,這些都顯示我們的社會病了,青少年問題亮起了紅燈,大家都不能再忽略青少年犯罪的嚴重性。

青少年的犯罪,本是世界性的問題,各國都感到棘手,教育專家、學者會診,多少處方問世,但效果仍不樂觀。因為物質文明的提昇,造就了社會的絢爛表象,形成了紙醉金迷的環境,但這些卻要付出多少純樸的民風、和樂的家庭作犧牲才換得,所以一些有識之士不斷提出呼籲:改革「社會價值觀」才是治本之道;這些青少年是我們社會走入偏頗亂象的代罪羔羊:大人在爭逐名利生活中迷失了,小孩子也在沒有是非標準的社會渦流中沉淪。《遠見》雜誌最近一份調查顯示,新新人類對政治人物的崇拜遠不及對成功商人的崇拜,在「什麼最能代表台灣」的問題中,他們認為錢最能代表台灣;小小年紀,在各種場所中打工,不問工作是否適切、純淨,只求早些賺錢,生活比別人更風光才有面子。這種自幼建立的扭曲價值觀,怎麼能期望明日的社會是清明、純樸的。難怪一些犯了校規的學生,寧可被記過而不願被理光頭,認為面子重於裡子。社會裏上上下下充斥一片重視外在、看得見的、有形的價值,忽視內在、看不見的、無形的道德規範,實在值得憂心;有心人士想要有一番作為,卻往往敵不過世俗潮流的沖擊。如老師願意本著良知善盡傳道、授業、解惑之責,也深知「教不嚴,師之惰」之明訓,但現實環境卻叫他不得不明哲保身;警察冒著危險、犧牲睡眠,在深夜裡從特種營業場所帶回一票青少年,請家長領回,換得的是家長一頓奚落、指責、怪罪……。

從前述書刊的暢銷、前述事件的泛濫,連同台灣當前怪力亂神充斥的現象,正反映國內虛無主義的橫行,精神生命欲振乏力的實況,此正是聖經中所提到的末世饑荒現象,心中沒有神的話語,不識真神(摩八11),亦即撒但運行在人的心中,行各種不義的詭詐(帖後二9、10)。我們期盼台灣社會必須儘速凝聚道德力量,超越當前不健康的脫序狀態,回歸寧靜單純;這樣的期待,有賴於整個相關社會團體的投入,方能有成。我們要有瞭解本身能力的自知之明,但也須有不規避責任的道德勇氣,所以祈求天父真神賞賜我們智慧的心,讓我們善盡一己綿薄,共同為和諧的社會,付出應有的努力,不管世局如何變化、潮流如何洶湧,我們要深信,人的靈,就是神所放置在人心中的明燈,是永不泯滅的(箴二十27),有神的油添加其內,將會大放光芒。

面對這樣的世代,我們當有怎樣的認識與因應措施,試由三個方向來談:


一、教會當如何看待新人類

面對什麼人,就作什麼人,為的是要帶領他、得到他(林前九20~23);你認為他太叛逆了、太不傳統了,就對他敬而遠之,教會將失去許多新血輪,你也將發現在各山崗上有很多迷羊,流離失所,無人去尋,無人去找(結三十四1~6),這是先要持定的觀念,不要規避牧者的責任。

除了接納,更應該溝通,把是非善惡、神面前的絕對標準告訴他,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在舉世真理不彰、是非不明的時候,教會仍噤若寒蟬,世界將越趨敗壞,所以教會不可失聲,他們或聽或不聽,總是要讓世人,尤其是信徒知道神是在我們當中鑑察的(結二4、5)。

比方說,最近大專生推出一連串新鮮舉動,令人目不暇給,諸如「校園同性戀日」、「女生看A片」、「情慾拓荒」等荒誕不經的活動,社會大眾只能從自主思維的觀點來看待這些事,認為是知識分子在意識、觀點上爭取自由、獨立的正常表現,甚至是一種社會越趨成熟的現象;殊不知這種爭取、這種表達,實在是未蒙其利,先受其害,許多自以為是自主了、多元了、解放了,卻毀了大好前程。慾望原是人們珍貴的隱密力量,即人格發展的一環,如吃喝拉撒一樣的自然,但漸漸成長,從理智中知道要忍、要等,如果一個大人還是只求慾望的滿足,罔顧周圍環境狀況,即是適應不良,將造成某些官能的障礙;所以應把情慾力量昇華,投入有創造性的工作中,以利人利己。這也就聖經中昭示我們的: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要結出聖靈的果子……(加五16~23);否則一切的自主都可能淪為自我踐踏和自我毀滅,換得的是悔辱與更多的不平等。而吾人有宗教信仰,更應瞭解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當在身子上榮耀神,任何行事都應以榮神益人為前提,透過所有崇拜、團契、共習的機會,教會宜有嚴謹而明確的信仰立場宣示,使青年能知道合法的事情並不一定合道理立場,全民宗教教育的深入紮根,實在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二、對父母親的建議

距離十來歲的年紀實在太遙遠,遠到記不得那時的自己是什麼樣子,在想些什麼?所以每當與孩子面對面時,就不知聊什麼好。這是為數不少現代父母的煩惱,而看到報章雜誌上的報導,深具恐懼地怕這些事情會不會發生在自己子女身上,也變得神經質、患得患失起來,溝通之間,難免就有不對焦的地方了。為人父母者,不是每一個人都經驗豐富、遊刃有餘,每一個父母與兒女一樣一起學習、互相適應,盼望能做一個盡職的父母,他們的內心充滿了愛,他們也希望所做的是兒女所喜歡的,他們喜歡能隨時提供幫助,只是所表達的方式不一定為兒女所接受,所以有許多輔導有心得的專家會提供一些適當的方式,願我們可以從中獲益,作我們子女的好朋友。

但光從這些別人的經驗或專家的觀點不見得實際有效,王的心在神的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二十一1),我們豈能忽略仰望這位造人耳目、賜予人生命的神來改變我們的子女──更正確地說,是我們受託的產業。我們只是像保母一樣的職責,耶穌才是他真正的父母,遇事報告他的父母,讓他的父母提出管教的方法,豈不是保母應作的?讓我們從一段經文來思想: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5~17節

耶和華如此說,在拉瑪聽見號咷痛哭的聲音,是拉結哭他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耶和華如此說:你禁止聲音不要哀哭,禁止眼目不要流淚,因你所作之工,必有賞賜,他們必從敵國歸回,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你末後必有指望,你的兒女必回到自己的境界。

一切有效輔導的方式莫強於跪在神的面前祈求,主耶穌不也提醒:「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嗎(路二十三28)?參與聖工、熱心信仰、迫切祈求,主要堅立你手所作的工,把子女帶回自己的境界。


三、青少年應有的自覺

在人格成長尚未穩定之時,可塑性仍然極高,青少年的偏差行為要他們自行負責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們模仿、觀察、學習四周的對象,所以身負信仰帶領責任的教會及事工人員,必然是責無旁貸的。

當然,有功效的輔導,首在當事人對本身的認識、觀念應確立,不能隨風飄搖、隨波逐流。大體說來,青少年自己要有幾項責任:

(一)認識自己──了解自己,知悉自己的特長、優缺,並且接受它,建立成熟的個體,進而與人有良好的關係,不封閉自賞,也不自怨自艾。

(二)建立責任感──肯定自我之後,就能對自己有所要求,不同年齡階段,都有它不同的責任,青少年時期,已有相當的能力與智力,不必事事接受人的服事。

(三)建立生活目的──除了俗世的前程規畫理念之外,在屬靈生活上的追求,不能忽略;今天舉世敗壞的亂象,實在源自於沒有宗教生活的追求,當然這是指有生命的宗教。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才是神所悅納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要心意更新變化,隨時查驗神善良的旨意,就不會隨流失去,迷失了方向。

在一本書中如此寫道「你不能改變你的父母……但是你做不到的,神能夠做到。」你是神的愛子,親近天父,走向避風的港灣,新新人類的朝氣與活力,你都擁有,新新人類的血氣與頹廢,將遠離你去。讓我們以「耶三十一18~20」互勉: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8~20節

我聽見以法蓮為自己悲歎說,祢責罰我,我便受責罰,像不慣負軛的牛犢一樣,求祢使我回轉,我便回轉,因為祢是耶和華我的神。我回轉以後,就真正懊悔,受教以後,就拍腿歎息,我因擔當幼年的凌辱,就抱愧蒙羞。耶和華說以法蓮是我的愛子麼?是可喜悅的孩子麼?我每逢責備他,仍深顧念他,所以我的心腸戀慕他,我必要憐憫他。

時代在變,觀念在變,唯有神是不變的,祂的慈愛不變,祂的能力不變,直到永遠。任何時代,都會有它的新潮流衝擊,末世尤然,但要等的,是能超越得勝,不為所役,讓「成為新造的人」,成為「新人類」的新詮釋。






作者: 牧笛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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