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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4期1995年7月)
真理論壇:[聖靈月刊]讓青年在團契中茁壯

陳忠揚

一、校園團契的重要性

校園團契的成立,乃是在校園中已有一些本會的同靈在學校裏就讀,大家聚在一起組成團契,彼此互相照顧,在靈性上互相提攜。因此,團契的成立與茁壯與否,與學生的靈性成長有極大的關係,她可以說是宗教教育的延伸,也是補足教會對出外遊學青年牧養的不及處;再者,校園裏的學生是教會未來的希望,而大專校園的學生,若能栽培得當,將來更是教會的柱石,故而不但要關心,更要在全省各校園中普遍的去輔導與設立。

目前教會在平地教區的教育組轄下,設有大專聯契來輔導大專校園團契,可是,實際上在組織運作較上軌道的也僅止於北區,故在關心校園工作上,實在有待教會上上下下一起來努力。

二、校園團契的目標

校園團契並非一般聯誼社或是學校裏的社團,故她的成立應有其屬靈的目標,使校園團契的運作有一定的軌道來遵循,一般來說,團契的目標應包括兩大方向:

1.對內彼此造就─在愛中建立自己

(1)藉真理的分享,使契友更認識耶穌。

(2)藉團契的組織,使肢體間相扶持,彼此照顧,同苦同樂。

(3)藉愛的分享,使契友靈性增長,達到在愛中建立自己。

2.對外傳揚福音─完成大使命

任何屬靈團契的設立,最終的目標若非為傳揚主的福音,那就失去設立的意義。因此著眼點應朝向:

(1)藉團契訓練契友,成為福音的使者,體認受託的使命,終生以此為職志。

(2)藉團契的組織力量,在校園擴張神的帳幕。

三、如何使團契茁壯?

團契是屬靈的團體,屬靈的團體要茁壯,要素有三:不離開基督、真理的造就以及愛的分享。而為了使團契擁有這三要素的滋長,團契本身的追求以及外來力量的幫助更形重要。

1.不離開基督

主在「約十五4」言明我們不能離開祂,離開祂就無法獲取生命,且容易被魔鬼擄掠,我們豈可不小心。而所謂「不離開基督」,就是指著我們的生活、動作不能離開神,最具體的表現就是「不離開教會─尤其不離開真耶穌教會」。團契的學生皆是青年,而且大部分是出外遊學的學生,一方面人生地不熟,一方面青年本身較崇尚自由,所以往往造成團契的獨立性極強,因此,團契的負責人有責任帶領契友與教會建立起密切的關係,而教會本身更需要有長輩(年齡不要與他們相差太多,最好是他們的學長)出來關心與輔導,更需要試著去了解他們。這樣,團契就容易與教會建立起「一家人」的關係了。

2.真理的造就

青年本身就喜歡追求真理,但礙於人生的歷練不足,只憑一股熱誠的追求理論,再加上豐富的想像力,不明白信仰就是生活,是一個歷練一個領會,因此,較容易對真理有偏頗與疑惑的態度,這是可以理解的。故而,教會有必要,也有責任去引導與善用這股熱誠,使所有的青年都能在「至聖的真理上造就自己」,且為主所用,人人成為福音工人,如此誠是教會之幸。

3.愛的分享

團契本身藉著組織,使肢體相互扶持、關懷,大家在團契中付出愛,也享受被愛,肢體的靈性自然就被建立了。但不可諱言的,團契若有教會的長輩主動關心與照顧,讓契友在被愛的當中體會基督的愛。例如,北區有一教會,教會中上上下下都願意,也主動關心學生,自然學生就成為「一家人」,學生得到造就,教會聖工也得到很大的幫助,更重要的,也為主訓練許多將來的柱石。

四、教會要如何關心團契?

1.區的關懷

(1)各區應成立「聯契的組織」。

現各區已有輔導傳道的設立,應由輔導傳道出面組織聯契,鼓勵一些有團契實務經驗的社青參與,一方面擔任常委工作,一方面扮演輔導大哥(或大姊),使團契與聯契之間不至於脫節。

(2)聯契應負責策劃、帶動,與輔導各團契。

團契的獨立性極強,但力量仍嫌單薄,且我們真教會的同靈,不論在天涯海角,都是一體的,故有必要藉聯契來整合,以達同心合意的境界。

(3)區內的各教會與傳道同工,應與輔導傳道密切配合。

校園的輔導工作,若單憑一個輔導傳道,是很難竟其功,必須區內的各教會全力支援,且傳道同工共同關心。感謝主,北區有許多教會、教會同靈、傳道同工都一起投入在這項聖工,使輔導傳道不至於太孤單。

(4)被安排到校園輔導傳道駐牧的教會,應能大力支持。

目前校園輔導傳道除了駐牧教會,仍須負責校園團契輔導工作,所以,這些教會應能體諒且全力支援傳道,給傳道更多的時間去關懷團契。

2.教會的關懷

(1)教會的轄區內有學校或團契的,應主動去關心。

轄區內有學校,但沒有團契,而學校內有信徒,則教會應主動與輔導傳道配合,去聯繫校內的同靈,組成團契。例如:台北教會成立北商團契,景美教會輔導成立鐘聲團契。

(2)教會應與輔導傳道聯繫,指派有團契實務經驗的社青去輔導團契。

團契的成長與否,與輔導員有極大的關係,因輔導傳道一人要面對眾多的團契,有時會力有未逮,故需藉助輔導員的協助。傳道負責決策大方針,而輔導大哥大姊負責生活的輔導,故選派時應考慮對方的時間、投入意願等。

(3)若是可行,應有輔導家庭的設立。

輔導家庭的設立,對出外的青年會有家的感覺,但不能流於只是偶爾的接待,應是長時間的關懷,不論信仰或是生活,都能投入關心。

(4)教會要教導信徒,隨時隨地的主動關懷團契的學生。

關懷的工作不是某特定人的責任,而是每位信徒的義務(太十40~42)。

(5)教會應儘可能讓學生投入教會的聖工。

團契的學生大部分有四到五年的時間在鄰近教會出入,故應利用這幾年的時間,安排他們擔任各項聖工,以便為主訓練工人。

(6)教會若是能行,儘可能設立學生中心。

學生中心的設立,對學生有極大的幫助,能照顧學生的生活與信仰,對學生的輔導是最方便,也使學生有一出入聚會的場所。這種聖工,其他教會做得很好,他們幾乎每所大學都設立,並且每個學生中心,都派有牧師在輔導。我們教會要做,若要等總會來辦的話,大概很困難,但若由每個地方教會來做,就不是困難。設立的方式,可用購置,也可用租的,或是在教會中挪一空間也可,總之,只要有心就不會有困難。筆者所負擔的教會,就是為了設立學生中心,想盡辦法挪空間,不夠再到外面租,由於大家都有這樣的心,自然上上下下就能關心學生了。

(7)學生中心設立後,輔導員的投入輔導是最重要的。

學生中心的設立,對輔導工作有極方便的地方,但若只空挪空間給學生,而不去實際的輔導,那就失去意義了。

結語

關懷校園的工作是極其繁複的,但是我相信,只要我們全教會上上下下願意去投入,要讓我們的青年在團契中茁壯並非困難,只要我們一點一滴的進行,終會看到我們澆灌的成果。筆者每每在灰心的時候,一想到團契的學生,將來就是真教會的柱石,我就充滿喜樂的去輔導,也願有更多的畢業青年投入這項聖工,讓這些團契的學生,因著我們的關懷,能在團契的生活當中,把自己建立起來。


作者: 陳忠揚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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