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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6期1995年9月)
信仰社會:[聖靈月刊]為主發光,榮耀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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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天賜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

在「太五13~16」中,耶穌用鹽、光和造在山上的城這三個比喻,教導信徒應該身體力行耶穌的教訓;而門徒也當明白其對未信主的人所負的使命,以及完成這種使命的本分。

神說:「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賽四十三7)。我們既然是神為自己的榮耀而創造,因此使神得著榮耀,正是我們應當盡的本分。而不論做什麼,我們都要為了神的榮耀而做(林前十31)。

在這一年來,我利用課餘時間協助北區葡萄園宗教輔導的事工,在上學期所參與的班級是國二班。整個學期下來,我感覺到課程的進行都滿順利的,小葡萄非常的活潑,也能配合大葡萄的帶領,感覺每星期到葡萄園與小葡萄一起進行課程,是一件快樂的事。

到下學期的時候,由於學校課程的關係,我調到國一班,繼續協助國一班葡萄園宗教輔導的事工。但是,我發覺國一班的狀況,並沒有像國二班那樣理想,上課秩序非常的吵,使得課程進行都很不順利,小葡萄的配合度實在是太差了,我們幾位大葡萄都想盡辦法要來改善目前的狀況,然而都沒有顯著的效果。最後每個人都感到到束手無策,不知所措,每星期到葡萄園成為一種壓力,心中難免有些灰心、失望、餒志,然而禱告中也不斷為此事代禱。這學期剛好在學校裡有修一門「班級經營」(即是班級營理、領導)的課程,心裡想著不妨去請教「班級經營」的老師,相信或多或少老師能提供我一些辦法。於是我利用一次下課的時間,去請教老師這方面的問題,當我將事情的緣由,以及所遭遇到的困難告訴老師,心裡迫切期待著老師的回答,然而老師的回答卻令我驚訝,他說:「這些學生就是需要輔導,才會去參加葡萄園宗教輔導的課程,他們會吵鬧、搗亂,是很正常的。最重要的是,你們這幾位大專生(大葡萄)所表現的言語、行為,以及給予他們的關懷,因為要從你們的身上,來看出你們所敬拜的神。」

老師的回答,令我有淪肌浹髓的感受,我感覺是神藉著這一位無神論的老師,來導引我的觀念。確實「以身傳道,強於以口傳道」我們在教導別人時,也要在他們面前做榜樣,因為人不但用聽覺學習,也以視覺學習,學生的感覺是敏銳的,他們會去觀察、感受周遭的事物。因此,我們豈可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來榮耀主名呢!

我們的身體,是主用重價買來的,當以這身體使神得著榮耀(林前六20)。信仰是一種「生活」,而非一些教條、規則。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應該勇敢為主做見證,服務人群,活出基督的樣式,讓世人因看見我們的愛心、熱忱、忠實、關懷、和一切的好行為,而歸榮耀給天上的真神。


作者: 蘇天賜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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