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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7期1995年10月)
信仰社會:[青年團契]購屋為成家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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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



前一陣子有一個房屋工地的名稱為「青年守則」,透過電視媒體大力推銷一個觀念:「購屋為成家之本」。還好「守則」並非真理,尚有討論的餘地……。

購屋為成家之本的「屋」字為房屋,英文為〝House〞,單指硬體方面的房屋建築;成家的「家」字為家庭,英文為〝Family〞,泛指組成一個家庭的軟硬體設施(當然重要成分是〝人〞)。

房屋是成家條件的相對變數,非絕對變數。台灣地狹人稠,中國人的觀念又是「有土斯有財」,所以房地產是週期性的上漲;尤其1987至1989年的狂飆,上漲幅度之快及大,除了日本及城市型的國家外,差點破了世界紀錄!根據經建會的研究報告指出,1987年至1992年房屋上漲了2.61 倍,雖然所得有所增加,但與1971年相比,1993年的購房能力累積反而下降70% 。合理價位住宅區售價應為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的六到八倍之間,但放眼望去,房屋的售價卻往往需要一個家庭不吃不喝的累積十五、六年。雖然如此,但自有房屋的持有率,1986年尚有76%,1993年反而上升至80%。房價一直漲,但買的人卻更多,不得不欽佩在台灣的中國人,對土地、房屋的熱愛遠甚於他們所能負荷的程度;當然在這拼命賺錢,日夜兼差來還房屋貸款的眾多人群中,一定也少不了教會的弟兄姊妹來參一腳,所以都市型教會內晚間聚會的出席率,急遽下降,大概如十一捐般地派出一成信徒來聚會。

其實,在歐美地區,自有房屋持有率往往比台灣低許多,祇有30%、40%的人有自己的房屋而已。因為他們不願自己辛苦工作一輩子的結果,只是換回一間房子和品質低落的生活,況且,擁有一間房子的滿足感也無法讓人快樂一輩子。

「希十一13-16」提到信徒在世上宛如客旅,是寄居的,因為他們想念一個更美的家鄉,而且他們也相信真神已經預備好一個更美的天家,要等他們回去。試想,我們到外面露營時,你會非常注意這個帳棚的舒適與否嗎?大概不會,因為它不是我們此行的目的;假若要你拿靈魂生命去換回這個帳棚,你會願意嗎?我想沒有一個人願意。但是今日卻只有一部分有智慧的人,他能看透我們是寄居是客旅的!當我們把畢生的精力都放在一幢房子上時,假若如去年的日本大地震般,幾秒鐘之內看到自己一生心血便震垮而去,你作何感想?

我不是鼓吹大家都不要買房子,因為在台灣,當你有能力買個屬於自己的家而不買時,可能也枉費神給你的祝福及賞賜;但是省吃儉用,克人克己,日夜加班,祇為一圓「金屋夢」,我看也不必如此。「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太六25),「快跑的未必能贏;……明哲的未必得貲財;……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傳九11)。房屋雖然在台灣是資產的重要成分,可拿去銀行週轉、借款,但是當80% 的人是上班族,而非生意人的貸款、週轉時,房屋的作用還是心理安慰大於實質效用的。

當結婚不再以感情基礎作為前導的價值判斷,婚姻就變成了另外一種形式的利益交換。有時聽聞教會姊妹的父母,怕女見受苦,希望嫁的對象最好是有房子、有車子的弟兄。我總是笑笑對他們說:「 弟兄未婚前若已有房子,第一:可能是此弟兄年齡頗大,在社會上奮鬥許久了,年輕姊妹還是會猶豫的。第二:此弟兄年紀尚輕,因家庭蔭庇而早有資產,但勞苦才知凡事難,別人給的東西往往會不知珍惜。第三:此弟兄年輕才俊、口才極佳、能力頗高,是白手創業的典型,但這種人往往稱為『優異分子』,以金字塔型組織結構來看,大概只佔5%;所以,欲與之匹配者,也要先看看自己是否也是屬於這5% 的『優異分子』之列,否則弟兄也是會搖頭的。」當姊妹都希望弟兄最好有房子時,弟兄為不負眾望,一定會去衝刺打拼一番,而年輕時沒本錢,只有把「時間」拿來當本錢一直投注下去,此時,姊妹們又會感嘆教會內的弟兄怎麼越來越少了呢?試想,當我們不再相信婚姻是彼此生命的託咐與分享,購屋對於家庭的幸福又有什麼幫助呢?






作者: 再說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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