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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21期1996年2月)
主題特寫:[青年團契]女性大趨勢的信仰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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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暉



繼一九八二年的《大趨勢》(Megatrends)以及一九九○的《2000年大趨勢》(Megatrends 2000)之後,未來學權威約翰‧奈斯比(John Naisbitt)在《女性大趨勢》一書大膽指出:女人正在改變我們的世界。僅管性別歧視仍廣泛存在,約翰‧奈斯比卻巧妙的借用了物理學「臨界量」的概念,說明女性解放將成為二十一世紀的大趨勢。所謂「臨界量」在物理學上是指:能夠產生核子反應的最起碼放射物質量,一旦達到臨界量,則整個變化過程便如同雪崩,能夠自給自足。因此女權運動雖仍方興未艾,一旦臨界量出現,趨勢將變為不可逆轉的大趨勢,舊秩序、舊價值也將全盤解體,被新規範所取代。這股女性大趨勢對基督教的衝擊,絕對不亞於達爾文的進化論,讓我們不得不提早思考女性趨勢下所可能面臨的未來是什麼?


女權運動的發軔


早在一八一五年到一九一四年,也就是拿破崙滑鐵盧之役失敗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的一百年間,歐美女性便開始了爭取女性權利的運動,其結果是為女性爭取到了財產權、子女所有權及選舉權。然而真正掀起浪潮的是一九六○年代後半期,在美國受到民權運動與學生運動感召的婦女運動。這次婦女不但要求同工同酬、就業機會均等,更進一步要求掌握自己身心的權利。在爭取權利平等之外,這一波女權運動對女性的處境做了深刻的思考。一九六三年,佛麗丹女士( Betty Friedan)在「女性的奧祕」一書指出,賢妻良母這種家庭主婦典型並沒有為多數婦女帶來精神上的滿足或快樂。知名的存在主義哲學家西蒙‧德‧波娃更在其鉅著「第二性」深刻剖析了女性向來從屬於男性、屈居於次等地位的事實。一九七○年以後在美國發展的激進女性主義就在這兩書的基礎上,建構了「兩性角色分析」理論,批評社會將男女的生理差距刻意誇大,且預先設計兩種截然不同的角色讓男女分別扮演,是今日婦女受壓迫的根源。此後的女性主義思想如百花齊放,不斷湧現。


女權運動在台灣


在臺灣,很早就有呂秀蓮、李元貞等知識分子推動女權運動。只是在保守的大環境下,不但被視為洪水猛獸,也只能以迂迴、隱諱的方式傳達理念。近年來在社會多元化下,藉著運用媒體,女性主義者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發言地位,諸如「臺大女生宿舍A片觀摩會」、「鄧如雯殺夫案」等事件都成為大眾目光的焦點,女權運動者爭取民法親屬篇修改也獲得了初步的成果,婦女組織如婦女新知、主婦聯盟、婦女救援協會、進步婦盟、新女性聯合會等更如雨後春筍的出現,約翰‧奈斯比的「預言」似乎逐步實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現象不只是佔據新聞版面的娛樂話題,而是正在逐步改變人們的價值觀,並且對教會信仰體系造成挑戰。姑且不論強調女性身體自主權的「墮胎」問題,女性擔任神職首先在西方教會獲得突破,要求重新解釋聖經的分貝更越來越大。在訊息子彈的強大穿越力下,教會很難自外於這股風潮。面對女性主義的挑戰,教會必須有什麼樣的回應?首先該探討目前教會中的兩性關係與聖經的教導是否有所差距?教會所代表的權威一直被部分女性主義者視為壓迫女性的幫凶,對此一指控我們難以苟同,卻不能不反省今日教會的兩性關係是否合乎神的心意?因為「存在」並不代表「合理」,神的「包容」與「認同」也不能就劃上等號。我們必須剴切的指出,不平等的兩性關係下,男女兩性都是「受害者」,沒有誰佔了上風。我們也可以斷言,這樣的反省,不只是神學家的心智遊戲,而可能帶來全面性的「信仰更新」,如同某位神學工作者所言:「婦女解放是教會復興的動力,因為今日有一半以上的肢體被綑綁了!」。如果我們不希望「信徒總動員」成為美麗的口號,就一定要認真思考下面的問題。


男剛女柔?


從最現實的教會生活切入,我們可以發現,雖有姊妹對訪問、接待、佈道等服事認真投入,仍有不少姊妹關心自己的身材、衣服、髮型、皮膚更甚於弟兄姊妹的缺乏或教會的發展。這也許導因於宣教獻身的呼召一向以弟兄為重點,然而傳福音到地極的大使命卻沒有男女之別。講臺所傳講的「溫柔」很容易被誤解為對女性的片面要求,或類似「輕聲細語」等刻板印象。不過更深入查考不難發現,作為聖靈果子特質之一的「溫柔」是對男女共同的要求。摩西被稱為世界上最溫柔的人,耶穌也說祂的心裡柔和謙卑,真正的「溫柔」似乎該從這些「男人」身上定義出來才是。近來婦女神學的發展指控基督教將神製造成父親形象,信仰中「神是男人」轉化成現實生活中「男人是神」,對女人嚴重歧視。這樣的說法我們不必同意,但不能不承認,某些基督徒將自己父親的形象投射在神身上,以致於產生神是「不茍言笑」、「高度威嚴」的觀念。其後果就是扭曲了正常的神、人關係,甚至陷入罪疚的惡性循環,這種偏差的「敬畏」觀對靈命成長不僅無益,反而是戕害。其實,神有「母性」的一面(賽六十六13、四十九15),女性身上也有神的形象,我們和神之間更可以建立親密關係。所以不要讓男剛女柔的性別成見限制了我們對神的理解,生活中一遭遇「日常性的挫折」,便神經質的自問:這是不是神的管教(我們應該「對罪敏感」,但不必「歇斯底里」)。

上面幾個簡單例子提醒了我們,信仰可能會有盲點(特別是在牽涉利益問題時最容易產生),眾所周知,南北戰爭前,美國南方有些虔誠的清教徒卻是最反對解放黑奴的,這印證了馬丁路得所說:基督徒不過是「蒙了恩」的罪人,仍有犯錯的可能。真教會蒙聖靈特別光照,不致犯此嚴重錯誤,卻可從別人失敗的經驗學習教訓。我們清楚看到,某些基督徒受洗之後,仍有觀念未被「重生」,以致表現出不符信仰的言行。這些世俗思想的「偷渡」與「滲透」,甚至改頭換面的穿上信仰的外衣,透過聖經的詮釋反客為主的取得優勢地位。像「迦南受咒詛」便成了種族隔離政策的護身符,在兩性關係上,保羅所作「男人是女人的頭」的比喻(弗四22~33)也被詮解為「權威性」的上下關係,殊不知「頭」的精神可能在於「責任感」,也不是僵化的角色主義,就此限定了對方的發展,而是彼此相顧、互相成全。保羅是被女性主義者點名批判的性別歧視者之一,但是如果虛心、全面的檢視新約聖經中保羅的言行,將不難發現,受過拉比教育的保羅並沒有承襲猶太拉比輕賤女性的習氣,反而是與耶穌尊重、親近婦女的態度更為相近。在此不是從「護教」的立場強為之辭,而是點明許多對基督教的誤解,其實是出於某些基督徒不高明的解經,像基督教就一度為堅持「地球中心說」背了反科學的黑鍋。


男尊女卑?


在進一步討論解經問題前,我們這些使用「中文聖經」的基督徒要更小心翻譯過程所可能產生的問題。由於中文聖經的翻譯者清一色為男性,即使譯經者本身沒有性別歧視,也很可能不自覺的採用了歧視女性的詞彙,這是閱讀時不能不有的自覺。當然,這並不代表我們主張必須發展一套更具包容性(inclusive)的語言來代替那些有性向的語言,如以孩子代替兒子、以上主代替天父等,卻值得以字面直解否定女性地位的釋經者好好思考。我們也該了解,以人類極有限的語言與經驗,實在難以充分表達神性的內涵,所以在使用天父、人子這類詞彙來承載信仰經驗時,尤其該避免以狹隘的性別框框將神給限制住了,忘卻了神與人之間還可以開發出更豐富的關係。

「創造的秩序」是被許多人援引作為支持男尊女卑的根據,其理由不外女人是從男人肋骨而出、女人是男人的「幫助」、女人是墮落之源。事實上,創造的次序不一定表示價值高低或主從角色,否則人比萬物尊貴的觀念就不能成立。其實更值得注意的是,男女被造都是參照同一形象(創一26~27),因此沒有高低貴賤之別。聖經中也經常指涉神為以色列人的「幫助」,所以「助手」並不就是次等的。至於亞當怪罪夏娃,其實反映了人犯罪時推諉責任的寫照,「你給我做伴侶的那女人」在指責夏娃的同時,也把責任推給了神,我們卻不據此認定神是罪惡之源,人犯罪都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指女人是墮落之源是沒有意義的。有個拉比故事是這樣的:羅馬皇帝遇見猶太拉比迦瑪列時對他說:「你的神簡直是一個賊,從男人身上偷取一根肋骨!」結果拉比回答說:「昨晚有一個賊到我家中偷走一個銀壺,卻留下一個金壺。」皇帝遂默然無言。這則故事除了顯示拉比的機智,也讓我們看到「女人由男人肋骨而出」這則性別歧視的論據也可以有如此截然不同的解釋。同樣引用聖經,卻有不同結論,除了需要聖靈的感動,恐怕更該避免聖經為自己所用,而是謙卑的服在聖經真理之下。畢竟人總是自信真理站在我這邊,但有多少人願意誠實的站在真理那邊呢?

從以上的介紹可以明白,女性主義或婦女神學不盡然是離經叛道、不值一駁,他們的深刻反省不乏可以協助我們淨化信仰雜質或深化信仰活力的洞見(當然也有尚待批判、需要信仰「重生」的觀念)。以婦女擔任「聖職」的限制為例,支持與反對雙方都各有理由,在此不能一一檢視,但從「全人牧養」的角度來看,男性傳道人能否全然了解女性信徒的處境是頗待商榷的。馬大、馬利亞的故事我們耳熟能詳,耶穌不但讓馬利亞作選擇,還稱讚她的選擇:「馬利亞選了上好的」。雖然教會也需要馬大的服事角色,但對姊妹的選擇,我們有沒有足夠的尊重與欣賞?哪一天讓弟兄來扮演馬大,弟兄能不能欣然接受?姊妹獻身的不夠積極果真是神沒有呼召?或是現實的性別成見讓人銷滅了聖靈的感動?由此不難看出不平等的兩性關係可能對教會發展造成怎樣的傷害。


男女平等?


傳統性別角色的魔咒影響力有多大?我舉大家熟知的電影「黃飛鴻」為例,片中的十三姨是個走在時代前端的女子,她在某方面看來很有勇氣,比如她敢在白蓮教仇外恨洋的風氣中穿著洋服公然行走,外國求學的經驗使得她求新求知,不但用相機記錄中國風土人情,甚至玩起蒸汽機這種「男人」的東西來,更可佩的是,她以阿姨之尊,竟不懼人言的愛上黃飛鴻,反抗禮教。但是,她連續在三集中遇險時的反應,永遠是「飛鴻,救我!」結果她智性上的發展,絲毫無助於危機的處理。一如當今女大學生面對騷擾的倉皇失措,因為社會角色的界定是「被保護者」,也就不須自己「冷靜」面對危機。當然十三姨個性的塑造有電影賣點的考量(男性觀眾將自己投射為黃飛鴻英雄救美,女孩子則享受被呵護的安全感),不過現實生活中還是有許多人相信此一神話,使得許多女性雖然受過高等教育,工作能力也傑出,仍安於傳統性別角色,永遠只能是父親的女兒、丈夫的妻子、兒子的母親。由此也可知道,女性解放絕對不單是將「媽媽早起,灑掃庭院、作家事」從國小教科書中刪除就算完成,而是有待女性的普遍覺醒。「如果姊妹在擇偶時仍在乎學歷、收入、個子這『三高』,恐怕就沒有立場談什麼男女平等!」

在此我們不是毫無批判的接受了婦女解放的觀點,而是試圖指出男女角色僵化不但使男女兩性「雙輸」,甚至可能因為繼續維持「墮落的秩序」(Fallen Order)而使教會蒙受虧損。換言之,男女不平等雖不是神所創造,也不能歸罪於教會,教會卻有責任使兩性的關係重新回歸神造人的初衷。在教會裡,姊妹對自己服事角色的界定多半停留在炊事、接待、司琴上,卻很少有人嚐試、或缺乏足夠的自信去扮演弟兄的服事角色。事實上,女人是神創造的同工。生育過程所經驗的苦難與喜悅,都使女人比男人更能貼近神造人的心意。基督徒操練靈命的名著「荒漠甘泉」更是出自身為女性的考門夫人。在尼西米記提到婦女參與建造,以法蓮的女兒建了三座城,腓利的四個女兒都有說預言的恩賜,抹大拉的馬利亞則是第一位耶穌復活的見證人。因此姊妹實在不必妄自菲薄。弟兄一旦投入工作,就逐漸淡出教會的事奉,工作忙碌固然是主要原因,但這未嘗不是傳統性別角色要求男人在事業上有所成就的壓力作祟。有太多主內家庭對男人的期待是在事業上而非信仰上,這無疑使得不少弟兄對獻身裹足不前。如果我們肯虛心的反省教會中的兩性關係,所釋放的能量將是我們難以想像的。


結語


女權高張是趨勢,卻不意味教會就得跟著社會走。事實上有些人口中高喊女權,極力主張女性與男性平等,其實是被男性觀點滲透而不自知。以為男人做到的,女人也能做到,將男性的價值標準如財富、權力、成功變成女人追求的目標,以為擁有這些,女人才是解放的,卻不知早已反身變成另一種面貌的男人。難道一定要穿長褲才代表女人與男人平等?所謂「中性化」就是「男性化」嗎?為什麼不能肯定女性形象,反而以像男性為榮呢?有些婦女走出家庭之後必須以各種消費方式(如托嬰、錄影帶、電視遊樂器、才藝班、麥當勞等)來代替孩子對母親的需要,但是,想賺你錢的人,永遠不會給你愛、安全感、教導和適當的責備。結果女性解放也不過順應了資本主義社會的運作邏輯,婦女成為勞動力的來源,彷彿不當職業婦女就是落伍,反而成為一種壓迫,未能讓人得到真正的解放。近來九點半檔的電視劇時興未婚生子、婚外情的劇情,女主角敢愛敢恨又有主見,夠現代了!但最後所求的仍是一個男人溫柔的懷抱。所以跟著潮流走是很難讓人性得到真正解放的,徒然失去信仰、隨流而去罷了。

也許女性解放可以更簡單的歸結為「人的解放」。人性的壓抑不全然出自性別角色,對人的理解也只有基督教才有足夠的深度,因此只有在信仰裡找出路。女性大趨勢對信仰的衝擊方興未艾,但我們相信這樣的挑戰有其正面意義。因此除了對「情慾解放」大加撻伐,更重要的恐怕是對信仰的深刻內省,如此才可能經歷挑戰而新生,成為信仰復興的契機。






作者: 劉明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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