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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22期1996年3月)
主題特寫:[青年團契]「選舉」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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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無忌



今年三月,我國即將選出第一位由全民直接選舉的總統,這是我們台灣繼開展出「經濟奇蹟」──躋身已開發國家──之後,再一次展現出其活潑生命力,樹立起舉世矚目的「政治奇蹟」──總統直選。與此同時,我們教會今年也正恭逢其盛,分別改選各地方教會的負責人。值此選舉旺季的時刻,我們對於選舉當要有更進一步的認知,冷靜思考,才不致於被選舉熱沖昏了頭而不自知。


基督徒如何看待選舉?


近幾年來,臺灣民主思潮湧起,幾乎事事都要講求民意、訴諸票決。從政治團體到法人團體(含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民意代表(社員、信徒代表)到行政首長(理事、董事、監事、負責人),無不透過民主選舉程序,以決定「花落誰家」。一次又一次的選,一年接一年的辦,過多的大大小小選舉,使得選舉活動儼然形成了繼「炒股票」、「六合彩」之後的另一項新興「全民運動」。在舉國上下、男女老幼全體參與下,選舉開始成為我們的「負擔」。從社會資源的角度來看,選舉活動所需的文宣品、競選器具及其用品,大量的被廣泛使用,形成資源無謂的浪費;從財富分配來看,選舉過後,將造成財富所得(選舉財)重分配;從社會成本看,為了選舉,我們耗費了太多的有形及無形的社會成本(包括全國休假一天的生產損失)。更糟的是,為了勝選,金錢、暴力已滲透到選舉過程中,買票賄賂、開槍示警、抹黑漫罵等不正當的手段,時有所聞。面對這些光怪陸離的選舉現象,吾人不禁要問:這就是我們所要的選舉嗎?我們做基督徒的,要如何來看待選舉呢?

眾所周知,政治就是管理眾人之事。眾人之事,就是你我之事;既是你我之事,我們就應當關心留意,這也正足以表明出我們身為基督徒的社會關懷面。所以從這一角度觀察,雖然現階段我們的選舉尚未臻健全,但是我們卻不能因噎廢食地排斥選舉或是拒絕投票。這好比我們的娃娃正在學走路,剛開始必然是跌跌撞撞的鼻青臉腫兼眼綠牙歪,使作父母的心疼不已,甚至「恨鐵不成鋼」;但我們卻不能因娃娃起先走得不好,就不鼓勵他走路、更不可能一直背他、抱他吧!同樣的,我們目前的選舉也是如此,短期間內,或許尚未上軌道,不過,終究必會越走越成熟,越走越光明。準此,我們做基督徒的就應當本著社會關懷的情操、抱著一股期盼成長的心態來看待選舉,透過選舉,來得享我們民主自由的鮮美空氣,以及更加燦爛光明的亮麗遠景。


如何作最佳抉擇?


談到選舉,當然最大的問題就是在於對候選人的抉擇。選誰?誰是「最佳主角」?

誰最「靠得住」?在一堆堆令人眼花撩亂的文宣品中,在一串串震耳欲聾的造勢聲中,我們要如何慎思明辨地作最佳抉擇?這真是一個嚴肅的課題。一般而言,我們所要選的候選人,不論是政治團體也好,或是法人團體也罷;不論是民意代表抑或是行政首長,我們所要考慮的方向,可從消極面與積極面來加以說明。在此謹提出下列觀察角度,供各位參考。


消極方面


要跳脫省籍、宗親、黨別乃至於宗教信仰等「條條」、「框框」思維的限制。

今天,我們臺灣外有中共「不放棄武力攻臺」的威脅,內有不同政治理念的政黨爭競,顯然在這種環境下,我們必須懷有生命共同體的認知,秉持同舟共濟的信念,才能為未來開創更可大可久的光明面。所以我們的投票決策,不應只侷限在省籍、黨別、宗親、甚至是宗教信仰的考量,以為區隔;反應以政治理念的認同做為投票導向,否則,這種微觀抉擇,不但不能跳脫「條條」、「框框」的枷鎖,而且更加促成更多小團體的林立,進而形成省籍、宗親、教派、黨別等的對立局面,埋下日後隨時可能引爆的亂源。

據聞,在前年省長大選時,有人以印有「基督徒不應投票給拜偶像的候選人」的影印函四處散佈,這種做法正是陷入到「條條」、「框框」的網羅中,而容易形成另一種形式的「宗教戰爭」,實不可取。再者,換一個角度說,假如這種說法成立的話,同理可證:「拜偶像的不要投票給基督徒」,那麼有基督徒身分的候選人要當選的機會恐怕微乎其微,因為按照目前臺灣選民的宗教結構觀察,拜偶像的人甚多。雖然聖經告訴我們要「分別為聖」(林前六14~15),但這種說法或觀念卻不能胡亂套用在選舉領域上。


積極方面


除了要摒棄「條條」、「框框」等的不正確觀念外,我們在作抉擇時,可先從聖經有關選立君王的事跡及教訓、再參就候選人本身的條件,加以考慮:當神選立大衛為以色列王時,曾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

神稱讚大衛是合神旨意的君王,此乃大衛行事為人都能尊重神的旨意。特別是大衛已經知曉自己被膏立為以色列王時,曾在隱基底及西弗有甚好的機會除滅掃羅,雖然他一直飽受掃羅的追殺,但卻都不敢伸手加害,反而對其部下曰:有誰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而無罪呢(撒上二十六9)?此外,他亦自承自己所犯的過錯(撒下二十四10),坦然接受處分。這種品德並非常人所及。

時下候選人為了勝選,只要抓到對手以往的一些小過錯(甚至莫須有兼空穴來風的),就立刻落井下石的口誅筆伐、漫罵抹黑,完全看不到所謂君子之爭。這類候選人倘若「不幸當選」,實非國家社會之福,因為「上行下效」,這種人當選將會使社會更充滿暴戾與仇恨之氣。

再者,目前一些行政首長在面對指責時,都避重就輕的推卸責任過失,以免影響官運;甚至大言不慚兼信口開河的「一百分」、「零缺點」或其他過於自信滿滿的表示。姑且不論是否毫無過失,但說實在的,當首長缺乏謙虛心、反省力,只知自吹自擂、自高自大時,我們要記起經上所說的:「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同樣的,這類候選人倘若「不幸當選」,實非國家社會之福,因為「風俗之厚薄,在乎一二人之心耳」,這種人當選將會使社會更充滿「膨風」、「臭屁」的傾向。

從聖經對於古代選立君王的要求與教訓,再衡量諸候選人的背景,我們便可篩選出較適合的人選,作出適當的選舉決策。

事實上,社會關懷不是口號,而是實際行動。從選舉層面看,要落實社會關懷,我們就要勇於且樂於行使我們的選舉(投票)權。我們都知道:「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提前一1~2),然而在為這位行政首長代禱之先,我想,我們第一要務就是要先選出確能為萬民造福的候選人,不是嗎?那麼,投票時,期盼你在正確的抉擇後,投下你神聖的一票。






作者: 張無忌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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