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e-Library       中文 
e-Library Home |  Browse By Category |  Study the Bible    
(No Title)
TOC | Previous | Next

得救是人生最重要的事。主耶穌對這大事怎樣教導我們﹖根據聖經略述如下:

一、得救的意義與重要性

人在今生的生活結束後,他的靈魂(人的本我)能歸回天國,他就是得救的人。

主曾對門徒說:「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約十四2)。主也曾對眾人說:「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裡。」(路十三28)。講到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的時候,主說:「後來那討飯的(拉撒路)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路十六22)。由這些經節我們知道:天國的存在是毫無疑議的;得救問題因此是不能掉以輕心的。人生的目標應不在追求這個世界短暫的成就,而在獲得靈魂永恆的救恩(參:太十六25;約三16;約壹二25;腓三8),正如主所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

二、誰是救主

天國是人類的真故鄉,可是自從始祖亞當犯罪以後,人類已經無法歸回(參:創三22~24)。感謝神的大愛,「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主耶穌來到世上,祂「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8)。祂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十11)。主耶穌後來確實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承受靈與肉的刑罰。祂的死,打開了通天國的道路,成就了神的救恩(參:賽五十三4~6;太二十七50、51;來十19、20)。祂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參:徒四12),主耶穌確是人類的獨一救主。

三、得救的基本要件

主的死,已為我們開了天國的門路,我們只要不偏離這條得救之路,最後必然得進天國。這得救之路包括那些要件﹖

1.相信耶穌是救主

主復活後對門徒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二十四44)。主以祂的受害、復活完全應驗先知對彌賽亞的預言來證明祂就是救主。主在世時,亦曾慎重對眾人宣告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八24)。所以得救的第一步驟就是相信耶穌為救主(參:徒十六30;約三16)。

2.悔改罪過

主說:「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二十四47)。主的道是「悔改赦罪」的道,所以要信靠祂的人,必須承認自己是罪人,且應如稅吏撒該那樣切實悔改、從善(路十九1~10)。主曾對那些自以為義的人說:「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十三1~5)。因此,要得享救恩,在相信耶穌為救主之後,定要加上悔改;包括悔改過去道德上的或信仰上的罪行及錯誤(參:徒十九18)。

3.領受洗禮

主曾對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從水生」是指「重生的洗」(參:多三5)。主升天前囑咐門徒要往普天下傳福音給萬民聽之時,也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因主的血要藉著洗禮,洗去我們的罪(徒二十二16,二38)。相信、悔改是領受救恩的先決條件,但得到救恩的實質則是在我們接受洗禮、罪得赦免之時。

4.接受主的洗腳

主離世歸父之前,曾親自為門徒洗腳。彼得拒絕接受之時,主對他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十三8)。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句句都帶著權柄(參:約六63;路一37;太二十四35)。因此,為要與主有分,我們必須領受主的洗腳。接受主的僕人奉主耶穌的名給予洗腳,就是接受了主的洗腳(約十三15~17)。

5.領受聖餐

領受聖餐是領受主的肉和血。逾越節的筵席上,主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門徒,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二十二19、20;參:林前十16、17,十一29),主也曾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53、54)。因此為要得主的生命,在末日復活進入永生,我們須恭敬的領受聖餐。

以上提及的洗禮、洗腳禮、聖餐禮是主親自設立的三種聖禮。凡是聖禮,都帶著奧祕性,有其實質的功能,但同時也帶著教訓性;例如:受洗後要過著新生活(羅六4、5),洗腳後要保守聖潔(參:約十三10、11),用聖餐後要不斷領受主的生命之道(參:約六35、68)等。

6.祈求聖靈

主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從聖靈生」,是指「受聖靈」。主又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6、17),這應許的聖靈,主在世時還沒有賜下來(約七37~39),所以主升天前要門徒在耶路撒冷等候(徒一4、5)。終於在五旬節那一天,聖靈沛然大降,門徒都被聖靈充滿,說出方言來(徒二1~4、32、33;可十六17;林前十四2;徒十44~46)。聖靈要引導人明白真理(約十六12、13),要賜給人能力(徒一8;帖後二13),聖靈臨到人證明這人是神的兒子(太三16、17;羅八16),聖靈也是承受天國基業的保證(弗一13、14)。所以信主後,必須祈求聖靈的洗,主必賞賜。因主說過:「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嗎﹖」(路十一13;參:徒十九1~7,八14~17)。

四、進入恩門之後

主的救恩,使我們因信接受洗禮,罪得赦免,得以稱義,成為神的兒女,走上得救道路。在這路上,為要保守自己長久在主的恩典裡,也為著報答主拯救的大恩,當努力兩件事:靈修與事奉。

1.靈修

〈1〉彼此相愛

主對門徒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十三34)。又說:在末日審判的時候,那些遵行愛人之道的,得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他們所預備的國;不愛弟兄的,將進入永火裡去(太二十五31~46)。所以領受救恩之後,當把握機會多方的愛人。

〈2〉遵守誡命

主曾指示:若要得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太十九16~19)。主又說:「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太五21、22)。由此可知:新約時代不但要遵守誡命,還要守得比舊約更完全。一般基督徒多忽略十誡中之第四誡──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但既然需遵守十誡,第四誡也不能例外(出二十8),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

〈3〉追求聖潔

主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五8),又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天父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四3)。所以信主之後要竭力保守聖潔;不只求外在,更要求內心的聖潔,如主指示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7、28)。

主曾教訓說:「若是你的左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太五29)。身為基督徒,切不可誤解「因信稱義」的涵義,以為稱義得救之後,對修道方面可以隨便。當學習保羅,時時謹慎,「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九27)之心志。

2.事奉

〈1〉認清主的兩大託付

主於升天之前,吩咐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又囑咐彼得說,你若愛主,就要餧養主羊(約二十一15~17)。因此,傳揚福音、建立教會是主耶穌留下給基督徒的兩大使命。我們絕不可忽視這兩大託付,白佔地土,徒受主恩(參:路十三6~9;約十五16)。

〈2〉作個忠心的管家

主把祂的家──教會,交給我們管理,且按才幹給予恩賜。每一個人都要忠於主的教會,為主而活。要認識自己的崗位,衡量自己的恩賜,或獻身、或獻財、或作其他的事奉,才對得起將生命、健康、聰明、才幹賞賜給我們的主。若只為自己而活,其結局就是刑罰(太二十五24~30;路十六1~12)。

〈3〉事奉主絕不徒然

主在「十個僕人」的比喻裡曾說:貴胄得國回來時(指末日主再臨時),要與僕人算賬。那賺十倍錢的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主人要給他權柄管十座城;賺五倍的,給他管五座城(路十九11~19)。這是告訴我們:今生短暫的事奉,將決定將來在天國裡永遠的賞賜;殷勤事奉主的,絕不徒然勞苦。

願我們每一位弟兄姊妹為自己與他人的得救,再一次的留心主所指示的得救要道,謹守遵行,正確傳揚(提前四16),且要不住的感謝主的拯救和留下生命的鴻恩,重新立志,趁著今日,盡心、盡意、盡性、盡力愛主、事奉主。得救路上,必然恩上加恩,力上加力,至終得以歡然朝見神,安享天國的福樂。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3/01/1996
Print
Email
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