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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22期1996年3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神所寶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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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則故事,內容是這樣的:

一天聚會後,牧師傳遞奉獻袋至會友面前,會眾感恩奉獻之餘,一位信徒跑去告訴牧師:「牧師,請您找我九十元。」「為什麼呢?」「因為我想奉獻十元,卻誤投入一百元。」「我何以確定您放進的是一百元?所以要我找您九十元確實為難!」「那算了,我就奉獻一百元吧!」「喔!不!在神的紀念冊上您單奉獻十元,因您的心只想奉獻十元,而非一百元。」

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八3)。

如何愛神?一位眼不能見的神,我們豈能愛得下去,這不是強人所難?人是有血有肉的動物,聲光新奇之物方能滿足感官的需求。信仰何其艱辛,何必自尋煩惱呢?況且經濟不景氣,工作不好找,為了養家活口,只好犧牲聚會時間。環顧周遭的人多數都嫁娶外邦,許多青年也曾立志主內聯婚,可是相親幾次後,抱歉,徹底失望了!主耶穌,不是故意要得罪?,實在是情非得已,所以無奈放寬標準──婚姻佈道。莘莘學子人在台灣,身不由己,為了擠進升學窄門,不得不向耶穌基督請個假,因稍不留神,與第一名差個五分,就敬陪末座,如此沉重的壓力,有誰不暗自飲泣!我只領受一千,聖工讓二千及五千的人去發揮吧!微不足道的我就退到一邊去。

神說:「因為他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他;因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處。」(詩九十一14)。

原來注意在愛神的事上,就能勝過世上的患難;竭力追求認識神,正是蒙恩典的關鍵。假使我們的心與行為不能相稱,奉獻一百元未能討神喜悅;我們若誠心敬畏,奉獻十元神卻深深記念。神看重的並非奉獻金額,而是重視我們的心。

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神不是抽象的術語,竟然與我們息息相關。凡有智慧的,必在這些事上留心,也必思想耶和華的慈愛(詩一○七43)。


作者: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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