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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定堯
以色列百姓進入迦南之前,耶和華真神鄭重吩咐他們:「......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將他們滅絕淨盡,......」(申七1~7)。這是一項極重要的吩咐,是神的命令,甚至以色列百姓也會受到迦南七族罪惡行為及道德敗壞(申十八9~14)。風氣的影響與污染,而陷入罪惡的泥沼中,以至滅亡(申二十16~18)。遺憾的是,以色列百姓竟未謹守遵行神此一重要吩咐,致使他們一代一代不斷地經歷承受悲慘的結局,直到今日,仍是不得安寧。
以色列人在此事上的處理方式與歷史悲情結局,實係一面鏡子,照著今日每一位屬靈神的兒女,我們必須謹慎思考,而後有正確的行動與做法,才不致再出差錯,重蹈以色列人的覆轍。
「迦南七族」(申七2)代表了全迦南地所有民族的人(按:舊約所記達十二族之多),其罪惡滔天,故神要將他們滅絕。「迦南七族」的罪行可說是罪惡的總括,係出自撒但作為,因此,「迦南七族」可代表三個層面的意義,如下:
一、充滿罪惡、淫亂、兇暴、追逐財利、拜偶像的物質世界,也就是我們所生活的這個混亂邪惡的社會大環境。
二、教會中混雜存在的罪惡、嫉妒、紛爭結黨,藉敬虔之名以謀私利,虛假欺騙不忠心......等的酵(林前五7、8)。
三、個人內心的情慾、驕傲、軟弱等罪性。
神要以色列百姓將迦南七族滅絕淨盡,就今日神的兒女而言,當謹記歷史的教訓,並在上述三個層面上,遵守主命,採取必要行動:
於社會中,必須斷絕淫亂、兇暴、勒索、竊盜、傷風敗德、作奸犯科等罪惡之事,亦即應與世俗分別為聖(林後六17)。因為「神是聖潔的,人非聖潔不能見神」(來十二14)。如果一個基督徒不能與世俗分別為聖,他仍舊在撒但的權勢之下,結果,必像以色列百姓一樣亡國喪命。
於教會中,教會的領導者必須拿出真理的勇氣,將隱藏存在的酵,如嫉妒、紛爭結黨、藉敬虔之名以謀私利、假冒為善、對神不忠心(受神之託,不忠神之事)、詐欺等罪惡剷除乾淨,教會才能達到完全聖潔的地步。唯教會能聖潔,主再臨的日子方指日可待,這是全體信徒應積極努力達成的目標,教會的領導者更是責無旁貸,無可推諉。
反之,如果教會中有假愛心之名,一直縱容隱藏滋生罪惡,則神的能力必然日漸離開,不在真教會中彰顯。於自己心中,每個稱為神的兒女者,必須摒除眼目、肉體的情慾、今生的驕傲、貪求財利名位、好嫉妒、不忠心、行不義等屬撒但的罪惡,才能使身心聖潔,親見主面,神人合一。
反之,如果我們未能將自己心中的迦南七族滅絕淨盡,則心靈必受撒但牽引侵佔,仍舊活在罪惡的權下,靈命勢必漸衰竭,終致滅亡。
今天既然我們都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就當遵守神的命令,盡快將上述的迦南七族滅絕淨盡。然而,首先我們必須清楚如何才叫「滅絕淨盡」﹖依聖經的指示,如下:
1.要除去當滅的物(書六18、19,七10~12、15),即要除去舊人、穿上新人(弗四20~24)。
2.要剷除貪財之心(提前六9、10),因為貪財如同拜偶像。
3.要剷除貪愛世界之心(約壹二15、16),才能專愛主耶穌。
4.不可與他們立約(申七2),即不可與世界妥協,不可同流合污,因為信與不信原不相干(林後六15~18),光明與黑暗勢不兩立(林後六;弗五8~13)。
5.不可憐恤他們(申七2),因罪大惡極者,必不蒙憐恤(耶十六11~13;賽二十七11)。
6.不可與他們結親(申七3、4),即不可執意欲與不屬神者通婚(拉九14)、或結黨(羅二8、9),當恨惡罪惡之事(詩七十九10)。
一個基督徒唯有能將迦南七族滅絕淨盡,才能成為一個「真正屬靈的人」。「真正屬靈的人」才能以父事為念(路二49),以行動關心神的事(士五15~18)。「真正屬靈的人」才能過著分別為聖的生活,在家庭裡父慈子孝(弗六1~4)、夫妻恩愛(弗五22~25、28)、兄弟和睦(詩三十四)、生活簡樸(提前六6~8);在社會上,敬業、積極、負責盡職(弗六57)、做人忠誠信實(西三22~23;路十六10~12)、有好行為、為光為鹽(太五13、14)。「真正屬靈的人」才得以親見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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