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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郁
路得與以斯帖二位女子,在舊約的歷史記載,有著不可抹滅的地位,她們不但開啟、持續了以色列輝煌歷史與民族命脈,同時也關係著「外邦與選民」唇舌相倚的救贖關係。綜觀整部以色列的民族史,有了路得的事蹟,才有大衛王朝和彌賽亞的出現,而今救恩能由猶太人而出,並成就神的應許(參:約四22;加三26~29),正是主耶穌降生在大衛家的族譜;另有了以斯帖,才能挽回猶太人在外邦國度統治下的命脈沿續,這是直至如今猶太人仍然記念普珥日的由來(斯九6~28)。
當神的作為介入歷史的洪流,我們不難發現人的作為,豈能與神的旨意相抗衡呢?(參:羅十一33~36),於是路得記與以斯帖記的神學意義,就成為眾多愛好者的文學經典以及探討的範疇,因此這兩部經卷各有其特色及表達的主題;為能對神的救贖概念有一深入的瞭解,試就「約的形成」及「選民與外邦的關係」,作一概括性的整理。
一、神與選民的契約
神在遠古的時代創造了人類,並不分誰是以色列人,誰非以色列人,所有的人類都緣自一脈,同為亞當的後裔,如同保羅對昔日崇尚智慧的雅典人所言:「祂從一本造出萬族(或譯血脈)的人,住在全地上......。」即使是現在,人們對於人的由來都有一種所謂「主型思想」的共識,認為我們是神(或天)所生的,如代表西方哲學的希臘人,他們的詩人亞拉圖( Aratus )曾如此說過:「我們也是祂所生的」(徒十八28);在東方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我們,也有「天生、地養」等觀念。
當我們始祖犯了罪,罪就進了世界(參:羅五12;林前十五21),從此人與神的關係,已經無法再像昔日伊甸樂園一樣,過著與神面對面交通的那種情景。然而當人在被逐出樂園之際,神犧牲一隻動物的皮,作為人們的衣服,至此人永遠離開了神(創三21);惟皮衣預表神的救恩,無罪羔羊的耶穌,為我們成了贖價,好叫我們在基督裡面,成為神的義(參:林後五21;林前五7),也就是耶穌基督成了末後的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林前十五45),進而帶領我們同在樂園安息(參:來二5~12)。
於是神對所有人類的救贖計畫一一的展開,較為明顯的約,應由與亞伯拉罕之約開始(創十二1~3,十五4~6,二十二17~18),它成就在主耶穌的身上(加三16);又神與選民的西乃山之約,促使律法成了福音的先聲(加三22~26),且律法的總綱又是愛(太二十二37~40),它也成就在基督的身上,使眾人在基督耶穌裡,成為「一」了(參:加三27~29;林前十二13);另,神與大衛之約(撒下七12~17),使大衛的王朝血脈相傳,即使是所羅門王晚年的犯罪,神仍顧念大衛之約,使他的後裔保有二個支派,在神面前長有燈光(王上十二37,十五4~5),復經被擄與歸回時期前夕,神仍藉由以賽亞等先知預言彌賽亞拯救百姓(參:賽七14,九6~7,十一1,十二1,四十3~5;耶二十三5~8),因此雅各之子沒有滅亡(瑪三6),應驗在主耶穌的家譜,以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摩九11)。
二、依約施慈愛的神
神是信實的神,祂的話絕不落空,當我們瀏覽了神與人所立的契約之後,可以看出神的救贖並不偏待人(參:徒十34~35),即使是以色列人本身也未曾有「耶和華真神是以色列人專利」的看法,如所羅門王獻殿時的禱告:「論到不屬神的外邦人......,使天下萬民都認識神的名,敬畏神像神的民以色列一樣」(王下八41~43;參:羅三29) ,又如以賽亞所言:「萬國要來就神的光,君王要來就神發現的光輝。」(賽六十3)等,因此藉由路得與以斯帖的生命見證,彰顯神偉大且奇妙的救贖作為。
〈一〉在選民中的外邦女子──路得
神與人的契約關係與計畫,默然的進行在各經卷中,路得的事蹟承續黑暗的士師時代,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信仰極為敗壞,於是最後一位士師撒母耳,重新整合以色列人的信仰;然而堪稱合神旨意,帶領以色列有了「政教中心──耶路撒冷」,以及重現「祭司國度、聖潔國民」的人,則正是由路得而出的大衛,因此路得記四章18~22節的家譜,不但看出雅各對猶大祝福的成就(創四十九8~12),更是神為祂救贖百姓回歸、認識神的重要記載。
一個外邦的摩押女子、一個為神所咒詛的後裔(參:申二十三3),居然能夠在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中有分(參太一1、5),實在是神的奧祕,也流露出神慈愛長存的屬性。一個得蒙成為神救贖大功的外邦女子──路得,不也正是告訴我們,神是不會以外貌(或譯肉身)判斷人(參:約八15、16;林後六16),只要我們肯學習路得的信心與順從,就能與基督有分,誠如路得對婆婆拿俄米所言:「......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得一16~17)。」
今日,我們亦可從路得記的事蹟裡,擷取相當多的屬靈教訓,她不僅僅是在基督的救贖經綸上有關,同時也是我們個人在靈修上,尤其在婆媳相處方面,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試想若沒有拿俄米喪夫、喪子之痛,焉能體恤媳婦喪夫之情,而曉以回娘家的關懷,由於能主動的愛人,所以路得更能以喪夫之心,回應在一位孤苦同為寡婦的婆婆身上,於是彼此擔當、相愛,成就了神的義(參:加六2;羅十二15),而這些點點滴滴「愛」的事蹟,正貫穿在路得記裡,是我們未來不斷要查考的寶庫。
〈二〉在外邦國度中的選民──以斯帖
如同路得的出現一樣,以斯帖的出現正是選民面臨信仰,乃至命脈極度危險的時候,但她與路得仍有差異之處:她是神的百姓,又是在外邦的王室裡頭,而且有著立即而明顯的拯救。然而她並非生而為后,如同末底改所言:「焉知妳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斯四14),因此以斯帖的時代意義,就是要沿續、保守神的餘數不致中斷,所以儘管本章的敘述無「耶和華真神」的字眼,自隱的神依舊默然眷顧祂的百姓,推動著萬世以前所訂的救贖計畫。
一個沒有主權的民族,他的未來是個夢,因為在異邦的統治下,民族的興衰、宗教的復興,全憑統治者的好惡;對神的選民而言,國家主權的喪失,乃至象徵宗教中心的耶路撒冷被拆毀,神的殿被焚燒......,凡一切的政教活動徹底的被破壞,人民也被擄到巴比倫(參:代下三十六18~20;王下二十五8~11),惟邦國淪陷、人民離異均有神的美意,冀以地得安息、信仰得省思,以成就更美的救贖計畫,誠如以賽亞先知所言:「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或譯約),作外邦人的光。」(賽四十二6);因此預言論古列說:「他是我的牧人,必成就我所喜悅的,必下令建造耶路撒冷,發命立穩聖殿的根基。」(賽四十四28),於是成就了神藉由先知所講的話,於538B.C.波斯王古列下詔,537B.C.返國,並於516B.C.聖殿竣工;惟不久478B.C.在波斯書珊城的猶太人,遭遇了亡國之後的民族危機。
此次的危機始於亞瑪力人後裔哈曼,對末底改不跪不拜之舉的不滿,進而計畫屠殺在亞哈隨魯王通國所有的猶太人,惟在「危中有機、機中有危」,正是哈曼與選民角力的寫照。原來人的腳步為耶和華所定,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箴二十24),神藉由以斯帖被選立為后,就是要敗壞惡人哈曼的惡謀,因此頗具傳奇性的戲劇發展──廢王后瓦實提,改立以斯帖為后;舉木頭高懸末底改,卻奉令沿街尊榮他;惡人奸詐的計謀,竟成自己的機檻。神藉由以斯帖奇妙的拯救,如同保羅所言:「我們四面受敵卻不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林後四8)一般。
三、結 語
從神的救贖經綸,看路得與以斯帖的事蹟,正可看出神是全人類的神,祂藉由外邦人(路得)預備了彌賽亞的降生,也藉由選民(以斯帖)延續了聖言交託者──獨居之民(猶太人)的命脈。我們再次的說,神是信實的,在祂並沒有難成的事,雖然人多次蒙昧無知的離開祂,如同先知以賽亞要大自然界作見證所言:「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賽一2~3;參:約一10~11),人既如此百般硬心的惹神生氣,不視神的訓誨(參:徒十四15~17),甚至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昆蟲的樣式(參:羅一23),但神的慈愛救贖,絲毫未曾動搖,道成肉身成全了救恩,於今我們得蒙神的憐恤,有了傳揚福音的職分,更應體悟神救贖人的奧祕,不分種族、身分及性別的盡心竭力作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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