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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忠光
耶穌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六63)。
雅各也說:「身體沒有靈魂(原文是靈)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二26)。
一、神以靈(氣)造人
創世記記載:「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二7)。這是造物主真神造人的過程,茲分析說明於下。
1.用地上的塵土造人 人的身體是用地上的塵土造的,作為靈魂所居住之處(參:林後五1~10)。今天已得聖靈的信徒更是成為聖靈所居住的神的殿(林前三16~17;六19~20)。身體的功用在於受靈魂的指揮行事,當靈魂離開身體之後(死亡),用塵土所造的身體就仍要歸於塵土(創三19;詩一○四29;傳十二7)。
2.將生氣吹在鼻孔裏
生氣(breath of life):「生」的原文是有生命的活物之意(創21、24),也有永生的意思(得三13;撒上十七26)。「氣」就是氣息(創七22;賽四十二5;徒十七25),也可翻成靈(伯二十六4;箴二十27;結三十七5、14)。氣既然可翻成靈,可知人有氣息活著,乃是因有靈在他身上。聖經常以靈和氣並列在一起(參:伯三十二8;三十三4,三十四14)。
3.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有靈的活人(a living soul):原文沒有「有靈的」字,原文是「一個活的魂」。原文的「魂」(soul),中文聖經翻成「人」的地方不少(創四十六15、18、22、25、26、27;徒二41,七14;二十七37),由此可知,人的本我在於「魂」。
從神造人的這過程,可知: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的身體,然後以永生神的氣(靈),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魂的人。從「創二7」看來,人有靈、魂、體之三元素(帖前五23;來四12);在原文聖經與英文聖經都分得很清楚,唯有中文聖經多用「靈魂」,沒有把靈(spirit)與魂(soul)分開。因此,讀中文聖經,如願明白究竟是靈或是魂,非靠原文或與原文對照之聖經不可。
主耶穌復活之後,曾向門徒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約二十22),使人想起「神將生氣吹在亞當的鼻孔裏」,造成一個活人一樣,耶穌將藉著聖靈來造新人(參:林後五17)。神雖然同樣以塵土造其他的動物(創二19),但唯有對按照自己形像所造的人用祂的生氣(也可說是祂的靈)來創造人類。人為萬物之靈,其原由或在於此罷。
二、靈離開就是死
耶穌在十架上,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原文是靈)交在你手裏!」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二十三46)。氣斷為死(參:王上十七17、18;伯七7,二十七3;詩一○四29,一四六4),其實是靈離開了身體;因為氣與靈是可通用的,有靈才有氣,靈離開也就是氣斷而死(參:伯三十二8,三十三4,三十四14)。司提反被石頭打死的時候,呼籲主說:「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原文是靈!)......說了這話就睡(死)了。從這些經節可知,所謂死就是靈離開了身體。假如靈還在身上的時候,就算有生命活著。魂可暫時離開身體,因有「魂遊象外」(徒十10;十一5,二十二17──以上經節是指看異象說的)之言。但是魂離身體太久,不再回來的話,也將會死(參:王上十七21~22)。因此,雅各說:「身體沒有靈是死的。」(雅二26)。這是指著肉體的死說的。
除了肉體之死以外,聖經還記有靈性上的死。始祖亞當夫婦犯罪被趕出伊甸園之後,他們的靈性(永生的屬靈之性命)已經死了(參:創二16~17);但是肉體還活到九百三十歲才死(創五5)。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太八22)的頭一個死人是指著靈性死的人(沒有得到永生之救恩的人)。在拔摩海島向使徒約翰顯現的耶穌,指著撒狄教會說:「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啟三1),也是指著靈性上的死而言(參:路十五24、32)。
總而言之,人的生命在乎他的靈;永遠的生命,必須藉著主耶穌的寶血解決了罪的問題重生之後,並領受得天國基業之憑據的應許的聖靈才有把握(約三5、16、36;多三5;弗一14)。不然,由罪而來的靈性上的死,將成為永遠的死,聖經稱為第二次的死(啟二十6、14,二十一8)。
三、肉體是無益的
「肉體無益」之言,乃與靈比較時所發出的話,因身體沒有靈是死的。根據原文聖經,體分有兩種:身體(Soma︱body)與肉體(Sarx︱flesh)。在此所說的是屬於後者的肉體,有血有肉之體,也可翻成血氣、情慾、外貌等。在保羅的思想中,肉體樂意作罪行的器具(參:羅六19,七18、25)。這是與靈相對的存在(參:羅八4~6、9、13;太二十六41)。主耶穌在講「生命的糧」時,說祂的肉,祂的血就是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約六51)。祂的血與肉乃從聖靈生的永遠的生命,要緊的是藉著信心領受耶穌的生命,當然不是指耶穌在此所說的無益的血肉之體。
身體是指著靈魂所居住的場所(帳棚|林後五1~10);是受靈魂指揮行動的器官(林後五10)。它成為聖靈的殿之後,可作為活祭獻給神(羅十二1參:來十5、10)。
四、主重視靈──生命
耶穌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在新約聖經翻成生命(life)的原文,用得最多的是ZOee,共有一三四次。這種生命與死亡是相對詞(路十六25;羅八38;雅四14);不僅是指現在屬肉的生命,更是將來進入永生的永遠的生命。因此,翻成「永生」的約有五十次,其他如生命冊、生命樹、生命之道、永生之道等,用於表達永遠之生命的意義者很多(太七14;啟三5,二十二2;約乙一1;約六68)。
神造亞當時,將生氣(breath of life)吹在他鼻孔裏,目的是要造一個永遠不死的人。因為生氣是有永遠生命神的靈在裏面。因為這個「生」字與創二9的「生命」樹,得三13的「永生」的神,並與詩十六11的「生命」的道,同一個字。只因始祖違背了神唯一的誡命,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而非死不可。
雅各說:「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由此可知叫人活著的乃是靈。因此,耶穌重視靈,也就是重視人永遠的生命。雖然人還有魂的存在,但魂是因有神的生氣(靈)吹進去才被造成的,其根本要素還是在乎靈。因為靈是從神而來,可說是人最高的部分,是人所以為人之存在,因人是萬物之靈。這個靈也是與神交通結合的部分;當人死之後,又要回到神那裏去(傳三21,十二7;徒七59)。
魂可說是人的本我,因此中文聖經翻成「人」的地方不少,如前所述。中文聖經也有很多地方把魂翻成「自己」(民三十2~14;申四15;書二十三11;王上十九4;箴十一17,二十一23,二十二25;傳四8;賽四十六2,四十七14;耶十七21)。
身體死後歸土,靈也回到神那裏去;所以真正的我之存在就是魂了。所謂「靈魂不滅」,就要有永遠生命(永生)的人,將來在天國得享永生。至於在生命冊上沒有名字的人,他就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二十14~15)。
主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界的目的,就是叫一切相信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因此,祂屢次向世人說:「信子的人有永生。」(約三36上,五24,六47,十28,十七3)。使徒約翰也說,他寫約翰福音的目的,在於叫世人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信的人,因祂的名可以得到永遠的生命(約二十31)。
結 語
耶穌說:「我對你們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我們讀了四福音書,除了主所教導的禱告文中,有一句「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太六11)以外,祂並未談到屬肉的問題。連有人要請祂分家業時,祂都似乎不愉快地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十二13~15)。從此看來,耶穌所教導的,並不是如何在世獲取屬肉、屬世之益處的問題。祂所盡心盡力傳揚的,是如何才能進神的國享受永遠生命的問題。因為在祂看來,肉體與永遠生命的靈相比,肉體是微不足道的存在;因為叫人活著的,乃是靈。因此,我們讀聖經時,必須以屬靈的眼光來看,才能了解主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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