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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28期1996年9月)
你來我往:[青年團契]「聖」與「俗」問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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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家真整理

其它


1.若好友至外國旅遊,帶回一些藝術品,在當地是有偶像意味的,是否可以擺在家中?

別國的藝術品,若因未信者認為是偶像,而影響基督徒的身分或看法,就要因著這個緣故,而把他丟棄。若不能造就人的事,寧可不作。聖經記載:「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十23-24)

2.有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項鍊,可以戴嗎?

一般單純的十字架是可以戴的,但各人信心不同,照各人心中酌量去作即可;至於十字架上有耶穌像的不要戴,以免將之偶像化。

3.有未信主的親友離世,是否可以對死者敬禮?

因本會遵守第二誡:「不可雕刻、跪拜偶像。」所以主張不可對死人敬禮及捻香參拜;但若還有未信主的親人離世,若不做膜拜會遭親友的指責,那麼就要看自己的信心來決定。若有信心面對,則不論親友如何指責辱罵,也不因逼迫而屈服。如明知自己很脆弱,禁不起打擊,就不要前去接受試探;或者可找信心較好的同靈,一同禱告之後陪同前往。有個信徒在禱告後,正當家人在拜拜時,他剛好適時暈倒而逃過一劫。如果存著敬畏神的心,建議儘量避免前往。若有信心前往,則站在一旁默哀即可。

4.如果二十歲的信徒身為長孫,被迫去端香爐時,該如何是好?

最好找藉口躲掉。因魔鬼要加害我們,往往是我們製造機會給牠,所以只要逃離現場,我想大人的憤怒也只是暫時的。話說回來,一個孩子不幸受威權逼迫,一個口令,一個動作,但他並非出於自己心甘情願去做,只要懂得向神認罪悔改,相信神有慈愛的心腸,必憐憫他。拜偶像是要視自己的心意問題,出於自願才能稱得上。

5.任職於未信主的人的公司,要問公司準備拜偶像的物品,市否可以?

這是不合宜,最好是拒絕替老闆準備。例如有位弟兄為避免此事,則在拜拜當天請假。或者可用自己平日的好行為,去取得老闆的諒解,不勉強你去作惹神怒的事;再者,在求職時即表明自己是基督徒的身分,和老闆商量不要派此類的工作給我們,而在其他事上,身為基督徒當格外勤勞。

6.公司每年都有黃曆出刊,若客戶向我們信徒索取,是否要贈與之?

送黃曆等於是在助長迷信之風,故我們信徒最好不要牽涉,因神是忌邪的;但遇客戶來索取時或可贈與本會傳單、小册,並作適切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以要把聖俗分別出來。聖經記載:「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同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六14-18)

7.若家中僅一人信主,但父母央求我們協助祭拜的事宜,我們是否去幫忙?

要用最短的時間告訴父母,拜的東西絕不可吃,拜偶像的事情絕不可做。凡聖經告訴我們不可以去行的,就萬萬不可以行,因我們謹守真道遵照聖經而行,相信神必因你內心尊主為大,無奈肉體軟弱,無力拒絕;念在你不是自願而憐憫你的罪,因此要向神懺悔認罪,求主免去試探。

8.基督徒可以學氣功或用氣功治病嗎?

初級外丹功或瑜珈術是以運動為主,有益身體健康,許多年長的信徒也流行此類運動,因為氣功初步基礎階段好像有氧體操一樣。但進到某一個層次之後,常有邪靈會掺雜運行(如「外丹功」、「瑜珈術」),故不宜深入學之。氣功治病之處,若沒有擺神壇祭拜偶像,那麼讓他看病是無妨的,但怕的是氣功治病有邪靈工作。

9.有外邦人贈送他們拜過的食物,我們該如何處置?

我們就退還並婉拒說:「我們是信耶穌的,不吃拜拜的東西,謝謝您的好意。」假設收了之後才曉得是祭拜過的就送還或將之丟棄。

10.拜過的東西自己不吃,可不可以拿給別人吃?

因為吃祭物等於讓吃的人跟魔鬼的關係更密切,並給魔鬼留地步,所以自己不吃拜過的食物,也不要拿給別人吃。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11.有的學校或公司硬性規定要打禪、練瑜珈時,身為基督徒的我們該如何自處?

表明我們信主耶穌,不能打禪及打坐,如果老闆仍堅持考慮換不違背信仰的工作。若在學校則向老師聲明自己是基督徒,因為信仰的關係我們不做這些事。

12.掃墓時,到墳前可以獻花或在禱告中和死人說話嗎?

其實人死了靈魂就離開肉體,所以向死人說話毫無果效,等於是自言自語。若心存「死人會來聽你說話」的心,則會演變成和魔鬼說話,這樣做是不對的。向死人獻花也是不對的,因墳墓裡的是屍體,親人的靈魂並不在此。在我們掃墓整理環境的同時,順便插一束花美化環境是無妨,但不要獻花敬禮,做一些不必要的動作。

13.在會堂舉行婚禮時,可做放禮炮、撒紙花的舉動嗎?

不應該有此舉動,如此會破壞了會堂應有的敬虔肅穆氣氛。如聖經記載:「惟耶和華在祂的聖殿中,全地的人,都當在祂面前肅敬靜默。」(哈二20),但在會堂外撒紙花是可行的,只要別忘了結束時加以清掃。

14.在會堂可嬉戲、唱遊嗎?

嬉戲不敬虔是不可以的,但唱遊則要看情況與動作,如韓國詩班來訪時,他們跳得很純真、很得體,不是在會堂亂蹦亂跳,而違背敬虔肅穆的原則。

15.若是在會堂辦的惜別晚會,可以點蠟燭?

點蠟燭是為了營造氣氛,但在會堂是不適當的。我們只要以誠實的心靈敬拜神即可,不必用人的方法去製造氣氛,因神看重的是人的內心。

16.生日蛋糕上,可以點蠟燭嗎?

在年輕人好玩喜新鮮的心理因素下,也無可厚非。平心而論,生日要懷著一顆感恩的心,感謝父母及神的看顧。譬如:母親生你時難產,在禱告中平安生產,可以過生日時紀念神的恩典。或著長輩藉生日時見證神的恩典給未信主的家人聽,藉此激勵他們來親近神,這樣的立意很好。但不要把過生日看得比聚會還重要,更不可把做生日當成榮耀自己的機會,而忘了神。在生日宴會中喝酒、奢華宴樂,惹神憤怒就更不好了。

17.在會堂中應避免那些不敬虔的舉動?

(1)不要在會堂內或聚會中作買賣。

(2)不要利用聚會機會,進行標會或借貸款項。

(3)不要在聚會場所內發請客柬帖。不要以聚會場所為宴客場所。和屬肉利益有關的事都不要做。

(4)不要隨地吐痰、丟紙屑,或讓小孩嬉戲追逐,要保持會堂的肅靜與清潔。

(5)勿穿戴不正派、不端莊的服裝進會堂。在衣著上穿戴上,男女當有分別。

18.有人在不違背自己是基督徒的原則下,隨從風俗在廟宇中拿香,但是把香橫拿不拜拜,這樣好嗎?

把受造之物當作神來敬拜事奉這就是拜偶像的定義,若心裡拜則是在拜偶像。若不敢承認自己信主,這問題就大了;既是基督徒就不要違背自己的信仰,不要去拿香。為了怕人家生氣而隨俗行事太鄉愿,這樣就沒有分別為聖。其實只要平時敢承認主耶穌,分別為聖的事就已做好了。例如:抽菸、喝酒的誘惑,只要告之我是基督徒不抽菸、喝酒,事情就解決了。所以只要大膽的言明自己是基督徒,則可避免許多困擾,因主必同在幫助。

19.元宵節有提燈籠、舞龍舞獅等,非常熱鬧,身為基督徒,可以去參與盛會嗎?

正月十五日是元宵節,又稱上元節,是國內第一個大節。大家都以迎春的愉快心情,舉行各種慶祝來歡慶良宵。這一夜除吃湯圓外,看花燈、舞龍舞獅、放煙火、猜燈謎,構成夜的奇觀,有聲有色,熱鬧無比。自古以來,有許多習俗是不好的,如今我們是蒙恩人,有些異端邪說,便應當脫離。如聖經記載:「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蹤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弗二2-3)。

漢朝末年有位張天師(張道陵),將宇宙分為天、地、人三界,因此有三界公。而上元節即是天官堯帝的生日,相傳堯帝在位時,政通人和,因此認為堯帝能賜福氣,俗語說:「堯天晴朗,風調雨順。」所以大家盼望上元時,堯帝能賜福,使新的一年能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其實賜福氣不在堯帝,乃在天上真神。如經云:「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祂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在城裡必蒙福,自田間也必蒙福。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贖、羊羔,都必蒙福。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申二十八1-6)。

賜福是在宇宙主宰、造天地萬物的神。只要行事為人討神喜悅,謹守祂的道,祂必使我們超乎萬民之上,成為神的兒女,並且蒙神賜下一切的福氣。反之,若不聽從神的話,則神要用種種的苦難來刑罰作惡的人。如經云:「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申二十八15)。

「耶和華因你行惡離棄他、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使咒詛、擾亂、責罰臨到你、直到你被毀滅、速速的滅亡。耶和華必使瘟疫貼在你身上、直到他將你從所進去得為業的地上滅絕。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症、瘧疾、刀劍、旱風、霉爛攻擊你.這都要追趕你直到你滅亡。你頭上的天、要變為銅、腳下的地、要變為鐵。耶和華要使那降在你地上的雨、變為塵沙、從天臨在你身上、直到你滅亡。」(申二十八20-24)。

福禍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我們誠心向天下的神舉手禱告(哀三38-41)。

人會遭遇災禍福氣,都是出於至高者的口來命定的,所以凡事要禱告,做錯要悔改,神才會賜福。

上元節有許多習俗是不良的,諸如:

(1)提燈籠:提燈籠的習俗,其實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例如:「穿過燈籠下能生男丁;偷摘蔥嫁好尪,偷拔菜嫁好婿。」為了此俚語而起了偷竊營為,因不好的風俗而成了魔鬼迷惑人的工作。我們不要效法世俗不好的風俗,因為我們是主裡新造的人,要心意更新而變化,不去做迷信的事,要做蒙神喜悅的事。如經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2)舞龍舞獅:舞龍舞獅不合乎聖徒的體統,不要去湊熱鬧。世人以龍做屬天的象徵,但信徒不要信以為真,因大龍本有殘忍害人及吞吃神兒女的原意,而古蛇有引誘人犯罪、迷惑世人違背神之意,而魔鬼有毀謗神、誣告人的意思,而撒但有抵擋良善、反對真神之意,所以在聖經裡,龍並不是好的。如聖經記載:「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啟十二9)。中國人有畫龍點睛之習俗,要先祭拜再點睛,所以本身就存有魔鬼的工作,我們信徒不要去參與,湊熱鬧。如聖經記載:「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喫的人。」(彼前五8)

(3)烽炮:在烽炮現場,炮火滿天飛,所以死傷不少,因此觀眾要裝戴齊備才不致受傷,這是神所不喜悅的,所以不要試探神,去做神不喜悅的事。我們身為基督徒,務要謹慎謹守,因魔鬼如吼叫的獅子。聖經記載:「不可試探主你的神。」(太四7)。

(4)猜燈謎:有些粗魯嬉笑的謎語,是不合宜的。基督徒要有虔誠的表現,如此符合聖潔的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原則,淫亂、狂妄、嬉笑、辱罵、不敬虔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粗俗鄙陋的話不要出自於聖徒的口。經云:「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弗五3-4)。

(5)聽香:就是到夜深人靜時,婦人點香,再燃燭,擲筊,占卜,再依指示方向前行,聽路人說話,回來再依別人的話,再擲筊。例如:求長壽,聽路人說:「麵線」。以為麵線很長,就可以長壽。實際上生死福禍並不在於聽香,乃在神是否降福。凡事都在神的手中,並不是聽香就可預知未來。因此,這些都是異端邪說。正如經云:「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他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撒上二6-7)。

(6)照月光:上元節之夜,讓月光照耀則容易受生子,這些都是無稽之談。其實人要有幾個兒女是神所賞賜的,神要人懷孕就能懷孕,生男生女也是神的旨意,不是照月光就能懷孕,這些都是迷信的行為。如聖經所言:「兒女是耶和華賞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詩一二千3)。

生命在主裏面,生命是人心裏的光。藉主寶血洗淨人的罪,使人有新生命,成為新造的人。只要我們守道理,不離開主,有一天,我們便能永遠活在天國,享受永生。如經云:「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8-9)。

20.基督徒在日常生活應注應哪些事項?

(1)為保守聖潔,不要參加社交舞會。

(2)不可賭博,亦當避免旁觀。

(3)切勿進入或逗留不正當的娛樂場所。

(4)日常生活宜多聚會、禱告、讀經、查經,少交際、應酬。

(5)當作正經事業。

(6)除非職業或學業上不允許,否則應嚴守安息日,儘量參加星期五的晚間聚會。

21.若故意避孕,不生小孩,是否違背神的法則?

故意不生小孩是不對的。因神說要生養敬虔的後裔,結婚不生小孩就不合常理,要順其自然生幾個,因兒女是神賜的產業,不能以人意來阻擋神的旨意。如聖經記載「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她所給的賞賜。」(詩一二七3)。

結語


總之,有許多事的原則,都要依據聖經的準則來拿捏,要以榮神益人、敬神愛人為主,並不使人跌倒為要,且須與世俗人分別為聖,以得主喜悅。


作者: 黃家真整理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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