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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29期1996年10月)
真理論壇:[聖靈月刊]榮耀歸給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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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森富


三、莫互求榮耀、為自己求榮耀

世人每為討好對方,而互相稱讚、互求榮耀;甚至於也有人把別人的功榮或神所賜的恩賜,歸在自己的身上,為自己求榮耀。但主耶穌卻嚴斥不可互求榮耀、為自己求榮耀。

祂說:

「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五41~44)。

「人憑著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那差祂來者的榮耀……」(約七18)。

主耶穌為我們立下榜樣,不求自己的榮耀,只求從神而來的榮耀。所以,我們當效法主,只求父神的榮耀。


四、莫虧欠神的榮耀

保羅說: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

按「世人」,呂振中譯本作:「萬人」、思高聖經學會譯本作:「所有的人」,指所有的世人。「虧缺」,或譯:「缺乏」(現代中文譯本)、或譯:「失掉」(思高聖經譯本)、或譯:「歉」(淺文理和合譯本)、或譯:「虧損」(當代喜訊)。又按:「神的榮耀」,日譯本作:「神的榮光」。

故所謂:「虧缺了神的榮耀」一語,乃等於:「缺少了神的光榮」。世人最初乃是按著神的形像而造的(創一26~27),分享了「神的榮耀」。但世人犯罪之後,已經失掉了這一份來自神的榮耀。

今日所有悔改、受洗、歸入主耶穌名下的人,已經被洗淨罪污(徒二38),理當脫去舊人的行為,穿上新人。才能肖乎耶穌的形象。

保羅說:

「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三9~10)。

又說:

「你們學了基督,……如果你們聽過祂的道,領了祂的教,學了祂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0~24)。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六3~4)。

所以,「穿上新人」、「披戴基督」(加三27)的真信徒,乃當過新人的生活,效法基督、以「基督的心為心」(腓二5),過聖潔的生活,分享基督的榮耀。

保羅說: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我們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7~18)。

又說:

「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五2)。按「盼望神的榮耀」一語,英語新譯本作:「分享神的榮耀」,思高聖經學會譯本作:「因希望分享天主的光榮」。因此,我們當心存盼望,在末日分享基督的榮耀。


五、不榮耀神的後果

〈一〉犯罪者乃失去了神的榮耀──自甘墮落

今日世風日下,或因淫行而不能榮耀神(林前六18~20);或因患難之時,蒙神施恩拯救,卻不知感恩圖報、而榮耀神(參:詩五十15);或因在教會中不能彼此和睦相處,反而相咬相吞,而彼此消滅(參:加五15);或因多行不義,而得了不義的工價(彼後二13);或因蒙主耶穌的救贖,卻不認主,而自取滅亡(彼後二1);或因被世俗的污穢纏住制服,致自甘墮落(彼後二20~22);或因試探主,被蛇所滅(林前十9);或因大發怨言,而被滅命的所滅(林前十10);或因將神的榮耀、變為偶像(羅一23;詩一O六19~20),……諸如這些惡行,都要遠避不犯,以免失去了神的榮耀,自甘墮落。

〈二〉不榮耀神,乃自取刑罰

〈1〉以希律王為例:

使徒行傳記載:希律王因神賜口才,向百姓宣講一番,而不將榮耀歸與神,立刻被主的使者刑罰,頗足資鑑戒。行傳云:

「希律惱怒推羅、西頓的人。他們那一帶地方,是從王的地土得糧,因此就託了王的內侍臣伯拉斯都的情,一心來求和。希律在所定的日子,穿上朝服,坐在位上,對他們講論一番。百姓喊著說:『這是神的聲音,不是人的聲音!』希律不歸榮耀給神,所以,主的使者立刻罰他。他被蟲所咬,氣就絕了。」(徒十二20~23)。

〈2〉以尼布甲尼撒王為例:

但以理書記載:尼布甲尼撒王曾見神僕: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等三人,被投入火窟中竟毫無損傷,而承認以色列的神為至高的神。他亦曾曉諭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承認神的國是永遠長存的(但四1~3)。

惟尼布甲尼撒王卻不將大巴比倫城的榮耀歸與至高神,而將榮耀歸與他自己,以致於被神刑罰,竟發狂而被逐出境,在野地吃草如牛。但以理書記其事云:

「他遊行在巴比倫王宮裏,他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嗎?』這話在王口中尚未說完,有聲音從天降下,說:『尼布甲尼撒王阿,有話對你說,你的國位離開你了!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吃草如牛,且要經過七期。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當時這話就應驗在尼布甲尼撒的身上,他被趕出離開世人,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濕,頭髮長長,好像鷹毛;指甲長長,如同鳥爪。」(但四29~33)。

直到日子滿足,尼布甲尼撒又恢復心智,便頌讚神說:

「祂的權柄是永有的;

祂的國存到萬代。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

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

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

無人能攔住祂手,

或問祂說,您做甚麼呢?」

(但四34~35)。

尼布甲尼撒王不將榮耀歸與神,而歸與他自己,而遭刑罰之事例,亦足資我基督徒之借鏡。

〈3〉以摩西為例:

摩西係以色列民族的英雄和先知。他曾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與敵人爭戰,制定律法,在曠野漂流四十年,歷經艱難。但在尋的曠野──加低斯、米利巴擊磐石出水的事上,摩西用嘴說了急躁的話(詩一O六33),不尊耶和華為聖,將榮耀歸給神,致遭神責罰,僅能上亞巴琳山中的尼波山,遠遠地觀看神將賜給以色列人之地,卻不得進去。這一不幸的事例,實足資我們反復思考,並引以為鑑戒。民數記記其事云:

「……以色列全會眾,到了尋的曠野,就住在加低斯。……會眾沒有水喝,就聚集攻擊摩西、亞倫。……摩西、亞倫離開會眾到會幕門口,俯伏在地。耶和華的榮光向他們顯現。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拿著杖去,和你的哥哥亞倫招聚會眾,在他們眼前吩咐磐石發出水來,水就從磐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於是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取了杖去。摩西、亞倫就招聚會眾到磐石前。摩西說:『你們這些背叛的人聽我說,我為你們使水從這磐石中流出來嗎?』摩西舉手,用杖擊打磐石兩下,就有許多水流出來,會眾和他們的牲畜都喝了。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這水名叫米利巴水,是因以色列人向耶和華爭鬧,耶和華就在他們面前顯為聖。米利巴就是鬧的意思。」(民二十1~13)。

如將這段經文加以分析,則可以看出:

1.摩西、亞倫對神的信心不足(民二十12)。

2.摩西、亞倫違反了神的命令。神的命令乃是:在以色列會眾眼前吩咐磐石發出水來(民二十8),但摩西卻用杖擊打磐石兩下,使水流出來(民十二11)。

3.摩西向以色列會眾說:「我為你們使水從這磐石中流出來嗎?」(民二十10)。這段話,思高聖經學會譯本作:「我們豈能從這磐石中給你們引出水來?」除了語帶懷疑之外,並不尊耶和華為聖(民二十12)。

4.摩西、亞倫既然看見神再度顯出神蹟,從磐石中流出水來,並不將榮耀歸給耶和華。

5.詩篇一O六篇的作者,評論民數記二十章米利巴水的記事,如此評論道:「他們在米利巴水,又叫耶和華發怒,甚至摩西也受了虧損。是因他們惹動祂的靈。摩西用(原文作:他」嘴說了急躁的話(詩一O六33)。按上述:摩西也受了虧損,或譯:連累受苦(思高譯本);說了急躁的話,或譯:說話未加謹慎(思高譯本)。

6.申命記三十二章51節,又提到摩西、亞倫在米利巴水,在以色列人中沒有尊我為聖,得罪了我,則可看出摩西、亞倫的另一罪狀為「得罪了神」。


申命記記述神命令摩西登上尼波山,遠眺迦南地,卻不得進入的事略云: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上這亞巴琳山中的尼波山去,在摩押地與耶利哥相對
,觀看我所要賜給以色列人為業的迦南地。你必死在你所登的山上,歸你列祖(原文作:本民)去,像你哥哥死在何珥山上,歸他的列祖一樣。因為你們在尋的曠野,加低斯的米利巴水,在以色列人中沒有尊我為聖,得罪了我,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地,你可以遠遠的觀看,卻不得進去。』」(申三十二48~52)。

摩西因被爭鬧的以色列民所連累,致一時心煩,出口不慎,未能尊耶和華為聖,將榮耀歸給神,終於喪失進入迦南美地的權利,誠屬一生憾事。

〈4〉以所羅門王為例:

列王記上所述:

「所羅門王的財寶與智慧,勝過天下的列王。普天下的王都求見所羅門,要聽神賜給他智慧的話。」(王上十23~24)。

所羅門雖蒙神賜他智慧,但到了晚年,竟然晚節不保,受所寵愛的妃嬪引誘,去敬拜別國的神,為可憎的偶像獻祭。列王記上提到:

「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因為所羅門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和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他為那些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的外邦女子,就是他娶來的妃嬪,也是這樣行。」(王上十一4~8)。

所羅門王之叛教行為,乃是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羅一23)。耶利米先知曾慨嘆:「豈有一國換了他的神嗎?其實這不是神。但我的百姓,將他們的榮耀,換了那無益的神。」(耶二11)。

所羅門王偏離耶和華,敬拜他神,引起耶和華之震怒。神的刑罰,是顯而易見的,在所羅門王在位時,神使以東人哈達興起,也使利遜興,與所羅門王為敵。所羅門的臣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也舉手攻擊王。先知亞希雅並預言國必分裂(王上十一29~39)。

亞希雅先知對耶羅波安說: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將國從所羅門手裡奪回,將十個支派賜給你。……因為他(所羅門)離棄我,敬拜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摩押的神基抹,和亞捫人的神米勒公,沒有遵從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我必從他兒子的手裡將國奪回,以十個支派賜給你。還留一個支派給他的兒子。」(王上十一31~36)。

當所羅門王死後。其子羅波安繼位(王上十一43),但其中有十支派的以色列人擁立耶羅波安為王。列王記上記述道:

「以色列眾人聽見耶羅波安回來了,就打發人去請他到會眾面前,立他作以色列眾人的王。除了猶大支派以外,沒有順從大衛家的。」(王上十二20)。

這正是所羅門王因拜偶像,「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羅一23),受神責罰,所得的後果。今日基督徒,亦當以所羅門王之背教,所得刑罰,引以為鑑戒。
六、結論

以賽亞書說:「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賽四十三7)。今日,凡受洗歸入主耶穌名下的人(徒二38,十48,十九5),都是神為自己的榮耀所造的。因此,我們當潔身自好,在言行上榮耀神。

彼得前書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因此,我們當廣傳福音,以拯救萬民榮耀神。

我們亦當效法基督,不求自己的榮耀,不互求榮耀,當一心一口榮耀神。

我們亦當在凡事上榮耀神(彼前四10~11),造就人榮耀神,以「榮神益人」做為教會事工之最高指導原則。(全文完)




作者: 楊森富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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