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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29期1996年10月)
靈修小品:[青年團契]為錢賭生命(二)

張玉珠

年輕自命清高,每次讀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24節及路加福音十六章13節:耶穌說:「一個人(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這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的時候,心裡就會嘀咕,打一連串的「?」號。

「瑪門」(錢財)算什麼?有什麼了不起?為什麼主耶穌把它拿來與神「地位」相提並論?事奉兩個「主」?要「它」惡「祂」?重「它」輕「祂」?會嗎?瑪能有「能力」與神對立?錢財與神較力?各佔天平一端?份量有那麼重嗎?

及至今日,年過半百,世事多見,百態洞察,才真的了悟原來「瑪門」的威力實在可怕,銳不可擋(除非用真理的利劍去擋)。人為瑪門,可以不擇手段,「為它拼命為它茫」。在人的心眼中,地位第一,如神如主事奉。人可以為錢財,六親不認、恩斷義絕。「救恩誠可貴,永生價更高,若為金錢故,兩者皆可拋。」像耶穌的門徒猶大一樣,為貪錢財,連他的老師(一日為師終生為父)耶穌,都可以給押注掉。

猶大為錢賭生命


猶大為什麼賣主耶穌?只有一個字比較能解釋:「貪」。貪愛錢財,心存僥倖,如賭徒。貪得過份,貪得忘了「我」是誰!作使徒卻不甘於安貧樂道,安「分」守己。在事業的天平上錢財的一端高過神。

(一)猶大在千萬人之中,經過耶穌徹夜禱告之後,雀屏中選,成為珍貴的十二使徒之一,蒙主耶穌賜予醫病趕鬼的權柄能力(太十1-4),一定有耶穌的理由。

想來猶大必定還有很多別人所不及的美德。然不幸的是他看不破「錢關」(錢的誘惑像重重機關)。雖然作使徒跟隨在耶穌的身邊,吃喝不愁,可是他貪愛錢財,帶著團體的錢囊作財務管理人,卻監守自盜,竊取公款當私用(約十二6)。結果把他其餘的美德全掩蓋了,只凸顯一臉貪婪的嘴臉,被列入「青史」,永作後世鑑戒(可三19)。

聖經說:「金錢是罪孽的絆腳石。」(結七19),猶代不幸被言中。

(二)猶大不是壞人,他賣耶穌的動機只是為錢──把耶穌「押賭」。

他以為耶穌是神,祂說:「祂會死,會被安葬!」(約十二7),但猶大認為耶穌能力無邊,「不一定死」。猶大心存僥倖,賭徒心理(像亞當夏娃的心態)。他並沒有存心想害死耶穌,害死耶穌的是魔鬼依附在猶大心上,像魔鬼依附在蛇身上誘惑始祖一樣(創三1-7)。

當猶大看見耶穌沒有逃脫,視死如歸,從容就義時,他的「良知」馬上醒悟,立刻認錯吶喊:「我有罪了!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生命)。」(太二十七4)。

他忽然認清耶穌:耶穌雖然是神,卻不以自己跟神同等(腓二6-8),而動用神權(像在曠野受試探時,沒有把石頭變成食物)。祂既然已經道成肉身,以凡人姿態出現,就以凡人的血肉之軀,順服地去承受刑罰,替世人還清始祖所積欠的罪債,也圓滿父神的公義(羅五18-19)。

猶大忽然明白,他是賣了「人」(神成為人),而不是賣了神(當然神不可能被賣的)。他是賣了一個必定會死的「人」,而不是賣一個「不一定死﹞的耶穌。他害人,殺人。

他知道他犯罪了,他立刻衝去找祭司,退錢。試團補救,放人。他的醒悟仍然是可愛的人性的一面。

然,「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是百年身。」他的「貪」所鑄成的錯,使他想後悔卻來不及了。椎心的痛苦,如萬箭穿心(提前六9-10)。後悔的眼淚淹沒了得三十兩銀子的快樂。猶大落得只能以死謝罪,求解脫。這場賭,他輸了。

聖靈權能無價寶貝


你,聽說過:「有錢使鬼推磨」吧!有人說:只要有錢,什麼事都好辦,都可以達到目的,應心順手,天下無難事,只怕有「錢」人!

是嗎?不見得哦!聖經上卻有一件事,是用錢買不到、行不通的。那就是耶穌的「真道」,神的聖靈「權能」。有一個名叫西門的人,曾經試圖用錢買它,卻買不到。

當耶穌在逾越節被猶大出賣被釘十字架之後,過了七個禮拜,猶太人的另一個慶典,五旬節即來到。這是一個感恩的節慶(利二十三15-25),浪跡天涯的猶太人,又一次回籠擠滿了耶路撒冷城。

五旬節的早晨,耶穌的門徒們,個個精神抖擻,聚集在一處。忽然,一件劃時代的事情發生了。

有一陣聲音,從天響降,如雷灌耳,如風吹薰,又有形狀如舌頭般的火燄颼下,分開飄落在各人頭上,停留舞動。然後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語言,說起各邦、各國方言來。各人在聖靈裡鄉音(最原始的語音)相通,倍感親切。

聖靈權能整合人心


這真是改變人類命運的時刻。人類自從自高自大,試圖建造一座通天塔,要宣揚自己的名,與神一較長短,而被真神「巴別」(分散)之後(創十一1-9),人類的語言就成了「你說我不懂,我說你不懂」的各邦、各宗、各族、各國的「地方方言」(創十章)。人類再沒有統一語言,能統一思想、行動(創十一6-9)。而今天,怎麼突然的,這麼一大群的人,竟然會說起每一宗族的「方言」,最原始人的語音?無論是遠方來的、近處住的、怕提亞人、米所波大米,或埃及、羅馬來的人,他們都聽見門徒用最親切的鄉音在說話、講述著神偉大作為(徒二5-11)。整合人心,思想神權。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整個耶路撒冷城突然起了一陣騷動。群眾們議論紛紛的,有人驚嘆,有人猜疑。無法理解的人就取笑說:「這些人大概是喝醉酒了吧?」

聖靈權柄證明天國


「各為遠朋、近親、同胞兄弟啊!請聽我說」,彼得和十一個使徒一字排開的站在眾人當中,高聲的向大家講話:「現在才早上九點鐘,我們沒有人喝酒。我告訴你們,是什麼力量使我們現在變成這樣。」

「你們還記得從前約珥先知的預言嗎?他説:『有一天,神的兒女要得「聖靈」澆灌』。我們今天所發生的事,正是約珥先知預告實現的(珥二28-32)。」

「幾個禮拜前,逾越節的時候,你們一意孤行的把耶穌釘死十字架上。然而,實際上耶穌並不是死於惡人的貪婪陰謀,而是因著神自己奇妙的計畫──耶穌必須受死,為我們的罪死……。」

群眾鴉雀無聲。

彼得繼續說:「但事情並非從此結束。神沒有讓耶穌的身體在墳墓裡毀壞,而是使死後復活,勝過死亡,有能力拯救萬民將來得救,得永生。」實現先祖大衛的預言,盼望天國。

「祂是萬人的主,神答應給世人的君主彌賽亞──救世主。」

「神不是隨口無憑說空話,你們今天所聽、所看見的,如火燄,如灌雷的聖靈,就是祂應許的「憑據」;為要使天上、地下、一切所有的,都在耶穌基督裡面,同歸於一。用同一方言合而為一(不再因「巴別」的分散語言障礙,一句靈言哈利路亞,不管你是美國人、印度人、台灣人都能靈裡契合)。宇宙萬物,都要按著神的計畫而完成統一,實現天國(在地如天)。你們信耶穌,祂就賜下聖靈,給人作印記(印鑑證明),作保證得天國永生基業的「憑據」(收據)(弗一8-14;徒二14-26)。這也是耶穌要升天之前,囑咐各位等待的聖靈的洗(徒一5)。」

聖靈權能引人悔改


彼得的一番話說完,在場的群眾雖然沒有搥胸痛哭,卻也扎心痛苦,良心不安,曾經呼喊:釘祂十字架。

「我們現在該怎麼作呢?」群眾問使徒們。

「你們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免,這樣,你們也必能得聖靈。」

就在五旬節那一天,有三千多人對彼得的講道,作出回應,受了洗,信了耶穌(徒二1-42)。

欲用錢買聖靈大權柄的西門


事情果然耶穌的預言:「聖靈降在各人的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從耶路撒冷、撒瑪利亞,直到地極,為主作見證。」(徒一8)。這針首先直驅撒瑪利亞。

在撒瑪利亞城,住著一個人名叫西門。是個行邪術能力很強的人。在城裡擁有不少群眾力量,很多人信服他。

當耶穌的門徒腓利,挾聖靈醫病趕鬼的權柄能力,把真道傳揚到撒瑪利亞城的時候,西門覺得很訝異,既然有人會行「異能」,他就與腓利認識,作朋友,他不但沒有同眾反對腓利,反而受了洗,信了道,並且常常與腓利在一起,看他行神蹟,也帶了很多人信耶穌。

腓利行神蹟,醫病趕鬼,引人入門認識基督,只是聖靈還未降在他們身上。

這個消息,引起了耶路撒冷的使徒彼得、約翰的注意。他們就特地趕往撒瑪利亞協助:「按手在他們的頭上,他們就得了聖靈。」堅固信心,皆大歡喜。

使徒們「按手得聖靈」的能力,令西門看得目瞪口呆。

「我給你們錢,請你們把這些聖靈能力也給我!」西門要拿錢給使徒,向他們「買權柄」:「叫我手按誰,誰就可以受聖靈。」

使徒當中的彼得,對西門要用錢交換買「聖靈的恩賜」能力,覺得可笑又憤怒。於是連珠炮式的向西門又教又訓:

「你的銀子和你一起滅亡罷!」

「你在這道上,無分無關。」

「你的心不正。」

「你當懊悔你這罪惡。」

「祈求主,或許你心裡的意念,可得赦免。」

「我看,你正在苦膽之中,被罪惡綑綁。」……。

西門沒料到,他那麼一句話,會召來彼得一連串「尖酸刻薄」,甚至「生命交關」的嚴厲指責。西門嚇了一跳,趕緊向使徒們道歉、賠罪、謙卑地說:「願你們為我求主,叫你們所說的,沒有一樣臨到我身上……。」(徒八1-24)。

西門貪權險喪命


情可堪憐的西門,我反覆思想,他為什麼會想「用錢」買「按手賜聖靈」的權柄。

一、他慣行邪術,「妄自尊大」(徒八9),使人的慾望得滿足,但人們必須付「金錢」,作交換代價。真的是有錢使鬼會推磨。「錢能叫萬事順心」(傳十19)。因為他剛信主,以見神蹟入門,道理還不懂,所以他以為有錢,買個給人「按手」得「聖靈」。跟人家給他錢買「行邪術」,差不多吧!我想

用「錢」買個「權」(所有權),按手,就有聖靈。貪「權」作老大,很過癮吧!(天真又無知的信徒)。

二、當彼得的譴責,連串出擊的時候,我為西門擰一把冷汗。好險的西門,還好!彼得這回沒有咒他像亞拿尼亞的妻子一樣死亡(徒1-10)。彼得的「義正詞嚴」,主觀判斷當中還好有一句「尊主為大」的話出現:「祈求主,或者,你心裡的意念得赦免。」(徒八22)。

在如雨攻擊的「試煉」中,西門捉住了神的話:「願你們為我祈求主,叫你們所說的,沒有一樣臨到我身上。」(徒八24)。由神判決而脫險。謙卑悔改。

西門為了貪「權」,因循過去世俗的慣例,而尚不知不義之財無益處(箴十2),錢財不能當贖價給神(詩四十九6-7)的道理罷了。

聖靈的權柄原量了他,沒有使他與他的銀子一齊滅亡。

君子愛財 取去有道


錢財,只是人類生活中的一部分,為了生存的需要,而具備的「工具」,並不是人生的全部。所以人犯不著為它,「饑不擇食」──什麼壞事都作(貪贓枉法、賄賂關說、公關男女),污穢自己的人格、尊嚴。

聖經論錢財,取名「無定」(提前六17),又名「虛無」(箴二十三5)。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耶穌說:「錢財會生銹、會長蟲。」(太六19)。箴言說:「錢財不能買永生。」(箴十一4)。

先父說:「錢財共五家所有:(1)大火(2)洪水(3)強盜(4)病魔(5)敗家子(賭徒)。」俗話說:「人兩腳,錢四腳」,犯貪的人,錢財再窩,也永遠感覺缺少一塊錢。

「貪婪的心與拜偶像(拜金)同罪。」(西三5;羅五5),聖經這樣告誡貪婪與拜偶像都是誡命(出二十1-17)。字典上說:「愛財曰貪、愛食曰婪。」猶大愛財,始祖婪食,結果都犯誡命而死。這樣看來,財、食,這麼稀鬆平常的事,也會要人靈命的,怎不叫人對這個問題,嚴肅面對!

錢,並非一無是處;錢,本身無罪。我不是批判錢,而是批判取錢與去錢之道。

不要貪,不要賭,不要心存僥倖,為「錢」賭生命。


作者: 張玉珠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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