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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32期1997年1月)
真理論壇:[聖靈月刊]淺談宗教真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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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羊講道/喜樂整理

「正信」與「迷信」如何區別?

新近社會亂象紛雜,尤以宗教為甚。從「中台剃度風波」,以至「宋七力事件」等。不禁令人重新檢討反省:宗教真義何在?「正信」與「迷信」如何區別?今藉「淺談宗教真義」,與吾輩共勉之。

宗教應具備之要件

凡一宗教之成立,須具備下列四要件。

一、崇拜對象

各宗教對「神」之概念所共認者:「神」乃「第一因」,萬物之起源。「神」乃超越的存在者─超越時間、空間與質量之限制。此超越存在者乃人類可信靠者。基督教所敬拜之耶穌基督更是宇宙之創造主(非被造者)(徒十七24~28),其存在及權能均為超越者。

宗教既相信有神而敬拜神,則其所敬拜之對象可決定其信仰之價值及其真實性。信仰者亦須以「心靈誠實」來敬拜祂(約四23、24),此即為「正信」之宗教應具備之首要條件。

二、信奉經典

凡宗教必有其論述之經典,以為崇拜之依據;申述真理之見解,以為教化信眾生活言行之標準,並將其論述確立為一套一貫信仰之系統教義。大凡宗教經典,依其思想來源可分為二類:

1.人思想的產物:拜神之心乃為神所造(羅一20),為人本性之表露。但自人類始祖犯罪離棄神,人類即陷在罪中;人類被咒詛,生命成為有限。人如何以犯罪墮落的思想去認識神?如何以其極侷限的智慧去了解無限之神更為高超的意念與道路(賽五十五8、9)?況且人生命中無神的靈啟示,如何能知神的事?如何滲透屬靈的奧秘(林前二10、11)?人的著作盡屬有限的思想、有限的宗教意義;不成真神的宗教,反為人間的哲學。

2.啟示神學:基督信仰則源自神的啟示。「聖經」乃神所默示(提後三16),非出於人意,乃是人受神的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1)。神的事情人所能知的,原顯明在人心裏(羅一19)。又藉這聖經見證耶穌基督(約五39),並指引人永生得救的門路(提後三15)。祂並且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使人真知道祂(弗一17)。神的靈甦醒人的心靈,啟動人宗教的認知力,使人認識這位超越存在者,並與之建立親密關係。

聖經是一部最可信的經典:由下列三點可加以證明:

(1)預言之應驗:耶穌將由童女懷孕而生(賽七14),祂將被釘死十架,第三日復活(太二十19)。亡國二千餘年之以色列國復國(賽四九1,太二十四32),在在應驗經言。

(2)神蹟奇事顯明:耶穌與其門徒為人醫病趕鬼(路四35;徒五12),信主者可求得聖靈(約十四16、17;路十一10),本會所受聖靈與聖經所載相同。

三、崇拜儀式

要如何始可達到崇拜之目的?

1.以心靈、誠實為原則:真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徒十七24)。故不須至廟裏,非藉供物或四果,或至山上刻苦己身;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

2.有型禮儀:如唱詩──歌頌神,禱告─與神溝通,讀經、聚會─查考神的話、彼此交通,作聖工─服侍神等。

3.不以歪風惡俗:末世出現許多宗教,充滿邪惡、淫亂、傷身、墮落、貪慾、欺詐(可七22),違背了正統儀式。

四、論及來世

生命的開始是來自神的創造,絕非「輪迴」而來。所以當生命結束之後,靈魂有一定去處:靈將歸回賜靈之神(傳十二7),如拉撒路。有的人如在世奢華宴樂的財主,死後即至陰間受痛苦,兩者之間受深淵所限定(路十六19~26),無法來往。

輪迴說有許多矛盾與不合理之處;例如,若人死後將輪迴為動物,為何人愈來愈多,動物愈來愈少?倘作功德可免輪迴,則窮人不得超生,公理與公義何在?又輪迴說令人消極、失存生存意志而尋短去自殺,可謂害人匪淺!

神尊重生命,人各有其自由意志,所以生命之存在是個別獨立的。我們看到社會上許多宗教的亂象,愈是感謝(慶幸)接受了一個有價值的信仰,我們亦從聖經得著指引。

按著定命人皆有死,且死後要面對審判,決定永遠的結局(來九27)。約翰福音十四章5、6節記載,人生之路,唯有信靠耶穌才能脫離世間苦楚;唯有藉著祂才能到天父那裏(天國)去。如今到將來聖靈永遠與我們同在。聖經上所記載,已逐一應驗,除了末日大審判尚未臨到。

故我們當把握有限的今生,尋著得救之門路,為自己持定將來的永生。願主賜屬靈智慧,共同奔跑天國路。(下期待續) 


作者: 綿羊講道/喜樂整理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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