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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33期1997年2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得救的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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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豪光

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人,其目的是追求得救,進入永生天國,免下入地獄,因為永生與地獄,在聖經上已有詳細記載,是神創造天地始末的偉大經綸。

人生在世上,不過幾十寒暑,轉眼成空,結局就是死亡,因為死就是眾人的結局(傳七2)。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有關世界末日,神審判全人類的事,遠在二千六百多年前,神已在異象中顯給但以理先知觀看。

審判的威嚴場面

我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存者,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他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但七9、10)

神又再於一千九百幾年前,在異象中顯現給使徒約翰觀看: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了,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二十11~15)

公義的審判

末日大審判,神是公義的,神是根據案卷所記載,按照各人所行的,是善是惡,作出判決。其實,每個人自出母胎,一生一世,所做所為,是善是惡,神都早有詳細記載(詩一三九16)。所以當審判時,神用奇妙難測的方法,不必使人到他面前再三鑒察;案卷打開,靈光照耀,各人善惡分明,人人佩服(伯三十四23~24)。

神的判詞

一、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就把他扔在火湖裏。(啟二十15)

二、若有人名字錄在生命冊上,就得進入榮耀天國裏。(啟二十一27)

名字錄在生命冊上,從此可知得救的標準。當日主耶穌差遣七十人出去傳福音,回來後他們對主耶穌說:因你的名,鬼也服我們。主耶穌對他們說:然而不要因鬼服你們就歡喜,要因你的名錄在天上歡喜(路十20)。

主耶穌極力強調,基督徒最重要的,是要讓名字能被錄在天上這本生命冊上。主耶穌又剴切指明: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告知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1~23)。總括來說,得救的圭臬,名字得被記錄在生命冊上,就是要遵行天父旨意。

生命冊的佐證

根據聖經記載,當末日審判大日,神在施行審判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由此可知,這本生命冊,是專用作記錄所有能得永生的人;其餘的案卷,則是記錄每個人一生一世是善是惡的。當那日神命天使宣讀生命冊上的人名,並且讚揚他們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的國(太廿五34)。這樣他們得與主永遠同在,那時「所應許我們的永生」(約壹二25)就完全應驗了。

我們基督徒,尤其是真教會信徒,該知道你的名是否已經記錄在生命冊上。例如摩西,他知道自己的名已經錄在生命冊上,從他與神對話中,就可知道,因為他對神說:「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出三十二32)。使徒保羅也肯定知道他的同工弟兄姊妹,他們的名字都已經記錄在生命冊上,他說:「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他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還有革利免,並其餘和我一同作工的,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腓四3);所以我們基督徒,必須要特別提高警覺,凡事尊神為大,遵主道、順主旨而行,敬虔度日,使自己毫無玷污,無可指摘;努力作個完全人,務求在生命冊上,也有我們的名。本會讚美詩二○八首:「在那邊,在那邊點名的時候,我亦必在其中。」。

結語

主耶穌說,聖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十35),又說: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十二48)。主耶穌所講的道,與神所定的旨意,都已一一寫在聖經上。當末日審判的日子,所有基督徒,是善是惡,聖經上所寫的話,都會給我們作見證。因此我們有生之年,要熟讀這本聖經,因為內中有永生,要把神的道豐豐富富存在心裏;末日的審判和生命冊的奧義,神都使我們預先知道,這是隱藏的嗎哪,基督徒當自知謹慎,誠哉斯言。


作者: 何豪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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