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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佳
「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猶22~23)
聖經教導我們厭惡「惡行」,但不是唾棄那因軟弱犯下惡行的「人」。對於偶然被過犯所勝的同靈,我們的態度不應是眾相指責、咄咄逼人,而應是存著憐憫的心,接受對方軟弱的事實,設法幫助他脫離所陷的困境。我們眾人這樣齊心幫助瀕臨失腳的同靈,使他從迷失的路上回轉,不僅是救一個靈魂不死(雅五20),更是完全了基督律法的總綱─愛(加六1~2)。
軟弱,人人會有。大衛曾說:「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詩一三○3);軟弱的人最期盼的,是周遭人接納的眼神、憐恤的態度,正如我們常常仰望神的憐憫、赦免一樣。所以,下次當我們再面對別人的軟弱時,將心比心,多留餘地給別人,將來在審判的日子,神也必多留餘地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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