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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161期1991年2月)
信仰社會:[聖靈月刊]十字架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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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拉民

將近一個月沒回鄉下老家,探望逐漸年老的父親,心中常想著該多多抽空回去才是。打從母親過世以來,父親的個性有了些微的轉變,可喜的是能由無奈中很快地移轉至知天命。依賴母親大半輩子,什麼事都靠母親幫他打點,突然母親一走,卻不見父親有多大調適上的困難,究其原因,父親是思考型的人,經由生活上的重整,為自己尋得了出路,走出人生的另一段生活,其中大多寄情於工作及吸收新知,讓忙碌來代替那些思念與依賴。只是他思想中從未有神,也不信有鬼,只依著自己的良知,樂天安命地渡日;觀念中尤尊重傳統的傳承,只要違反傳統,他必有一大套理論加以維護。這套理論卻成了得救門路的絆腳石,越不出藩籬、得不著恩典;反之,卻成了信與不信的隔閡、信主的十架 。只要一提及信仰,他即顯示信仰缺缺,甚至有激 烈的反抗情緒隱伏著。

  返鄉探親,最擔心的是父子沒有共同的話題,若同信一位主,共同領受主恩,那麼一談下來不知有多好?相信三、五小時也算不得什麼!不像現在,必須找話題,談國家大事、談小孩、談工作......;總之,需要去找話題就有了負擔。

  每逢清明節,鄉親遠從北部趕回來,整個家族一起掃墓,祭拜祖先,父親通常會要求我去做所謂表演性的祭拜活動,理由很簡單:

  1、子孫應紀念祖先,傳統的紀念方式最恰當。

  2、祖先沒有資格當神,這是事實,因離神的修為很遠。

  3、一些大官雖然也是基督徒,必要時還是會表演。

  4、不參與表演就等於宣告脫離家族。

  5、表演畢竟不是事實,有何關係?若有神,祂知一切事,一定也能知道你是表演而已,不會處罰你;若會處罰,顯示祂不是神,無法明斷事理。

  根據父親上述的請求理由,我一一加以說明:

  1、子孫應紀念祖先,傳統方式(如燒香)流於形式,最好能記錄祖先在世時的典範,每逢節日朗誦一番,使子孫緬懷效法。

  2、祖先之前必有祖先,那麼第一個祖先是誰?若非出於石頭,必是被創造的,創造者就是真神,所以當敬拜真神。

  3、當大官的基督徒,有些只是掛名而已,因為他未能實際去經營信仰,就像掛名的董事長,對公司真相一概不知;即或他明白道理,有時在權勢、利益、名聲的攻擊之下,也難保不倒下來。

  4、不表演並不等於脫離家族,若因不名譽之事,當可以片面宣告脫離,但是去做基督徒,就等於去當學徒須聽老闆的教訓,這些教訓不是什麼敗壞的道理,構不成脫離的條件。

  5、行為的完成就是事實。別人若知你在表演,那麼這種表演性的跪拜已不具任何實質意義。別人若不知你在表演,認定成事實,那你的表演就是一種欺騙的行為。我們都知道一個常騙人的人好不到那裡去,難道你要自己的孩子作這種人?在沒有意義與騙人之外,必須選擇第三個答案--不祭拜祖先。

  我跟父親說,如果大家同意我的看法,我還可以擬出更好的紀念祖先的方案。父親無言以對,只說:你這些話留著去跟你大伯父說吧!

  一個家庭兼含信與不信的成員,自然會分成兩個團體,不信的疼愛不信的(或未信的),信主的人往往成了弱勢團體,又不能採取三不政策。雖知內人、孩子常受不平等待遇,還是堅持要他們與家族多接觸、多溝通,以後才有機會帶領家人認識主。這期間不滿的情緒常常會帶來不喜樂,一不喜樂就會影響聽道、行道。感謝主!藉著數算主恩,主愛一下子就將不平衡的天平拉了下來,發現一絲絲神的愛,就足以抵得上無數人的愛,更何況主恩浩大?聖經上早已闡述這信仰會引起家族的不和睦(路十二51~53),所以我們就不會以為奇怪,而一直不平、不滿下去;相反地,只有求神將更多的愛賞賜我們,這樣才能用神的愛去愛別人。基督徒如果因得不到平衡而受苦,實在太可憐了,而受這種苦看來又沒有多大的意義;若能從神那裡得到平衡,不但不是受苦的感覺,反而會得到力量。這種力量積聚多了,自然可以產生光、產生吸引力,得以脫離黑暗的束縛。

  新舊本難合,調整非易事。唯賴主所厚賜的愛來相處,厚賜的智慧、口才來溝通、影響。雖然愛因斯坦曾說:「改變一個人的思想,比分裂原子還要困難」,我們卻更要相信:在主沒有難成的事!願與眾共勉!


作者: 波拉民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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