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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168期1991年9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也是管家 也是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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鑄鐘

管家乃是僕人中的僕人,別因為擁有決策與管理眾人之事的權力而沾沾自喜,甚至醉心其中……

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二章35-48節中,一連講了兩個比喻。先是僕人儆醒等候主人的比喻,緊接著又說了管家的比喻。

僕人的比喻是採取正面的描述。提到一位僕人腰束上帶,燈也點著,等候主人回來。主人回來一叩門,他就開門;因此,他要得到賞賜,從僕人的身分升為上賓,主人要親自伺候他。另一方面,耶穌卻以正反兩面來談管家的比喻。管家若照主人所分派的管理家人,按時分糧,則主人要賜他更大的權柄,可以管理一切所有的;反之,若他不能盡職,恃權而驕,欺壓屬下,吃喝醉酒,則主人來到,必要重重處治他(或作把他腰斬了)。顯然,耶穌有意對這些常喜歡爭論誰為大的門徒們(路二二24),提出相當嚴重的警示。

耶穌提及僕人的職責:束上帶、點燈,等候主人,乃是指信徒當努力於靈修,儆醒預備,等候主耶穌的再臨。如此,應當是每位信徒自己所當下的基本靈修功夫。其次有關管家的職責:管理家人,按時分糧,則是更進一步的服事教會的功夫。即使是管家,似乎位高權重,超乎眾僕人,但他還是僕人(路十二43),乃是受主人分派,要去管理、照顧家裡的人。

今天在教會中擔任管理、教導工作的聖工人員,也應當反省自己乃是僕人中的僕人,故基本的靈修功夫須時刻不忘。且須注意自己是否會因職位的緣故傷害了其他信徒?是否因為擁有決策與管理眾人之事的權力而沾沾自喜,甚至醉心其中?今日教會中所見的紛爭,常常出自於對教會事務之處理意見不同而導致;若能想到自己其實只是當眾人的僕人,雖是管家的工作,也應以謙卑柔和的態度來面對。對教會的事務能共同尋求最好的處理方法,而不要為了面子問題,堅持自己的意見,甚至想辦法打擊對方,倘若如此行,無異於傷害自己的同靈。另有的人,為多得別人的尊敬,而爭取一些虛名、虛位,甚至為此分門別類,製造紛爭,這樣亦無異於吃喝名利,醉心權位,將來主臨,必遭重罰。

事實上,每一位信徒都是僕人,也是管家。每個人都要靈修自己,也要服事眾人,甚至能力愈強的人,受託付的職責愈大,就更要加倍地儆醒自己,正如耶穌所說的:「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作者: 鑄鐘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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