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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169期1991年10月)
信仰社會:[聖靈月刊]神的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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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富美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十11-24)。

雖然我沒有學識(不會看聖經),但神卻隨時隨地教導我該如何行,使我常保守在祂的愛中。

每逢節慶拜拜,上市場購買水果物品時,販者常會說讓你回去拜拜大賺錢之類的話語。有幾次疏忽忘了表明自己是基督徒不拜拜的立場,神的管教馬上臨到,不是被人撞到,就被東西打到,讓我知道自己的疏忽,以後再遇此情況,都能知道如何應對。

在公司早已表明自己是基督徒,不吃祭拜偶像的東西。有一次老闆娘在午餐時,端了一碗昨天廟宇慶生,鄰居一起辦幾桌請客人所剩的「菜尾」。以他們的觀念是沒拜過的(因沒放在供桌上插香),在老闆娘的勸說下,勉強吃了。走到廚房洗碗洗好時,不知何種情況發生,自己全身平趴在地面上。老闆娘看見嚇了一跳,問我怎麼會這樣。我就藉此告訴她,我的神是又真又活的神,告訴你不可以吃,你一直說沒關係,不會有事,現在看見了神的管教,以後你不要再勉強我了。感謝神,從此若有拜過偶像的東西,他們都不敢請我吃了。如經上所云: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喫主的筵席,又喫鬼的筵席(林前十21)。


作者: 盧富美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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