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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171期1991年12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耶穌被釘十字架--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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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真聲

經云:「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3),十字架原是為罪犯預備的,但主耶穌卻為了世人的罪而被釘十字架,雖然當時的審判官彼拉多也查不出祂有罪,甚至在眾人面前洗手,表明祂的無辜,祂還是被釘十字架;原來,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主耶穌被釘十字架,那是一件極其痛苦的事。首先,祂已整夜沒有睡覺,在大祭司該亞法的家裡,接受祭司長和全公會的人凌辱、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太二六67);繼而又轉到彼拉多那裡接受審判,判被釘十字架上。彼拉多把耶穌鞭打了,交給兵丁,又受到兵丁百般的凌辱,甚至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的頭上,然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上各各他山。在各各他山上,從早晨九點起,就被釘在十字架上。有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可以稍微減輕肉體的痛苦,但是他嚐了就不肯喝,為了要完全飽嚐十字架的苦痛。裡衣、外衣又被兵丁奪去,面對赤身的羞辱;在那種情況下,不但沒有得到同情,還受到言語的譏諷、冷嘲,甚至和祂同釘的強盜也譏誚祂。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黑暗,約在申初,就是下午三點,主耶穌大聲喊著說
:「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從整個被釘十字架的過程中,我們可以明白主耶穌肉體的苦痛、心靈的凌辱,都可以忍受。但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被神掩面不看。為了世人的罪,如同罪犯,被神離棄,這是最大的痛苦。我們今天因著主耶穌的代死,可以回到神的懷抱,這是何等大的恩典,我們就不應該再被罪捆綁而離棄神。今日,神如同母雞招聚小雞在它的翅膀底下,將我們加以保護。可是,我們卻有許多小雞置神的呼召而不顧,非常危險,何等可憐。約在申初,主耶穌氣斷了,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因此,藉著主耶穌的血,我們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因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來十19-20)。

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我們眼前,誰又迷惑我們呢?我們應該勝過世界的迷惑,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的面前。


作者: 羅真聲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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