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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173期1992年2月)
真理論壇:[聖靈月刊]約翰福音之論見證──談個人佈道

晨燈

全聖經都是為耶穌作見證(五39)。四福音書更是如此,四福音書各有獨特的材料,但
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就是證明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不過前三卷福音書先由人說起,隨後由主的言行、神蹟、死而復活,證明祂是神的兒子。而約翰福音則由神說起,約翰不是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而且在第一章詳細解釋了神的兒子。
以時間來說,祂是無始的,太切就有了,以萬物來說,宇宙是祂所創造的,以神來說,祂與神同在,祂就是神;以尊榮來說,祂是父的獨生子。這位主懷裡的愛徒約翰,因為自己對主有深刻的靈交與體驗,所以對主的描寫比別人深遠詳盡。

一、本書見證耶穌是神子
本書主題是引證耶穌為神的兒子,約翰為要說明這點,就採用種種的方式來證明。

1.七種見證
見證(marturia)一詞,是本書特別詞句及用法,出現本書多達四十八次。共有七種為主耶穌作的見證。
(1)天父的見證(五37,八18)。
(2)神子的見證(一14,十八37)。
(3)聖靈的見證(十五26十六14)。
(4)聖經的見證(五39-46)。
(5)約翰的見證(施洗約翰)(一7,五36)。
(6)聖徒的見證(十五27,十九35)。
(7)工作的見證(五36,十25)。

2.七個神蹟的見證:
按本書內容結構看,「一19-十二50」為前篇,亦稱之為神蹟篇,在此約翰以七個神蹟,記明基督能給予人生命。
(1)迦拿婚宴水變酒(二l-11)──超越質量。
(2)醫好大臣之子(四46-54)──超越空間。
(3)醫好三十八年病人(五1-9)──超越時間。
(4)五餅二魚飽五千人(六1-14)──超越數量。
(5)基督走海面(六16-21)──超越重量。
(6)醫好生來瞎眼的(九1-12)──超越命運。
(7)叫拉撒路復活(十一1-46)──超越死亡。

3.七個「我是」的見證:
主耶穌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八24),「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十三19),這二處經文,原文上無「基督」二字,主耶穌是以「我是」的形式來介紹自己。

「我是」是神第一次向人宣示祂是誰(出三14),「我是自有永有的」本意為「我是」。神用一個動詞「是」(be)自稱,指出祂是永在的神,祂是始也是終,不能用任何事情指稱。主耶穌常用「我是」來表達自己的身分,表明祂是自有永有的神。
(1)我是生命的糧(六35、48、51)。
(2)我是世界的光(八12)。
(3)我是羊的門(十7)。
(4)我是好牧人(十11)。
(5)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十一25)。
 ◎原文為「我是復活和生命」。
(6)我是道路、真理、生命(十四6)。
(7)我是真葡萄樹(十五1)。

本福音書之前後書卷分別為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這三書卷之排列順序互有銜接之妙用,此乃出於聖靈奇妙的帶領,方有如此美好的排列。
路加福音末尾有如此的記載:「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路二四47-48),約翰福音接續這「見證」的工作,在本書徹底詳盡地見證基督完美的神性,而為主作見證亦成為本書一大特色。
使徒行傳也承接本書重要的見證工作,就如「徒一8」所記:「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作我的見證。」這裡所強調的「為主作見證」,是每一位基督徒當負起的神聖使命,本書有幾處個人見證的美好實例,相信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示,提出來以供參考。

二、個人佈道模範的實例
本書有兩段經文,是有名的個人佈道模範的實例,分別為「一35-49」與「四1-42」。其中,第一章的個人佈道的效果,使信主的四個門徒(彼得、安得烈、腓利、拿但業),成為後來的使徒,且是初代教會的柱石。第四章純為主耶穌所留下的個人佈道模範,使向來不跟猶太人來往的撒瑪利亞人相信基督為救世主。以下將兩段個人佈道實例作簡要分述:

1.主耶穌與門徒的個人佈道(一35-47)
(1)約翰向他的兩個門徒見證基督是神的羔羊,兩個門徒就跟從了耶穌(35-37)──這是老師對學生作見證。
(2)安得烈遇見了基督,就回家向哥哥彼得作見證,並領他去見耶穌(41-42)──這是家人對家人見證。
(3)主耶穌在往加利利的路上遇見腓力,就向他作見證(43)──這是路人對路人作見證。
(4)腓力信主後,隨即向他的朋友拿但業見證基督(45-46)──這是朋友向朋友作見證。

2.主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的佈道(四1-30)
(1)耶穌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那時約有午正(6)──佈道不分時候。
(2)在那裡有雅各井,耶穌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6)──佈道不分地點。

(3)有一個撒瑪利亞的婦人來打水,耶穌對她說……原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7-9)──佈道不分對象。
(4)耶穌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7),又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13-14)──談道方法,由屬肉談到屬靈,由物質談到精神,由今生談到來生。
(5)那婦人就留下水罐子,往城裡去,對眾人說,你們來看……眾人就出城往耶穌那裡去(28-30)──有效的佈道,使慕道者向慕道者作見證。

三、謹記主耶穌最後的吩咐

主耶穌對他們說:「……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祂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祂接去,便看不見祂了(徒一7-9)。
主耶穌臨升天前,對門徒作最後的吩咐,仍是為主作見證。一千九百多年來,在教會的歷史上,有寫不完可歌可泣的傳道史,都是血淚的見證;有數不盡愛主的門徒與傳道人,為主傳道,犧牲生命,如一粒麥子,埋在土裡,結出許多子粒。
近來,台灣基督教界聯合起來,成立「公元二千年福音運動推行委員會」,其目的仍是為主廣傳福音,使多人相信救主基督。由此委員會提供之資料顯示,台灣地區之教會數為2529間,而寺廟數卻多達8116間之多,看到如此懸殊之比例,真是叫人愕然!
面對二十世紀最後十年,為搶救靈魂的神聖使命,現在當是信徒總動員的時刻,該是趁早睡醒的時刻了!主耶穌最後的吩咐,是否仍在你的耳邊迴響呢!
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作者: 晨燈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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