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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177期1992年6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求主恩助──詩篇第一百二十篇

言成

本篇是上行之詩的首篇,一般認為上行之詩是被擄的猶太人,從巴比倫回耶路撒冷時在路上所唱的,也有人認為是按以色列的常例(詩一二二), 每年三次上耶路撒冷朝拜神,途中所唱的詩歌,呂譯本作「上殿之歌」。上行之詩共有十五篇,編者根據各篇主題,經過一番縝密佈置,使每篇主題作 有順序的排列。 本篇主題是感謝神垂聽禱告,是屬於戲劇形式的詩。戲劇詩其中有一種是對話文體。如雅歌的新郎與新婦的對話;如約伯記有約伯與其三友、以利戶及真神的對話,使主題客觀化。比如約伯記的主題是苦難的認識,經由若干人之對話,使正確的苦難觀,漸漸明朗化的呈現在讀者面前。

本篇作者將自己分列為二,一是我的魂(soul),第二、六節的「我」英文欽定本均譯作(my soul)。二是舌頭。舌頭是屬肉體的一部份,舌頭是「我的魂」的最大敵人,他使虛謊與詭詐的話(2),造成詩人想上聖殿崇拜神的最大阻礙。魂是包括人的生命:心思、感情、意志。有思考能力,有明辨是非善惡、選擇與決定,但說謊、詭詐的舌頭使他的魂無法達成真正蒙神悅納的虔誠人而痛苦無奈,以致呼求神拯救。

一、呼求神拯救(1)

我在急難中求告耶和華,祂就應允我

本篇以「倒敘」手法,由「果」反推出「因」,從「末」回溯其「本」。詩人在第五至七節,先描寫呼求原因。他住在惡人環伺之地。他要求和睦,就是靈、魂、體的人格統一,但肉體的惡慾,尤其是舌頭,這不止息的惡物就要發動戰爭,於是詩人在岌岌可危,險象環生之中只好呼求神,結果神就應允他的禱告。

二、祈求的過程(2-4)

耶和華啊!求祢救我脫離說謊的嘴唇和詭詐的舌頭,

詭詐的舌頭啊!要給你甚麼呢?

要拿什麼加給你呢?

就是勇士的利箭和羅騰木的炭火。

1.祈求的內容:

詩人祈求神救他脫離說謊的嘴唇和詭詐的舌頭。因為詩人渴慕往神的殿去崇拜親近神,卻因為他舌頭說出虛謊詭詐的話語而感到苦惱,這會被神看作是一位假冒偽善,表裏不一致的信徒,如經云:「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靈修的首要功課在於慎言,「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

經上又說:舌頭是火,在我們百體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裏點著的。各類的走獸、飛禽、昆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因此詩人在急難中切求神幫助,好像保羅曾經發生過內心兩個律的掙扎交戰,他說:「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所以他大聲急呼地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保羅與詩人所遭遇到急難窘困的心境都是相同的,他們都切求神拯救而得紓困。

2.對付舌頭的方法:

第三、四節是魂、舌頭和神的簡單對話。詩人把詭詐的舌頭擬人化,稱呼「你」。第四節是神對詩人說話,就是對付詭詐舌頭的方法要用「勇士的利箭和羅騰木的炭火」。神對付惡人常以其人之道還治於其人。比如詩篇第六十四篇,惡人磨舌如刀,發出苦毒的言語,好像對準了的箭,在暗地要射完全人(3-4),但神要射他們,他們忽然被箭射傷(7)。

a.勇士的利箭:勇士是指真神,利箭可指神的言語,主耶穌受撒但試探,撒但以詭詐的舌頭試探主,卻被主以「勇士的利箭」逐退。「勇士的利箭」也可喻為神的靈。聖靈的幫助,能治死身體的情慾。

b.罹騰木的炭火:說謊的舌頭像火(箴十六27),所以神對付它的方法也用火。羅騰木是易燃且耐燒的松木,常用以製炭,喻說謊、詭詐的舌頭要受灼熱炭火的熬煉,方能得潔淨正直的言語。先知以賽亞在聖殿裏,看見天使侍立頌讚真神,殿裏充滿煙雲,那時他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有一撒拉弗飛到他跟前,手裏拿著紅炭,是用火剪從壇上取下來的,將炭沾他的口,說:看哪!這炭沾了你的嘴,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惡就赦免了(賽六2-7)。「紅炭」是從壇上取下來的,與羅騰木的炭火都是預表基督救恩,有贖罪、潔淨的功效。

三、祈求的原因(5-7)

我寄居米設,住在基達帳棚之中,有禍了!

我與那恨惡和睦的人許久同住,

我願和睦,但我發言,他們就要爭戰。

1.我住在米設與基達帳棚

米設是以色列北方的外邦人,他們敵對神(結三八2,三九1);基達是中東北部,以實瑪利的後裔(創二五13),經上說,以實瑪利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創十六12)。由此可知基達是一支強悍好戰的民族。詩人並非親身住在米設與基達等地,乃是將自己的身體比喻作不認識神、野蠻不馴的地方,說明肉體沒有良善(羅七18),所以詩人說魂住在邪惡的身子中有禍了,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五章也把人的身體喻作「地上的帳棚」。

2.恨惡和睦(6)

「我」英欽定本譯作「我的魂」。「人」原文是單數,指人的身體。意思是我的魂住在恨惡和睦的身體裏面已經很久了。肉體恨惡和睦的原因,是與罪有關。保羅說: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羅七14、17)。保羅說:無論魂住在身子,與主相離。或是離開身子與主同住,我們都是時常坦然無懼,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信心,不憑眼見,我們所立的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因此魂與身子能和睦相處,所行的都是為榮耀神而作,就不致像詩人一樣,憂心忡忡,而能像保羅時常坦然無懼,過喜樂平安的生活。

3.鼓動戰爭(7)

「他們」是指肉體的情慾,情慾的事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加五19-20),有很多的肉體情慾,因此詩人也把這些情慾擬人化,稱為「他們」。詩人內心(魂)願意和睦,但他一發言提議和平時,便有許多的敵人圍繞要與他爭戰,使他「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所願意的善,我反倒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內心充滿矛盾,痛苦與衝突。在崇拜神中無法實際達到與神密相契,產生信仰的危機,所以詩人在此急難狀況下,呼求神幫助,而蒙神應允。

結語:

二十世紀的文學理論是強調文學的「無我性」與「客觀性」,因此戲劇手法成為各種想像文學的圭皋。無論小說或詩,「展示」都重於「陳述」。遠在約二千五百年前,詩篇作者就已採用戲劇手法表達詩人主觀情緒的宣洩,甚為高明。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闡述二律的交戰,乃是借本篇的觀點加以發揮,保羅採用「陳述」的方法,他說:「我覺得」「我知道」(羅七21、18、23),是主觀的敘情性。而本篇作者把自己急難的情緒客觀化,用戲劇展示手法,有演員(耶和華、我的魂、說謊的嘴唇、詭詐的舌頭、勇士)的出現,對話演出,也有「米設、基達帳棚」為場景,使詩獲得戲劇性的氣勢與震撼。


作者: 言成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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