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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光
筆者曾以二期的篇幅,論到一個信耶穌的人,藉著耶穌所傳的真理和祂所賜的聖靈能得到自由,但是必須以信徒的信心與決心加以配合,始能獲得。從這期起,我們來開始討論一個基督徒將能獲得那些自由的問題!
本期先來討論基督徒可從世界的種種捆綁(如生活的憂慮、錢財的迷惑、私慾之引誘等)得到釋放之問題。人活在世上,為了生活,難免受到種種捆綁。諸如: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等。即為滿足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等(約壹二16)之捆綁,每天在勞碌中過日子,而未能獲得自由的生活。 如何從生活之憂慮獲得釋放?
耶穌說: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喝甚麼;為身體憂慮穿甚麼(太六25)。從此可見,大多數的人,都在憂慮這些問題,而每天勞碌、奔跑,未得安息。
對於這些世人常有的憂慮、捆綁,基督徒能如何獲得釋放呢?耶穌接著說:「生命不勝於飲食麼?身體不勝於衣棠麼?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何必為衣裳憂慮呢?你想野地裏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它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裏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裏,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太六25下-31)。我們如果能夠相信神的愛,主耶穌的應許,這些生活上所需的,是不必憂慮的;只因為我們的信心太小,不敢把這一切的憂慮卸給神,不深信神顧念我們(彼前五7);所以就要把這些憂慮自己擔當了。如果我們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祂說。這些東西都要加給我們了;因為我們的天父知道我們所需用的這一切東西(太六32-33)。
實際上,主耶穌曾經憐憫那些跟從祂三天聽祂道理的眾人,不願他們餓著回去,而變餅給四千人與五千人吃過(太十五32-38,十四13-21)。祂既然是造物主,萬物是藉著祂造的;並且,我們是祂的兒女,難道祂不會顧慮祂兒女的生活問題麼?神曾經說過:「婦人焉能忘記她喫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賽四九15)。只因為我們的信心太小,而不得不自己來擔當衣食上的憂慮了。
再者,一個屬靈的基督徒,能夠看重屬靈的糧食──神的話,勝過屬肉的食物;所以他們對於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就不多掛慮,他們晝夜思想神的話語而可獲得心靈上的滿足與喜樂。主耶穌曾經受過魔鬼肉體之情慾的試探時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中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申八3)。約伯看重神口中的言語,過於他需用的飲食(伯二三12);大衛作詩說:「耶和華的道理,……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詩十九9-10);耶利米也說:「我得著祢(神)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祢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耶十五16)。願我們能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纔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我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彼前二2);因為,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約六63)。
俗云:「知足常樂!」經上說:「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6-8)。我們若能有知足的心,就不必憂慮衣食的問題,而能從生活上的捆綁獲得釋放了。其實,一個能知足的人才是真正富足的人。
我們若能把以上的經言記在心中,並藉著信心努力遵行,必將能體驗到神的話是可信、可貴的。
如何從錢財之迷惑獲得釋放?
俗云:「人為財死,鳥為食亡。」聖經也說:「錢能叫萬事應心」(傳十19下)。因為錢有「使鬼推磨」之魔力,故人都在拚命的追求錢財,甚至於因財犯罪而死。人真的很難脫離錢財的捆綁。
其實,錢財真是萬能麼?我們雖然不可否認錢財的用途很大,但錢財並不是萬能。
金錢能買華美房屋,卻不一定能買美滿家庭;金錢能買戲院門票,卻不一定能買心靈安息;金錢能買營養食品,卻不能使你買不死生命;金錢可買上天飛機,卻不能買到上天堂門票。 經上記載:「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四九6-9)。人多知道錢財的用途之大,卻少知道錢財對人之禍患。經上說:「勞碌的人不拘吃多吃少,睡得香甜;富足人的豐滿卻不容他睡覺。」(傳五12)。甚至於主耶穌說:「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路六24;參:路六20)。為甚麼富足的人有禍呢?因為富足的人,靠其錢財滿足其需要,獲得物質上的享受而得到安慰;就因此不能得到神的安慰,未能享受到屬靈之樂,以致喪失天國永生之福氣(參看:太十九23-24)。若因今生短暫的享受,而喪失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豈不是災禍麼?(參看:林後四17;路十六19-26)。何況,錢財是會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虛無不定的東西呢!所以我們就不必勞碌求富(箴二三4-5);更不可貪愛錢財。因為「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沈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愛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9-10)。
神如果賞賜我們一些錢財,就當藉以行善,不該花在物質上之享受;而應當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永生(提前六18-19)。
我們若不把經上的這些話記在心中,認清錢財之真面目,豈不為錢財所捆綁?豈不當御駛錢財來行善,積成美好的根基,以持定永遠的生命麼?
亞古珥禱告說:使我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祢,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箴三十8-9)。這應該是每個基督徒對金錢應有的認識和禱告。
我們若對金錢有如此之認識,相信聖經所指示的金錢之禍,就不會為金錢所迷了罷! 如何從私慾之引誘獲得釋放?
保羅說:這些婦女擔負罪惡,被各樣的私慾引誘;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三6-7),可見一個心中注重情慾的人,對真道是無法明白的。約翰也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壹二15-16)。
人都為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所捆綁,整天都在為滿足這些情慾而奔跑勞碌,未能擺脫以獲自由。原來這些也是魔鬼藉以引誘信徒犯罪的方法;始祖在此試探中失敗了(創三6),但主耶穌得勝了(路四1-12)。主耶穌得勝這些情慾之試探的經過,是值得我們效法的。
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三者,尤以今生的驕傲最難克服。因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的約伯,尚且未能擺脫它。他在一天之內喪失了全財產和十個兒女時,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後來,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他的妻子也叫他棄掉神去死時,他還能說:「難道我們從神手裏得福,不也受禍麼?」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伯二7-10)。但當他的朋友責備他時,他就自義了(伯六30,七20-21,二七1-7)。後來經過神之詰問後,他才能自卑下來(伯四十1-4,四二1-6)。
保羅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又說:「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如果我們能像保羅把世界釘在十字架,那會被世界捆綁而為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的事憂慮?怎麼會為金錢所捆綁,為滿足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所苦惱?我們豈不是能過著自由自在的生活麼?
主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沒有一個人能賺得全世界,即使賺得全世界,沒有生命的話,這世界對你有甚麼益處呢?我們若認得一個人的生命,尤其是靈魂永遠的生命,勝過全世界的話,就不該為這世界的事,煩惱到使生命受損了。
主耶穌又為門徒禱告天父說:「我不求祢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神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求神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祢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5-17)。
一個真基督徒能知道,他不屬這世界,能把世界釘在十字架;所以這世界就對他無能為力,他怎會受這世界的捆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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