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祝壽
經文:創二二章
前言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於是讓他帶著其子以撒,同上摩利亞山;在那築壇,捆綁,準備動手殺以撒獻祭……。
於緊要關頭,神阻止了他;而且賜下更大的福分。
整個事件,沒有告訴我們神為何要試驗?是為了確定亞伯拉罕的忠誠度,或者信心,抑或是其他理由?!這些都留給讀者思考的空間。
當亞伯拉罕通過考驗的剎那,天使說:「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12節)。
或許,這可讓我們明白神的企圖;也為我們提供什麼是真正的敬虔、順服、愛主!
原則上,神從未要選民以人為祭,相反地那是外邦異族拜偶像的習俗;卻是神所憎惡的。
因此在本事蹟進行之前,特地標明「神要試驗亞伯拉罕」。
雖說是試驗,對亞伯拉罕而言,卻是無法承受之重!
神說,把以撒獻為燔祭。
律法規定,燔祭必須殺牲流血。
而且,在這兒神指定的祭牲,是亞伯拉罕的「兒子,獨生子,你所愛的以撒」。
這要求豈非太難乎?!
神豈喜悅千千公羊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
或是萬萬的油河嗎?(彌六7)
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
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
聽命勝於獻祭,
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再看《箴言》:
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
正直人祈禱,為祂所喜悅(十五8)。
可見神真正在乎的,並非祭物,而是敬拜者的心哪!
獻祭,拜神,雖是可貴;但想讓神悅納,終究須敬拜者有虔誠的心態為依歸,配以神的方式,才可蒙接納。
若此,那麼神要亞伯拉罕獻祭,其重點就不在以撒(祭物),而在亞伯拉罕本身了;其核心就是他愛神的心,是否猶有保留?!是否還有所待,不夠精純?!
因此,我們發現當神在描述以撒時,是以重複的三疊句來形容的:
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2節)。
一句重一句,好似大錘,敲在亞伯拉罕的心坎上。
以兒子而論,亞伯拉罕之前還有憑血氣所生的以實瑪利,但在「創二一14-21」時,就已離開了。
神也不讓他有取巧的心態,乾脆言明獨生的兒子,也即是一百歲時所生的獨子。你想想,一百歲才生的獨子,難道不是老年得子,宛如「金子金孫」,惜命命(閩南語)呀!
更煎熬的是,以撒是亞伯拉罕所愛的;要親手將心所愛的人殺死,真是情何以堪?!
人間有至愛 天地有真情
亞伯拉罕接到神的命令後,即刻準備,聖經在此處的描述,非常詳細:「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3節)。
然這些工作,雖重要,但不過是些預備的工作,不若動手殺以撒來的那般直接;換句話說,亞伯拉罕內心其實是有很深的掙扎的。他雖不遲延去順服,但總是有些不捨,不忍直接快速地觸及那令人心碎的一刻,所以有可能藉著較些微的瑣事,來減緩即將到來的痛楚。
三日的路程,前兩日的記錄是空白的;直到第三日遠遠望見那地。
這似乎透過經文的空白,來陳述亞伯拉罕的「無言」,心裡的沉重,自己默默忍受……。唉!最是艱難,心受煎熬!
將僕人與驢留下後,接著是一幅老父與稚子同行的感人畫面;加上親切的對話,更讓我們相信他們之間的親情!
以撒也有他的困擾:「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
亞伯拉罕如何回答?
似乎,他擔心直接回答太突兀了,恐怕會驚嚇到愛兒;但又不能說謊,所以他說:「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羔羊。」(不知他真是如此相信否?)
總之,我們不斷地看見亞伯拉罕對稚子的呵護。
該來的總是要來。
按慣例,祭牲應先宰殺,才放於壇上焚燒;應該把以撒先宰殺,然後才放置於壇上。
但亞伯拉罕卻先築壇,擺柴,捆綁,然後將以撒置於柴上;等於是將「殺以撒」這環節留到最後。
這似乎在告訴我們,他心靈最深處對以撒的至愛與不捨。
然而,為了愛神與順服,他必須有所選擇與割捨!
經云: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
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
亞伯拉罕,亞伯拉罕。
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
一點不可害他(10-12節)。
在那千鈞一髮的時刻,神的使者制止了他;而且,時機緊迫,一連呼叫兩次。
看使者怎麼說:
你不可……下手,一點不可害他……。
唉!神的保護確是即時的,更是細微的,捨不得以撒受到一點兒傷害。
詩云:「耶和華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申三二10;詩十七8)。
主耶穌說過: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十四21)。
不單亞伯拉罕有情有意,真神也是有情有意的。
主耶穌不是說過嗎?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太十29-31)。
天父的愛何等豐富細緻,祂的能力又是何等浩大;卑賤的麻雀,祂都看顧;細微的髮絲,祂都數過!
何況神的兒女!
亞伯拉罕愛神,神知道;他為了順服神,甘願犧牲自我,獻出所愛的以撒;神也知道。
愛神的人,神也愛他。並且愛烏及屋,向他發慈愛直到千代(出二十6;約十四21)。
神不要以撒受到一點點的傷害,即是明證。
豈是無情──看似無情卻有情
個人突發聯想,想凍結那畫面:
(地上)亞伯拉罕伸手動刀:無情
(天上)神的使者呼叫制止:有愛
此刻,是天上與人間的聯結!是用滿滿的愛所牽引銜接的。
多美妙的一刻!
神確是真、善、美的神,哈利路亞!
神的讚賞──我知你是敬畏神的
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12節)。
目前,是天上真神對亞伯拉罕的稱讚;拜神的人,要得到神親自稱之為「敬畏神」,實屬不易,是為殊榮!
神說:現在,當是指經過此次考驗之後。
於此,不期然心裡有些悸動:
當人以「無我」面對神,
則神以「有你」凝視之。
平心而論,神對亞伯拉罕的試驗,是極嚴苛的;亞伯拉罕若非經過長時間、靈性不斷受操練,以臻成熟,是難以通過這次考驗的。
而此次考驗的結果,能得神賞識,是因亞伯拉罕沒有將所愛(兒子)留下,不給神。
我們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特別喜愛之物與人,若想將那些捨棄,往往比登天還難。
亞伯拉罕的人生歷程中,雖蒙神賜福得到許多;但也在艱苦歷練中,被剝奪許多東西。
到如今,一介老人,難得以撒這般乖巧,神居然要他(指以撒)?!
他沒有保留,只要是神向他所要,他可以全部付出。
沒有保留自己任何喜好,只以神的話為依歸,這就是「無我」!
類似的例子,是窮寡婦: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
耶穌……說: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十二42-44)。
是不是很令人感動?!
她可是將自己養生的,毫無保留的獻上,這就是「無我」。
另個例子,是獻香膏的女子:
耶穌在伯大尼……,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可十四3-
9)。
打破玉瓶,表示著不再為自己保留,也因著破碎玉瓶,香膏不單澆主頭上,亦可滿室生香,更是遺香千古。
破碎玉瓶,也是破碎自己。
以上這些聖徒的表現,有異曲同工之妙;然其相同之處,就在於一切為主!
只要神喜歡,我一切全可拋。
他們為神所做的點點滴滴,神都看在眼裡(即使有些人身分卑微),且記念他們。
即使,在主後二十一世紀的今日,亞伯拉罕獻以撒,寡婦的二個小錢及婦人碎玉瓶澆香膏的典範,仍是膾炙人口,令人熱血沸騰,繚繞在我們心頭。
他們無我無私的奉獻,看在神的眼裡(心裡),均蒙記念,且流傳千古!
耶穌曾說過「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之比喻(路十八9-14)。
當中那法利賽人,雖外表是「上殿」、「禱告」,可是他心中,只「有我」,並沒有真正想到神;我們看他如何禱告: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
「神啊,我感謝祢,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整篇禱詞中,都在訴說自己多虔誠,我們壓根兒看不出他有一絲兒感恩的心,雖然有禁食,有捐十分之一;但那卻更諷刺,因為他是透過這些事,來襯托「自我」多美好。
所以,他在神面前,只「有我」。
神看他,如同虛無!
一切可誇的,都是幻影(詩三九5-6)。
難怪,耶穌在最後的評語為「這人(稅吏)回家去,比那人(法利賽人)倒算為義了」。
記住保羅說的:「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八3)。
有次,耶穌醫治一個患十二年血漏的婦人(可五25-34)。
當中描述這位婦人,因病所苦;後來她聽見耶穌的事,就雜在眾人中間,摸耶穌的衣裳,意思說,我只摸祂的衣裳,就必痊癒……,於是她血漏源頭立刻乾了……。
這婦人,雜在眾人中,趁眾人擁擠之際,暗中摸主一把……。病好了,算是神不知鬼不覺?!
可耶穌,驀然回首,眾裡尋她,一下子就瞧見她了!
所以,當你對主「有心」,不論是無我的奉獻,或是絕對的信靠;主總是知道。即使在群眾之中,祂總是定晴凝視你,不會將你遺漏的。
(待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