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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祝壽
神的眼睛
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祂心存誠實的人(代下十六9)。
我們提到亞伯拉罕伸手拿刀,要殺以撒之時,神的使者(應該就是神本身)適時的制止他(創二二10-11)。
時間拿捏得恰到好處,不早不晚;可見神一直在注視著亞伯拉罕的舉動。
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伯三四21)。
大衛也說:
我坐下,我起來,祢都曉得;祢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詩一三九2)。
所以,神的眼目既是無所不在,祂的眼睛就一直流連在亞伯拉罕的舉動上,一方面要給予適時的幫助;一方面是鑒察他的行為,是否虛有其表,還是真實的信靠(由外而內)。
因神本就是鑒察我們行為、肺腑、心思、意念的神(詩一三九1-2、13、23-24)。
就在亞伯拉罕要動刀之時,神即時制止;然後說:「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透過外在的行為表現,凸顯內在屬靈生命的真實。
真誠信仰的鐵則,永遠是行為與生命一致的。
也因著亞伯拉罕,毫不做作的獻上以撒,他才配得神給他的額外恩典,就是那隻公羊。
經文說:「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創二二13)。
人的眼睛
那隻羊何時扣在那兒的,我們不知道,可能是欲殺以撒之前,也可能是之後;如果是之後,那是神即時的賜予;如果是之前就在那,卻直到現在才看見,那就是神開亞伯拉罕的眼睛了。
夏甲帶孩子在曠野迷路的故事(創二一8-21),我們應記憶猶新吧!
夏甲因水用盡而絕望,在痛哭之際,「神使夏甲眼睛明亮」,就看見一口水井……。
明明水井在旁,卻看不見,還差點渴死;這豈不是一般世人軟弱無奈的嘲諷寫照?!
所以,如果不是神的幫助,即使如水井般的資源或機會,也是看不見的。
神的幫助,有時是外來的,無中生有。有時是內在的,開啟你的眼睛,突然發現周圍許多資源和機會。
亞伯拉罕和夏甲,在此的遭遇很相像。
「以實瑪利被逐」,本已瀕臨死亡,卻因神幫助,使夏甲看見「一口水井」,而得以存活。
「以撒被獻」,更是已經放在祭壇上了,最後卻是亞伯拉罕看見「一隻公羊」,而代替了他的兒子。
因此,不要以為機會多的是;神若不開啟眼睛,我們啥都看不見!
我們應像古詩人般祈求:求神開眼睛,使能看出……(詩一一九18;王下六17-18)。
去:走在主路上
神要亞伯拉罕「去」,在神所指示的地方,將以撒獻為祭(創二二2)。
而當初,神選召他時,是這般說的,「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十二1-2)。
「去」,不只是出去或走那樣單純;它是一種選召、跟隨或行動的含意,也有與主同行及事奉的成分。
起初神選召亞伯蘭所說的話,包含著他須怎麼做,及神要給他的應許福氣。
那時,最起碼的回應,該是「離開」本地本族父家;然後往神要他去的地方。
離開本地本族,換言之,是脫離、切割及拋開。
他們本是住迦勒底的吾珥,那兒是拜偶像之地;所以神要他離開,意即脫離拜偶像之地,拋棄過往(消極性)。然後往神要他去的地方(積極性),展開新的生活,進入新的視界;也為了鼓舞他的心志,神給予美好的應許、承諾!
而現在到「創二二2」時,神要他去將以撒獻上;以撒是應許之子(創十七19),是延續亞伯蘭的後裔,甚至立國的血脈。
如今,要殘殺應許之子?這豈不是與神原本的旨意相違嗎?!
難道,神會違背自己的旨意嗎?!
假使,真殺了以撒,豈不斷了亞伯拉罕未來的希望?
好難了解。
選召時,神要他脫離過去,
如今,又要他斬斷未來?
從過去,到未來,
這將怎麼辦?
走在主路上,是必須按照主的旨意的;亞伯拉罕將要如何走他的信仰道路?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
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來十一8)。
也就是,他憑著信,將自己的前途交給神帶領(即使他不知何往)。
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
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來十一17-18)。
依然是憑著信,將以撒獻上……。
「今與昔」如何度過──信
所以,我們看亞伯拉罕,他是如何由過去走向未來,特別是面臨神的命令在此刻所造成的衝擊?
只一個「信」字!
蓋信心誠然能助我們脫離過去,引向未來,奔向緲不可知的遠方!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
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
「天與地」如何串連──愛
就在亞伯拉罕伸手拿刀要殺他兒子時,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並制止他。
這場面是由地上延伸到天上,也就是故事的場景變得空前浩大,天上地上融合成一片。
為何會如此?乃因「愛」所造成!
亞伯拉罕愛神,故獻上愛子;真神明白亞伯拉罕的真心,故也愛他,也不忍以撒受一點傷害,因而出聲。
其實,難道只有亞伯拉罕愛神,而獻上獨生子嗎?!
天上真神,豈不也是愛世人,而把獨生子賜給我們嗎?!(約三16;羅八32)
祂難道不能體會亞伯拉罕捨子的情懷嗎?!
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詩一○三11)。
世間,惟有愛,能填滿天地間的溝壑,亦惟有愛能拉近神人間的隔閡;使悲劇成喜劇,由絕望到希望!
「矛與盾」如何化消──望
以撒是應許之子,明日的希望。但神要亞伯拉罕,將之宰殺獻祭。
這本身是對立的,矛盾的。
亞伯拉罕將何以處之、視之?!
《希伯來書》的作者替我們說明了:
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來十一19)。
他以為,就是他認為──
萬一他將以撒殺死獻祭,那麼神之前的應許──神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創十七19),必定落空。
因此,只有一個可能性:神用祂的大能叫以撒復活。
以神的能力,死人復活,是沒問題的;但對一般人而言,要存有這種觀念,在當時,幾乎是絕無僅有。
除非是,超級的大信心。所以《希伯來書》的作者才說:「亞伯拉罕因著信……就把以撒獻上」(來十一17)。
他相信神有能力,可以讓以撒由死中復活,這是他的信心,也是盼望。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羅五2-5)。
美哉,斯言!
亞伯拉罕豈不是在「歡喜領受應許」的前題下,將獨子獻上嗎?!(來十一17)
盼望,的確能令人忍耐、堅持,不至失望或絕望;相反地,它是神賜人絕處逢生的力量,是黑暗中的一點明亮……。
即使走到山窮水盡疑無路的窘境,卻如「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打倒了…卻不至死亡」(林後四8-9)。
至終是挺得住;只因有「盼望的頭盔」(帖前五8),保護著我們的思想與腦袋!
誰知 主的心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呢?(羅十一33-34)
全智全能的神,既名為奇妙;故祂的一切作為,也是奇妙的難測。
渺小卑微的人們,想憑有限的思維去瞭解神浩瀚無窮的智慧,根本就似以管窺天!
作為神子民的我們,也是一樣;難怪保羅會有此感嘆!
神智難測,神跡難尋!
神的心呢,又有誰知?
主耶穌在為門徒洗腳時,說過語重心長的一句話:
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約十三7)。
這不正是提醒我們,許多主允許臨到我們的事情或遭遇,雖不遂我們的心思,甚至讓我們覺得受苦受害,不得諒解,往往我們會充滿疑惑,喜歡問:「為什麼?」
然而走在主的道路上,也就是要按著「主的旨意」行。而主的旨意難測!
就像主耶穌說的,「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
所以有些事情,眼前是看不明白的,但將有一天,終必清楚。
既然天父真神照顧我們,無微不至,連頭髮都被數過了,為何總有艱困臨至我身之時?!
可能是管教,亦或是試煉!
「萬事互相效力」(羅八28)之理,我們都懂的。
我們應放懷歌曰:
主雖然以艱難給你當餅,
以困苦給你當水,
你的教師卻不再隱藏;
你眼必看見你的教師。
你或向左,或向右,你必聽見後邊有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賽三十20-21)。
我們看亞伯拉罕,從一開始接到神的命令(而這命令充滿令人不解、難測又殘酷,簡直違背理性),他並沒有遲延,或向神提出質疑。
他只在隔天清早起來,就默默執行。
雖對神的旨意與安排,不清楚;但他卻「信而順服」。
他就像詩人所形容的:「我急忙遵守祢的命令,並不遲延」(詩一一九60)。
信心三保障
假使,我們致力培養自身的信心,將之聚焦於「神的慈愛、能力、信實」上,當可助我們穩渡信仰的海上波濤!
☆神的慈愛──長闊高深
☆神的能力──凡事都能
☆神的信實──永世不易
亞伯拉罕回答兒子的話:「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創二二8)。
當是亞伯拉罕一生信仰結晶的呈現,也是本故事的核心。
後來,那地稱為「耶和華以勒」(14節),也是由此而來;「預備」原來意思是「看見」。
走在神的道路上,神必有預備,你看見了嗎?
當你聚焦神的慈愛、能力、信實時,你自可作出信心的宣告:「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詩云:
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祂僕人之話的?這人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賽五十10)。
亞伯拉罕「因著信」,縱身一躍,跳進未知的信仰領域,卻再次經歷神恩。
無獨有偶,新約時代的使徒彼得,似乎也不讓「信心之父」專美於前,他也一樣因著信,憑著主的話,縱身躍入黑暗冰冷海中,也是經歷前所未有的體驗與恩典(太十四22-32)。
有捨才有得
亞伯拉罕獻上以撒,這舉動,雖說是將兒子「給神」;但神在評論他這行動的內在價值時,是說「沒有留下,不給我」,也就是捨得。
捨得,捨得,有「捨」才有「得」!
中文真是博大精深,意涵深遠。
要想有收獲,必先有付出。
有種有收,有捨有得。
愛人者,人恆愛之;
愛神者,神恆愛之!
亞伯拉罕的可貴處,在於將「最愛」的「獨生子」,捨棄而給神了。
今日,我們能否將「自己心中的最愛」捨棄了?!老實說,即使為了主,也是不容易的。
保羅的心跡,直如巍巍高山,矗立在我們眼前:
我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8)。
聽命有福
獻以撒的事情結束後,神應許給亞伯拉罕最大的福氣(創二二16-18);而其原因只有一個:「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記得,最先神選召亞伯拉罕,是以神的話開始(創十二1-3)。
後來娶夏甲為妾,生以實瑪利,卻是以人自己的智慧與方式(有我),要去成就神的旨意。
因此才有大約十三年的時間,好似神對他保持沉默(隔閡)。
接著亞伯蘭九十九歲時,神再向他顯現,且強調「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創十七1-8)。
所以,神要求亞伯拉罕,「在神面前,作完全人」。
亞伯拉罕走到這地步,是否全部相信神是全能的?!他能否全心無任何猜忌地信靠神的話語,及神的帶領?!還是偶爾自以為是地,用人意去成就神旨呢?!
別忘了神雖應許賜福(創十七2),但也有要求的;即「你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然後後裔才可能繁多的。
在獻以撒的事蹟中,亞伯拉罕總算信仰成熟,也長進了。
「創二二1-2」依然以神的話開始,要求他……。
神說……你帶著兒子……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二二2)。
即使難以理解;但亞伯拉罕卻不再自作聰明(無我),他就遵照神所要求的去行!
因此,最後神就因他聽從神的話,給予空前絕後的大福分。
切記!事奉,當照著神的話!
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永遠是事奉神的人,所該秉持的唯一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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