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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19期2020年12月)
靈修小品:兩個失喪的兒子比喻中的福音與訓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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まつ

小結

從這個比喻中,我們可以看出兩個兒子呈現世上兩種基督徒追求天父的產業的生活方式。一種是藉著「擺脫束縛、自我實現、自我成就」的方式;另一種則是透過「刻苦己身、服從規範、符合道德」的方式。前者認為要藉著實現理想及表現的成就來榮耀神;後者認為因著遵守道德準則而討神喜悅。兩種方式迥異且格格不入,彼此認為對方是這個世界問題的來源,就像當時稅吏、罪人與文士、法利賽人一樣水火不容。

但是,耶穌卻透過比喻告訴我們:這兩種人都錯了、迷失了,而且都離「家」很遠!耶穌基督的福音,是「因信稱義」,既不是成就或非成就,亦不是宗教或非宗教。因此,無論是小兒子或是大兒子,我們都需要回家被祂接納,都需要透過祂和天父真神重新建立親密的關係。

我們比較容易看出小兒子的錯誤,因為他行為「叛逆」,遠離他的父親,喪失了財產、朋友及資源,最後危及自身的生存;但是我們往往不容易發現大兒子的問題,因為表面上看來他是那麼的「完美」、「屬靈」,一直留在父親家裡。大兒子的問題就是出在「律法主義」。「律法主義」會讓一個人的生活陷入矛盾的極端中:一方面是「自滿的優越感」,不斷強調「我做了什麼」、「我做到了而別人沒有」,而不是「神做了什麼」、「神為我成就了什麼」;另一方面是「為奴的恐懼」,每時每刻一直注意自己是否又觸犯了什麼律法、又得罪了神什麼,使他總是小心翼翼恪遵所有規範、戰戰兢兢謹守各式細則。他的生活中總是充滿了罪惡感,天天提心吊膽;所做的一切像是負擔,被各種高標準綑綁束縛。為了滿足毫無瑕疵的完美主義心態,他無法過一個自由喜樂的信仰生活。一旦生活沒有照著他所想要、所預期的方式進行,他極容易陷入憤怒的情緒與苦毒的深淵。

或許「律法主義」能教導人怎麼遠避污穢、該過什麼樣的純潔生活;但它永遠不能根治人類內心深處最根源的罪性問題(貪婪、自大、驕傲……)。惟有感受並活在神恩典的愛中才有可能!主耶穌透過這個比喻讓我們發覺另一種更微妙、對生命的破壞性更大的「迷失」,因為有大兒子心態的人往往自己不會察覺,仍對律法主義奉行不悖,硬心而難以親近。

這個比喻給基督徒一個清楚的訓誨:我們不僅要悔改自己曾經做錯的事,還要為所做過的任何好事背後的「自義」動機悔改。回到天父面前謙卑承認自己的過失,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實實在在體悟到救恩是來自信靠耶穌基督,而非信靠自己。


 
父親的慈愛

父親是這個比喻裡關鍵的角色,他在故事中象徵著天父,傳達神對世人的期待與呼求。從父親對兩個迷失的兒子的反應,我們能看到福音的核心內涵與天父的心意。

父親在故事裡總是慈祥和藹的,甚至不惜一切愛著兩個兒子,到超乎常理的地步!首先,當他面對小兒子無理的要求,他不是嚴加斥責痛罵,卻是照著小兒子的話辦理分家產一事(這會讓當時在場聽到的人感到詫異吃驚)。12節說到當小兒子提出分家產,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了。他不但把產業分給了「小兒子」,連「大兒子」的份也一併分掉了。「產業」(bios)一詞也有「生命」(living, livelihood)的意思,在「可十二44」、「路八43」、「路二一4」這個字被譯為「養生」。因此,父親可說是將自己的「養生命脈」都給了兩個兒子了,從此以後這位父親將一無所有!

以當時的情況來說,這位父親的財富絕大部分應該是不動產,就是他所擁有的「土地」。因此,為了給小兒子屬於他的家產(三分之一的產業;大兒子可得兩份,佔三分之二),他必然要賣掉所擁有的土地。在那個年代,一個人的身分地位與他的土地有密切的關係。土地的多寡決定了一個人的身價與社會地位。如果你失去土地,那表示你失去了在社區中原有的身分和地位。這個父親就為了小兒子的要求喪失了原本的社會地位,這就好比今日一些有權有勢、事業成功的大老闆或企業家,為了孩子,毅然決然放棄所有事業那樣!

在第一幕的結尾,當小兒子風塵僕僕回到家門口、準備向父親認罪求赦的時候,父親遠遠地「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小兒子的頸項」(原文有「落在他的頸項上」的意思)、「連連與他親嘴」。這一連串的動作畫面亦是令聽者難以置信、不可思議的!按照常規,中東家族的族長是不跑的。孩童會奔跑、少年人會奔跑、婦女或僕婢也會奔跑,但作為父親也就是家產的原有者、社會上有威嚴的仕紳、擁有大片土地莊園的地主是不會跑的。此時應該是小兒子懺悔地跑向父親,但這個父親卻因為他深愛的兒子回來了,歡喜地飛奔向他!因為服裝的關係,他要跑時勢必撩起長袍、露出雙腿。這樣真情流露的舉動是不合體統的!然而,他不顧形象地跑向小兒子,完全丟棄了當父親的尊嚴,抱著像乞丐般又渾身充滿臭味的小兒子連連親吻。這突如其來的熱烈歡迎肯定讓小兒子嚇得發楞、錯愕不已。

當小兒子驚慌失措地企圖照原訂計畫做贖罪告白時,父親打斷他,沒等他求作雇工的話說出口,趕緊吩咐僕人:「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這些遠超乎小兒子的想像,傳達了重大的意義。所謂家裡上好的袍子應該就是父親自己的袍子了,表明讓他恢復兒子的地位。父親的舉動好似在說:「我不用等你還清債務,也不需要你卑躬屈膝乞求,我現在就用我的榮耀遮蓋你的赤裸與貧窮,立刻帶你回家!」而戒指除了是身分地位的展示,附有家族徽章的印戒更有「使契約生效」的意義,因為在那個年代,簽訂合同的方式不是採雙方簽名認證,而是要蓋上雙方家族的印戒。原本小兒子盤算著:「我不會那麼快被家人接受,所以我只能慢慢將功贖罪,努力做個雇工換取認同……」;但父親想的只是「趕緊帶他進到家裡」,放下一切迎接歸回的浪子。這真是天父豐盛慈愛的具體展現!

不管小兒子怎麼糟蹋自己、虐待自己,父親的愛能赦免並挽回一切的罪孽與過犯。這一幕讓人聯想到神浩大的恩典與寬容。世上沒有任何事物能夠使我們配得祂的恩惠,但父親的愛與接納是白白的恩典,他完全沒有要小兒子付上任何代價。然而第一幕不能獨立存在。如果耶穌只是要傳達這樣的信息,那就不需要大兒子的角色,故事停在這裡就夠了。第二幕闡明:恩典雖是白白得來的,但這個恩典是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許多人認為雖然小兒子有心要償還,但父親不讓他這樣做就接納他回家,表示神的寬恕與慈愛應當是白白給予、免費且無條件的!這其實是很膚淺的結論。假設有人惡意毀謗、損害你的名譽,你可以投訴第三方,並要求對方給予對應的賠償以彌補自己的損失,也可以不和對方計較,在不損及對方的前提下證明自己的清白。後者這般原諒的舉動難度更高,而對加害者而言的確是免費且無條件的,但對於你來說卻是付上難以計算的代價!對於犯錯的小兒子來說,憐憫與饒恕是他不配得卻又白白得到的(若他需要付出什麼來換取也就不算是憐憫了)。但饒恕的代價總是那選擇憐憫的一方需要付出的,而這昂貴的代價是大兒子所承擔的!

父親不是憑空就能原諒小兒子,一定要有人付出代價。父親在小兒子離家前就分掉家產了,故他對大兒子說:「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是真正的情況。家產剩下的三分之二都是大兒子的,每件衣袍、每個戒指、每隻肥牛犢理當都是屬於他。除非大兒子願意蒙受損失,否則就算父親心意如此也無法恢復他小兒子的地位!大兒子也要願意重新接納他的弟弟,這除了他自己情願別無他法!只是在比喻裡,耶穌並未安排那兄長有天父心腸、甘心付出代價去尋找失喪者的角色,而是一個像法利賽人般冷漠自私的大兒子,足叫聽者心碎!但耶穌這樣安排是讓我們渴慕並立志自己能成為一位關心胞弟的兄長。

第二幕當大兒子在家門外鬧彆扭的時候,父親沒有斷絕關係以嚴正教訓他的忤逆。面對大兒子慍怒所造成的對立、父子關係劍拔弩張的情況,這位父親卻以出奇的溫柔呼喚他「兒啊!」;他對大兒子所展現的慈愛與期待也是神對世上屬祂之人的呼喚:「雖然你公然辱我,我仍想邀請你來參加這場盛宴。我不會跟你弟弟斷絕關係,也不會與你斷絕關係。我鼓勵你忍耐、收起自高與驕傲的心,進來享受你父親的快樂。要不要赴筵席、認這個弟弟由你決定,你願意嗎?」

當下的場合耶穌一連講了三個比喻,即迷羊、失錢與此浪子的比喻。這三個故事相似之處很明顯:都在敘述失落而最後都找回來各自所失去的,傳達主尋找罪人和期待罪人悔改的宗旨。在前述的兩個比喻中,牧人和婦人都是主動積極地去找丟失的迷羊和錢幣,但在這個比喻裡,失去兒子的父親卻是「被動等待」,在家引頸期盼浪子的回頭。為何慈愛的父親都沒有做尋找、打聽的動作呢?這迫使聽者去思考一個問題:誰應該去尋找失喪的小兒子?在當時文化中每個人都知道答案:那是「長兄」(大兒子)的責任!長子憑什麼可以得到雙份的產業?因為他必須維持這個家庭的樣子,並有保持家族產業完整的義務。在聖經一開始第一對兄弟的故事裡,神讓憤怒的哥哥該隱知道:你是看守你兄弟的!

因此,在這個比喻中大兒子理應去尋找小兒子。一個真正作長兄的會對父親說:「爸爸!弟弟離家那麼久,音訊全無,不知道他是否仍平安無事。我想去找他並帶他回家裡團圓。如果他已散盡了家財,我仍願意為他付上代價;哪怕是再大的開銷,我也會竭盡全力去把他找回來!」父親也是這麼期待繼承家業的大兒子,能有擔當「找回失喪的小兒子」的責任感。

對全人類來說,我們也需要一位真正的長兄。公義的天父絕對不能平白無故就使罪人回家、無條件接受我們、恢復我們作祂兒女的地位,除非有一位甘願犧牲、有承擔的長兄。那是這個比喻帶來的盼望,令聽者們渴慕出現的角色!

其實我們已經擁有這位「兄長」。祂就是講這個比喻的主耶穌!

人子耶穌作為萬物中頭生的天父獨生子,祂完全符合天父的心意並成為許多兒子的榜樣。祂不僅有堪比大兒子的完美行為,一生沒有違背天父的命令,祂還是愛護迷失的我們、完全服從天父的兄長。祂奉天父差派,不僅到遠方尋找我們,還從天上降到地上來拯救我們,也不僅願意付出有限的金錢,更是連自己生命的無限代價都捨去了,只為領我們回到天父的家中。因為我們所欠的「債」實在太多太大了,不論是「大兒子」或「小兒子」,我們都像浪子悖逆了父親,理當被拒絕、被排斥、被疏遠。天父若饒恕了我們,一定有人須付出代價;否則沒有人能回到父家裡。耶穌,我們真正的兄長,祂代替了我們,在十字架上擔負了我們的罪債!

在十字架上,耶穌的衣袍與尊嚴全被脫去,被眾人鄙視排斥,讓原本不配的我們穿上神兒女的尊榮與地位,得以在白白的恩典中回歸父家!祂沒有「上好的袍子」,反倒是全身赤裸;祂沒有榮耀的「戒指」,卻戴著荊棘冠冕受盡羞辱;祂更沒有享受到「肥牛犢」的盛宴,只嚐了苦膽與醋。祂替我們喝了永恆審判的苦杯,好讓我們品嚐天父永恆喜樂的福杯。若非這位好兄長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天父沒有別的方法領我們回天家。耶穌徹底彰顯了天父對兒女們的愛!

救恩對我們來說是絕對免費的,但對天父來說,贖回我們的代價是超乎想像地昂貴。一旦我們親身感受到那讓我們回父家所需付出的贖價是何等巨大時,內心的激動與感恩油然而生,原本對神的恐懼和敬畏自然轉變成喜樂與感激。天父的慈愛就具體顯明在耶穌身上:祂用祂的生命所付出的一切代價,只為一件事,就是「帶我們回家」。


 
福音的訊息

這個比喻的第二幕在大兒子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中開場。那是父親的盛宴,象徵神救贖的大恩,更遙指將來新天新地裡最後一次回歸後盛大空前的筵席。故事中我們知道兩個兒子都迷失了,其中小兒子在第一幕結束時就進到宴會裡,重新得到兒子的身分。

雖然兩個兒子都錯了,也都蒙愛,但是二人的結局卻不一樣。為什麼主耶穌構思這個故事,使其中一人得著救贖,與父親恢復了正確的關係,而另一人卻沒有呢?很可能主耶穌試著要告訴我們:雖然兩種形式的自我救贖可謂同樣有錯,但是其危險性卻不盡相同。比喻中的諷刺點便顯現了:小兒子離開父親是公開、毫不掩飾的,他在實際的地理距離、道德及各個層面都完全地離開父親。大兒子雖然留在家中,但是他與父親實質上的關係卻比弟弟更遠、更疏離;而最嚴重的是,他對自己生命的真實光景盲目不知。如果有人指出他的行為是在悖逆父親的權柄與愛,他必定會覺得大大地被冒犯;然而事實上,他的確是深陷在這樣的景況中而不自知。

在場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就像大兒子那樣,對自己實際的生命景況盲目無知,卻呈現出高度追求屬靈、極度渴望聖潔的狀態。若有人提醒那些宗教人士們與神的關係有問題,他們會回應:「你怎麼膽敢這麼說?」、「聖經上的誡命我都遵守了,教會的工作我哪一樣沒做?」、「每次教會開門的時候,我就已經在那裡了。」實際上,主耶穌會說:「那一切都不重要。」

法利賽人與耶穌的門徒差別在於內心的動機。法利賽人行善是出於恐懼與企圖支配神的控制慾,不是真的相信祂或愛祂。神對他們來說是個苛求的上司而非慈愛的父親。真正的基督徒經歷了神愛的激勵,心意更新而變化,因此可以愛神,行善出於感恩與報答的心志,能在主裡享受安息。

今天我們在神的家(教會)中感到自在嗎?有沒有像小兒子醒悟後一樣對「家」的強烈渴望?還是像大兒子一樣,覺得那裡像一所監獄,覺得動輒得咎、一舉一動隨時被監視著?我們在這裡是否恐懼於:只要行為思想稍有偏差就會遭受到嚴厲的懲罰?

信基督教與信耶穌的福音不同。差異在哪呢?「宗教」要人成為一個好人,行善事、做善工,希望他們能夠成為像那個大兒子一樣遵守道德規範、凡事循規蹈矩。「福音」卻告訴人們:不管我們是小兒子也好,大兒子也好,我們都需要耶穌把迷失的我們帶回去。神愛世人,祂曾付出重價、犧牲自己的獨生子,只為帶我們重回祂的懷抱、享受永生的喜樂。耶穌就是我們真正的大兄長!祂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祂稱我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

一個基督徒若從未被耶穌基督捨棄一切、在十字架上因我們的過犯和自義而死深切感動過,對於祂付出極重無比的生命代價只為「帶我們回到父那裡」一事無動於衷,那麼他的心還離「家」好遠好遠呢!

我們的心是否已被主的愛激勵?讀過這個比喻,是否渴慕有那位真正的大兄長作我們生命的主?是否也立志效法祂成為尋回迷羊的牧人?真正嚐過天恩、體驗了基督的救贖、被神的愛觸動過的人,他不會再只靠自己去實現自我人生,也不會再以完美主義的行為模式來向神強求。願我們都能跟隨耶穌回到天父的家,享受那為曾經迷失的我們擺上的豐盛筵席!



參考資料:
1.提摩太.凱勒(Timothy Keller)原著,《揮霍的上帝》,2008年,希望之聲編譯小組譯,希望之聲文化有限公司出版,2017年。
2.謝溪海,<浪子回頭的比喻>,《聖靈》月刊436期,2014年1月號,62-67頁。
3.陳以熙,<浪子的比喻>,Chiouing Kuo的 Facebook.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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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まつ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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