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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全
使徒馬太在他所著的福音書中,記載了主耶穌最後的四則比喻(太二四45-二五46),這些比喻都有一個共同的特色與結論,就是攸關末後的審判,彰顯基督末後審判的準則(太二四50-51,二五12-13、30、46)。今繼第一則有關審判的比喻:〈作忠心有見識的僕人〉(刊於《聖靈》月刊2019年8月)一文之後,再提出這組比喻的第二則,作為現今信徒的警示,以及了解如何面對末後的審判。
耶穌設比喻這樣說: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著了。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二五1-13)。
在這則比喻中,喻意非常的明確:新郎指的是末後要來的基督;十個童女乃指所有的基督徒;點燈就是要發光,照亮宴席的場所,就是好行為(太五15-16);燈油是聖靈的表明。單就這則比喻的敘述,來研判這十個童女的聰明與愚拙,關鍵就在於她們點燈是否準備油,因為不知道新郎幾時會回來迎親,燈油就得準備足夠。
祈求聖靈充滿
主耶穌設這則比喻,也是給每個信徒一個重要的提示,絕不可仗恃個人已經受了浸,罪得赦免了(徒二38);領受了應許的聖靈,天國的基業就勝券在握(弗一14)。其實不然,要知道,基督徒只要一氣尚存,在信德的追求上,就不能停步,得戰戰兢兢,才能作成得救的工夫(腓二12)。因此,這則比喻讓每個信徒在信仰生活中,有重新省思的必要。既然備油就是要點燈,油是燈的生命,表明的是聖靈,在信仰的生活,基督徒既已領受應許的聖靈,還要祈求聖靈的充滿,如備滿燈油。因此,在看到五個愚拙的童女因點燈沒備油,被阻隔於宴席的門外,空留遺憾時,就當明白主耶穌設喻的意義與目的,乃是要信徒各個聖靈充滿。
不可諱言的,每次論及聖靈的充滿,都強調要隨時多方,恆心禱告,這固然是追求聖靈充滿的最基本的工夫,勿須贅言;然從聖經記載的事蹟中,也可看到更多聖靈充滿的應證之事蹟:
關心門,專心禱告
北朝中期的先知以利沙,承接以利亞先知的託付,成為北朝重要的先知,果然如願的求得感動以利亞的靈加倍的感動他(王下二9)。在事奉的期間,大行神蹟,有一次:有一個先知門徒的妻哀求以利沙說:「你僕人——我丈夫死了,他敬畏耶和華是你所知道的。現在有債主來,要取我兩個兒子作奴僕。」以利沙問她說:「我可以為你做甚麼呢?你告訴我,你家裡有甚麼?」她說:「婢女家中除了一瓶油之外,沒有甚麼。以利沙說:「你去,向你眾鄰舍借空器皿,不要少借;回到家裡,關上門,你和你兒子在裡面將油倒在所有的器皿裡,倒滿了的放在一邊。」於是,婦人離開以利沙去了,關上門,自己和兒子在裡面;兒子把器皿拿來,她就倒油。器皿都滿了,她對兒子說:「再給我拿器皿來」。兒子說:「再沒有器皿了」。油就止住了。婦人去告訴神人,神人說:「你去賣油還債,所剩的你和你兒子可以靠著度日」(王下四1-7)。
從這件倒油的神蹟,可以看到先知如何解決他僕人遺孀的困境,卻也顯示了一張聖靈澆灌與充滿的圖像,和其中所隱含的屬靈意義;因為倒油乃表聖靈澆灌的表明,而聖靈的充滿正如油,是要倒入空器皿的。
首先看到先知交代這婦人,倒油時,要關上門(王下四4-5);這表示聖靈充滿是來自暗中的禱告。主耶穌的登山寶訓中論禱時,祂說:「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5-6)。
進內屋、關上門,禱告暗中的父,是一種與神交通與密室的面晤,不僅要真誠的禱告,也要關心門,專心禱告,才蒙主悅納的,這也是聖靈充滿的必備條件。
虛懷若谷、清心寡慾
其次向眾鄰舍借空器皿。所以取用空器皿,是暗喻一個基督徒要能得到聖靈充滿,務必倒空自己,也就是:虛懷若谷、清心寡慾。一個滿心為慾望填滿,且自以為是的人,聖靈豈可能充滿他?事實上,在他心中是沒有聖靈充滿的空間。
保羅在描繪基督成為人子的形象時,特別指出: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
主耶穌本是真神,卻成了虛懷若谷、清心寡慾的人子;不以自己與神同等,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因此成了世人的良範。
最後,神人以利沙跟她說:「你去賣油還債,所剩的你和你兒子可以靠著度日」(王下四7)。
賣油還債可贖回她的兒子。可見這件神蹟,不僅彰顯神的大能與先知所領受的權柄,也顯示靈命的救贖與聖靈的充滿有關。為了警示末世的聖徒,主耶穌精心設立這則備油點燈的比喻,也是為要提示末後的聖徒,沒有聖靈的充滿,基督徒難免再度陷於惡者轄制的困境。
總括來說,燈既已點,油就要多多預備,如聰明的童女。閉門禱告、虛懷若谷、清心寡慾,乃備油之道。免得面對被新郎——主耶穌宣判時,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太二五12),懊悔就來不及了!
點燈發光
再說,備油就是為要點燈。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也以點燈發光的比喻,作為當時眾人的訓勉,其內容既簡單、明晰,又貼切,畢竟點燈一事,每個家庭日常生活必有的動作。祂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4-16)。
主耶穌不僅自喻是光,且是真光,要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9),祂也指示門徒,要如黑暗中的明燈,照亮一家的人,且照亮在人前。在這點燈的比喻中,主耶穌自己指明:「發光是指著好行為而言」,一旦聖徒有好行為,先是照亮一家的人,也就是造福家人,改變家人,使家人得到造就;其次,再照在人前,使外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5-16)。
然而主耶穌點燈的這一席話,卻引來了門徒不同的記憶。除了馬太記為「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太五15)之外;馬可記為:「人拿燈來,豈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燈臺上嗎?」(可四21);然而路加則另作兩個說詞:「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燈臺上,叫進來的人看見亮光。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又說:「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裡,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路八16-17,十一33)。三個人竟有四種說法,也正因為如此,就可以從這四段經文的對觀中,看出點燈的嘉訓。
不放在斗底下
首先,看馬太的記載:「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此話隱含何意?「斗」可表明一個人的氣度,斗大器度就大,斗小氣度就小,主耶穌在登山寶訓這樣說:「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
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就是相待之道,要人善待自己,自己就要善待人。一個人若事事斤斤計較,不懂得寬以待人,樣樣以斗量,要期待別人的寬以待己,是不可能的,相處之道在於自己要有寬大的器度。
信心之父亞伯拉罕蒙神祝福:「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創十三14-17)。這乃是不與羅得的計較而得的福氣;利河伯的典故也是由於以撒連讓二井的器度,化解了與亞比米勒的相爭,才能得到寬闊之地(創二六20-22)。
俗語:「有容乃大」、「宰相肚裡好撐船」。基督徒要有開闊的心胸,寬闊的氣度,不要凡事斤斤計較,才能在自家人與世人面前照亮、發光。這就是所謂的:「點燈不放在斗底下」的真意。
放在燈臺上
其次,馬可則記為:「人拿燈來,豈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燈臺上嗎?」(可四21)。多了一句「床底下」,所謂的「床底下」是指何意?
床是每個家庭中重要的家具,打從出生開始到去世,從夜晚到早晨,每個人都需要一張舒適的床舖。何況人的一生往往多過三分之一的時間在床上,或休息,或睡覺,或養病,甚至死亡,就藉著這張床維持生命,延續生命,結束生命,床是人不可少的家具;即使是席地而眠,大地也是一張大床。床也是孕育下一代的地方,因為代代的繁衍乃來自美好的婚姻。婚姻美好,孕育出好的後代,這乃是神的旨意,也是神的祝福(創一28,二22-25)。保羅就說:「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五31-33);又詩人這樣說:「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少年時所生的兒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詩一二七3-4)。可見,有美好的婚姻,能蒙神祝福孕育健康的子女,床只要用得好,就是點燈發光。
然而床也有誤用的時候,這一來,就如同把燈放在床底下,不能照亮家人,在人前也沒有亮光。因此詩人說:「你們應當畏懼,不可犯罪;在床上的時候,要心裡思想,並要肅靜」(詩四4)。
可見善用床,適當安歇有助健康,夫妻同房、生兒育女,這是何等美好的事。惟有些事是床最忌諱的,一是懶床,不從事生產。智慧人說:「懶惰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就可得智慧。螞蟻沒有元帥,沒有官長,沒有君王,尚且在夏天預備食物,在收割時聚斂糧食。懶惰人哪,你要睡到幾時呢?你何時睡醒呢?再睡片時,打盹片時,抱著手躺臥片時,你的貧窮就必如強盜速來,你的缺乏彷彿拿兵器的人來到」(箴六6-11)。
懶惰的人,乏善可陳,一無是處,何來發光照亮一家的人,在社會何來亮光,不過是家人與社會的負擔而已,儼如燈放在床底下。
再說,床也不可污染,基督徒一旦苟合行淫,不尊重婚姻,床就污穢了,這樣的床會發光嗎?當然不可能,神也必審問(來十三4)。因此,床若不聖潔,就如點燈放在床底下,也是見不到亮光的。
掩藏的事終必顯露
路加在點燈發光另有二記。首先他記載:「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燈臺上,叫進來的人看見亮光。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路八16-17)。可見他記作:「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是在指「掩藏的事」、「隱瞞的事」,也就暗地裡所作的惡事,不是指暗中所行的善事。基督徒不可暗中行惡,因為任何人行任何惡事,沒有不顯出來的,也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神是無所不知的,豈容許世人暗中行惡,祂終必施行公義,把惡顯露。
以色列的名君大衛,不但姦污他手下大將烏利亞的妻子,又設計置他於死地(撒下十一1-25),行止極為惡劣。然而他在暗中所行的惡,神一一把它顯露出來。先是差先知拿單設喻譴責,後來再讓烏利亞之妻為他所懷的孩子去世;不僅如此,家中也起了干戈,兒子姦污親骨肉的妺妺,繼而兄弟相殘,再遭兒子逼宮逃難(撒下十二~十五章),付出的代價極高;事後連他自己都為所犯的罪作詩懺悔、自我譴責(詩五一篇),因為他的行為不能發光。
作光明的子女
其四,路加對點燈發光還另有一說:「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裡」。所謂「地窨子」是指「黑暗隱密之處」或「地窖」(參:《新約希臘文精華》,香港,角石出版社,239頁),乃指黑暗之處,所以地窨子可以表明罪惡的生活,在黑暗中的人,怎能發光呢?保羅勸勉信徒:「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弗五8-12)。
基督徒既已脫離暗昧的生活,就要作光明的子女,行事為人當像光明之子,不再走上黑暗的道路。誠如詩人所說的:「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一1-3)。保羅也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結論
十個童女的比喻,乃為一則喻意既深、內容精彩的故事,然重點在於備油點燈,這對當今的基督徒是一則值得深思的教誨——當謹慎預備,儆醒禱告,不要只以故事性質來賞析,更不是作為對童女的聰明與愚拙的批判,乃提醒信徒,要藉著聖靈的充滿,使每個基督徒,無論在家中或在社會的每個角落,都能發光發熱,才能己立立人,且可將榮耀歸給天上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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