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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21期2021年2月)
靈修小品:基督徒致富蒙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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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今天的世代,人的心思大都放在金錢上,對理財有高度的興趣。舉凡投資、理財的相關資訊,大家都趨之若鶩。對基督徒來說,我們是寄居的人生,我們信耶穌,不是要在物質上變成有錢人。也就是說,不要一味向神祈求財富,因為屬天的國民,當仰望屬靈的福氣。


 
不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

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六5-9)。

許多基督徒都會以神賞賜財富的多寡,來衡量神的賜福;用數目的大小,衡量神給的恩典和愛是多少。大多數的人都想以最少的時間得到最多的金錢。錢財,人人都愛,也是人的慾望,但這並不是神賜福的唯一指標。所以聖經說,不要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虔誠是人崇拜神的自然表現,否則這本聖經就讓人很難信服,因為聖經中還是有很多生活清苦的虔誠人,好像窮寡婦,她的物質生活很差,只能奉獻兩個小錢。不過神沒有因為她的貧窮,就否認她信仰的崇拜,也留給我們一個佳範。又好比拉撒路,我們看不到神給他的恩典,他全身長瘡、向人乞討,但他的靈魂得救了。聖經帶給我們的是得救的智慧,而不是透過敬虔來致富。


 
貪為萬惡之根

名利、錢財、口腹之慾都是肉體的基本需求,我們要預防的不是這些,因為這是必需的,但假使對錢財有貪的慾望,這就是萬惡之根。任何事若加上貪這個字——貪錢、貪吃、貪名……,就是信仰的危機和致命傷。像大衛因貪色,奪人之妻,怕作惡事被揭發,又殺了人(撒下十一章);以色列人在曠野貪吃,遭受神的處罰(民十一章)。


 
殷勤工作 

耶穌在曠野禁食四十天,那些日子沒有吃甚麼;日子滿了,祂就餓了。魔鬼對祂說:「祢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塊石頭變成食物」(路四2-3)。魔鬼的試探,就像點石成金的煉金術,只要跪拜,在短時間就可以把石頭變食物。這種轉眼就可以成就的事,以現在來看,就是效率高,符合現代人的速成條件。但聖經告訴我們,六日要殷勤工作,到第七日休息,是神的命令,也是十誡之一。聖經沒有應許一夜致富的捷徑,當然,也不是我們的選擇。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保羅也提到作工的問題,我們靠主耶穌基督吩咐……,要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帖後三12)。許多人對期貨、股票等投資方案,有高度的興趣,身為基督徒,我們要審慎衡量  這些是否合乎道理。


 
蒙福的條件

我們要了解蒙福的前提是,千萬不要把信仰當成與神交換財富的條件,不要貪心,更別想要一夜致富。「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1-33)。每個人都有基本的物質需要,但先追求神國神義,就不用煩惱生活。有的人會想,生活、經濟不穩定,如何參與教會的事工、怎麼會有錢來奉獻?其實,這是人單方面的想法,也是一種迷思。聖經是持相反的看法,因為天父知道我們所需要的,祂沒有說不給我們,而是要我們先致力追求信仰的事。因此以下有幾個原則,我們可以來遵守。


1.先追求神國神義

追求神國,就是追求神主權的兌現,換句話說,在生活上我們隨時都要尊主為大,然後用平實、踏實的心態與人來往。追求神義,就是追求神真理的兌現,生活中要有真理的規範;與人交談,要了解聖經對言語上的原則是甚麼;行為上,不可隨從潮流,心中要充滿真理,心意更新而變化,不要讓世界的風俗影響我們,左右我們對真理的立場。神要求我們在信仰上先做初步的追求,這也是基礎的追求,達到要求後,才能體會神如何在我們的生活當中賞賜福氣。 

我們不否認亞伯拉罕是財主,但在成為財主之前,他信仰的努力,已達到神的要求。神呼召他離開故鄉,他就順從,無論到哪裡,都先築壇獻祭,這就是將神永遠放在第一位。在和羅得因錢財、牧羊的事上必須分開時,也遵守和睦的道理,將選擇權優先讓給羅得。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他住的地方遇到饑荒,神要他不要下去埃及,並要賞賜他百倍。以撒拿出信心遵行神的旨意,後來他賴以維生的水井,屢次被非利士人侵佔,他也為神的緣故忍讓,這些都是他蒙福的要素。亞伯拉罕也好,以撒也好,他們都是先遵行神的旨意、追求神國神義、尊主為大,然後神才賜福給他們。

蒙福的真理路線,就是不可以將信仰丟在一邊任其荒廢,只求神讓我們有錢財的好處。追求信仰的長進,是基督徒的義務與本分,然後在與神良性互動過程中,等待祂賜給我們生活基本的滿足與需求,絕對不是以信仰的落實來與神交換物質。就像我們的孩子在家庭中盡兒女的本分,很聽話、很順服,做父母的自然就會在生活上滿足他各方面的需要,這是愛的互動,而不是條件的交換。我們想得著福氣、得到恩典,千萬不要二分法,也就是不要將信仰放旁邊,而先追求其他東西。神說先追求神國神義,你需要的,神會給你;生活上的富足是無法和信仰的栽培分離的。


2.盡本分、求神賞賜機會

世人要得財富,要先具備努力的條件,就如事業成功要有「三本」──本錢、本領、本身投入。本錢,愈充裕愈好,有雄厚的資金,可以做大事,也比較不怕投資失敗;本領,了解市場,行銷、會計畫,眼光精準;本身,在工作上親力親為,不要只雇請員工,自己等著收錢,這樣早晚會失敗。
但以聖經的角度來看,除了具備上述條件,這還不是人成功的保證。《路加福音》五章4-5節記載,彼得到加利利海捕魚的過程。耶穌講完比喻後,就告訴彼得把船開入深海抓魚,但彼得告訴耶穌,他們整夜勞力都抓不到。我們來想想,彼得是漁夫,他具有本錢,有漁船、漁網和相關漁具;本領,自小生長在加利利海邊,應該知道魚群聚集的時間、地點,知道怎麼捕,魚會比較多,也會掌握海洋的特性;本身,他親自下船捕魚,整夜勞力,非常認真。但經過一整夜的打拚,他卻跟耶穌說捕不到魚!

在社會上,我們常看到這樣的現象,就是人們從早到晚努力工作、作生意,卻不一定有收入。想想,人的條件都具備了,但結果有時讓人失望。對基督徒來說,這個癥結點到底在哪裡?神到底有沒有賞賜好機會?彼得有專業,也整夜勞力,但耶穌叫他開船入深海時,他懂得遵照耶穌的旨意行。神一旦賞賜人機會,人具備的條件就不是很重要。「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資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傳九11)。所羅門王對人生成功的關鍵點有很深刻的感受,他說有知識、能力、智慧,不一定成功,而是神若願意給我們機會,我們就可以很順遂。

許多信徒有這樣的經驗,不論從事哪種正經合法的事業,工作進行前及過程中都要禱告,求神讓我們有好的發展空間和機會。我們若作生意,絕對要邀神入股,讓神成為最好、最大的股東。因為,神若願意放手,我們的事情就順利,若一縮手,我們做到汗流滿面,也得不到。當然,本身要有勤儉、累積錢財的習慣。有位弟兄說,他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禱告,但禱告不是說,「主啊!讓我賺大錢」,而是「求主賞賜機會」。因為他知道人要盡本分,也明白一切都掌握在神手中。


3.不因環境變化,對神的敬拜始終如一

人在順利的時候,要跟從、信服神很容易,但環境如果變化了,我們對神忠實的心仍然持續不變嗎?「亞伯蘭經過那地,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裡……。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棚;……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創十二6-8)。亞伯蘭每到一個地方都先築壇獻祭,他的信仰非常忠實,我們要注意,這時候他還不是很富有的人。《創世記》十三章1-2節記載,亞伯蘭帶著他的妻子與羅得,並一切所有的,都從埃及上南地去。這時,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變得更加富有。這是他從埃及回來,才變成財主的。之後,回到迦南地,第一件也是築壇,18節提到,他到希伯倫也是築壇。

錢財是神的賜福,還是魔鬼用來引誘我們遠離神的工具,值得我們深思。聖經說世界的榮華富貴都掌握在魔鬼的手中,當魔鬼試探耶穌,就是站在高山,要耶穌跪拜,然後就可以把世界的榮華富貴給耶穌(路四5-7)。今日,我們是不是有資格讓神來賜福,還是說所賞賜的財富,會讓我們成為拜金主義的犧牲者;有錢財後,卻變成魔鬼的奴才。錢財,大家都喜愛,追求財富大家都喜歡,這是正常的心理。重要的是要確認這是神的福氣,要承受這個福氣的前提是,無論錢財如何變化,我們對神的信心絕不改變。


 
結論

亞伯拉罕成為財主的前後,對神一樣的忠實,這才是神賜福的對象;約瑟從被賣到埃及為奴,遭遇惡劣的環境,到他成為宰相,他對神的信心始終堅定。而羅得沒錢時,跟著亞伯拉罕敬拜神,但一有錢就慢慢遷移,到所多瑪去當官。就像有些信徒,錢財不多時,會來聚會、奉獻、作聖工,也希望得著神的賜福;一旦有錢了,生活忙碌,變成偶而來聚會,甚至沒時間來聚會。

我們要自己衡量信仰的狀況,想想自己是有資格讓神來賜福的嗎?很多人認為沒錢的時候,都願意親近神,若得著神的賜福,更當不會離棄神。真的是這樣嗎?聖經告訴我們,自以為站立得穩的人更要小心。有時候我們也會用另外一個角度來思考,那些不是很富有的人,可能是承受不起神的賜福,這也是為了讓他的靈魂可以得救。畢竟,靈魂蒙拯救,強過世間任何的福氣。

神比我們自己更了解我們,我們不一定要強求神賞賜財富,只要基本的生活所需足夠,日子過得平順就當知足。「親愛的兄弟啊,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約叁2)。期待大家,可以將眼光放在天上,先求神的國神的義,以得進天國為首要目標,至於在世的福氣多寡,都能以感謝、知足的心來領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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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章偉主講 茵芙整理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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