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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24期2021年5月)
靈修小品:路得記──聖經中特別的一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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まつ

3.翻轉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妳找個安身之處,使妳享福嗎?妳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妳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妳等他吃喝完了,到他睡的時候,妳看准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他必告訴妳所當做的事。」路得說:「凡妳所吩咐的,我必遵行」(得三1-5)。

這一段乍看之下拿俄米的做法有點怪。這很像拿俄米叫路得直接向波阿斯求婚;或者說得更直接一點,去色誘波阿斯。但是,與其問拿俄米為什麼會這樣指示路得,一個更有意義的問題是:路得為什麼毫不抗議,不求解釋?換做一般人,必然要問:這樣做真的好嗎?萬一他拒絕我怎麼辦?萬一他欺負我怎麼辦?萬一別人看見怎麼辦?萬一……。

然而,路得只是說:「凡妳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這是路得和拿俄米之間的默契。

早在第一章,二人就已經是革命的交情了。拿俄米對路得:「妳去尋找妳的幸福,我死就死吧!」路得對拿俄米:「妳的命就是我的命,妳葬在哪裡,我就葬在哪裡。」這樣的兩人怎麼會傷害對方?

拿俄米從一開始就為路得留心合適的結婚人選了。一個知道耶和華是降福也降禍的神,當路得回來告訴她波阿斯對自己所做的,拿俄米必然看到神的手在背後的推動。只等到時機成熟,她便向路得挑明:「我不當為妳找個安身之處,使妳享福嗎?」

拿俄米有著充足的把握,深信這是有益於對方的,才會如此肯定地說:「他必告訴妳所當做的事。」而路得也深信拿俄米必不會害她,她所吩咐的必然有美好的安排。

事情也果然如此。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裡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他就說:「妳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波阿斯說:「女兒啊,願妳蒙耶和華賜福。妳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妳都沒有跟從。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妳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妳是個賢德的女子。我實在是妳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妳今夜在這裡住宿,明早他若肯為妳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妳盡了本分!妳只管躺到天亮」(得三6-13)。

這一段描述,讓我們想起了什麼?

沒錯,羅得與他女兒們的故事!

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於是那夜她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父親懷了孕。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就是摩押人的始祖(創十九30-38)。

在這個更古老的故事中,天使拯救羅得和他的兩個女兒逃離所多瑪。他們的情況與路得何其相似!同樣是逃難、同樣是缺少男丁,同樣是存活都出現了問題。然而在羅得的故事中,截然不同的是羅得女兒的動機。羅得女兒害怕的是自己的存活問題。她恐怕自己沒有後代,沒有辦法在世界上容身,於是甚至不顧慮倫理大忌,使用狡詐的辦法哄騙父親也絲毫不為父親的利益考慮,自以為所做的是對的。她把父親當作生活保障的工具,實則無情無愛無仁無義。而在《路得記》中,摩押女子路得同樣無子嗣,同樣面臨無以為生的困境,還要照顧年老的婆婆,但不同之處在於:路得求的是婆婆的好處,婆婆求的也是路得的好處。這樣,被婆婆指示的路得早就除去了一顆利己的心,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成全別人。所以當她照著婆婆的話來到波阿斯腳前,靜靜躺下來的時候,她的心底純正明亮。
「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歌八4)。

喚醒波阿斯的是神!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

接下來波阿斯所說的「妳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中文翻譯是有偏差的。這句話非常重要。《 NKJV 》的版本是: For you have shown more KINDNESS at the end than at the beginning, in that you did not go after young men, whether poor or rich.

「妳如今所顯明的慈愛比妳起初顯明的還要大。」

我們都說《以斯帖記》沒提到「神」、《路得記》沒提到「愛」,但其實是有的!

別搞錯,這「愛」指的是路得對拿俄米的愛。波阿斯顯然知道路得對婆婆所行的義,這在波阿斯初次見到路得的時候就說過了。他知道路得放棄自己的家園、跟著婆婆來到猶大是為婆婆的生計著想。如今,這「更大的愛」是更進一步放棄自己的喜好,「少年人無論貧富,妳都沒有跟從」,將自己委身於一個年老的男人,因為這個人是她丈夫家的親族。這意味著:通過和波阿斯的聯姻,路得就可以幫助夫家保全產業,並為夫家存留後代(這是猶太人的條例:女子的丈夫死了,她如果嫁給丈夫的兄弟和親族,所生的第一個孩子就歸在丈夫的名下)。

這和猶大所讚揚的她瑪之「義」是一樣的道理。

這裡波阿斯特別用到希伯來文דֶסֶח (checed)。這是一個很重的詞!Checed 通常譯為愛,在「出二十6」、「申五10」譯為「慈愛」,在「何六6」譯為「良善」,在「彌六8」譯為「憐憫」。這字在《路得記》出現三次(「得一8」、「二20」兩處翻作「恩」)。它所包含的意義很廣泛,包括仁慈、良善、恩惠、忠誠、慈愛、憐憫、信實。它常常用來指神對以色列的契約之愛,基於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神的愛既已發出,就不再收回。這個字在指人際關係的時候也通常是基於某種約定之上的忠誠之愛。但是,當拿俄米打發路得離開的時候,路得其實已經不再被任何契約所束縛了。路得向拿俄米所懷的是完全自由的、毫不利己的、忠誠又憐憫的愛。這也就是為什麼波阿斯用那麼重的詞「忠誠之愛」來讚揚路得。

路得和波阿斯在大麥場上對對方所行的慈愛和忠貞,完全翻轉了羅得女兒和羅得在瑣珥山洞中謀求私慾的罪。

因著這「忠誠之愛」,摩押人的咒詛被除去了。摩押人在羅得女兒的私慾下誕生,在路得的忠誠之愛中被救贖。


4.救贖

關於贖地和代兄弟立嗣的婚姻法可見《利未記》二十五章和《申命記》二十五章。這兩條律法的核心其實都是利他的(altruistic),也就是為別人做嫁衣裳的行為。

前者是要求幫窮困的親屬把賣的地贖回來;後者要求替死去的弟兄娶他的妻子、生的孩子歸在死去的弟兄名下。這一方面是對女子的保障,另一方面是避免兄弟的名號被塗抹。這些律法實施起來多多少少是會對自己的利益有損,所以在以色列人當中也是很少有人能夠遵守。

波阿斯在娶路得這件事上同樣沒有任何經濟上的利益,還反而有虧損。這也是為什麼當他問那個更近的親屬要不要娶路得的時候,那個無名之人果斷拒絕了。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得四5-6)。

再一次,如同拿俄米的第一個媳婦,這人在贖地娶妻上有自己的考慮。這本來也無可厚非,只是這樣做,他也失去了額外的賞賜。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妳,使妳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他必提起妳的精神,奉養妳的老,因為是愛慕妳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做他的養母。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得四13-22)。

對於波阿斯、路得、拿俄米來說,這額外的賞賜遠遠超過他們所聞、所見、所能理解的。因著他們踐行仁慈和「忠誠之愛」(Checed)的原則,完全了律法,以他人的福利為重。他們以為他們只是得著了神對他們命運的賜福,殊不知他們同時改變了摩押人和以色列人的命運。

摩押人因著路得的善行,除去了詛咒;以前是十代以內不可進耶和華的會(申二三3),如今摩押的名號永遠記錄在神的兒子耶穌的家譜上了。

猶大人波阿斯,因著他的善行,顧念、憐憫、施慈愛給了路得和她的婆婆,雖然表面受損,卻因此翻轉了士師時代以色列人藐視、踐踏神律法的罪行,使得以色列人偉大的君王由他而出。整個以色列民族因此得到翻轉。

波阿斯在贖地和代兄立嗣這件事上成為路得和拿俄米的「買贖者」(redeemer),在他千年之後同一族譜內所降生的耶穌,恰恰是被稱為拯救世人的「買贖者」。這大概是他無論如何也想像不到的吧!

《路得記》裡的波阿斯讓人看到基督的影子。若要找本書中預表基督耶穌的人事物,非波阿斯莫屬!

正是因一人的義舉帶來了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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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再回過頭來看開篇所提的問題:為何《路得記》如此重要,以至於以色列人在最焦慮民族純淨度的時候仍然收錄了《路得記》,以至於五旬節的時候都要誦讀它直至今日?

因為《路得記》是對神的律法和實踐神之愛的完美詮釋。

以色列的首領們比任何人都清楚猶大亡國的根本原因,那就是以色列民族拋棄了神、踐踏了神的律法。他們不求別人的福利,專顧自己的私慾而活,因此神的手攻擊他們,正如拿俄米在摩押地所言——當她離開神的應許之地的時候,神伸手攻擊她。這樣,拿俄米的逃難就與以色列人被丟在列邦的經歷重合起來,拿俄米一無所有的境地也就寫照了以色列失去國家、民族、傳承的絕境。

如果說《士師記》描述了以色列人的失敗,那麼《路得記》讓失敗的以色列人看到了希望,即使這希望之光是藉由一個異邦女子發出來的。這希望就是在神的律法裡面找到救贖,而這律法的核心就是愛。

以色列人為什麼在五旬節的時候誦讀《路得記》?因為五旬節是紀念摩西在西乃山上接受十誡的日子。在五旬節的夜晚,猶太人的拉比會整夜研讀 Torah 和 Talmud. 而《路得記》作為詮釋、實踐神的律法和 checed (忠誠之愛)最完美的代表,當然要常常記念、常常誦讀。


 
主就在其中

最後一點,《路得記》中的神在哪裡?

酷愛神蹟奇事的猶太人偏偏在這麼重要的一本書裡沒有記載任何的超自然現象,「神」這個字眼也僅僅出現在人們的問候和祝福語中,神缺席了嗎?

並沒有!

因為猶太人深知:一切的日常都是神的神蹟。

而地上的人有義務遵循神的法則行事為人,這個法則的核心就是愛。當你以愛為生、以愛待人、為愛而活的時候,你所遇到的一切都是神蹟。縱使神好像隱蔽不見,但人會發現處處是神的作為。

《路得記》的作者巧妙地安排了這一系列的連鎖反應:拿俄米為了兒媳的利益勸說她們離去的時候,換回路得不離不棄的陪伴;路得對婆婆的仁慈忠誠,換回波阿斯的尊重和愛戴;波阿斯願意擔負虧損為路得和拿俄米代贖,換回一個偉大王朝的開啟和人類救贖的血脈連接。

在這個過程中,每一個人都是首先虧損了自己,每一個人都不是奔著賞賜去的。他們在決定擔負虧損的時候是為著對方的福利而甘願如此的。他們甚至不知道未來要遇到怎樣的艱難和困苦,但他們沒有退縮;沒有像拿俄米的大兒媳俄珥巴和那個更近的親屬那樣,雖然是理所當然的退縮,表面上看是止損了,但在更長久的時間維度上,他們失去的賜福是何等地大!

在《路得記》的最後一章,眾人都環繞拿俄米說祝福的話,那句「他必提起妳的精神,奉養妳的老」在《 NKJV》是 may he be to you a restorer of life and a nourisher of your old age. Restore 有更新、返回、復興、修復的意思,原文בוּשׁ(shuwb)還有返回、歸回、翻轉的意思。拿俄米所經歷的生命更新和翻轉,其實就是從她甘心求兒媳的利益,同時獲得路得捨己的忠誠之愛的那一刻開始的。神的工就在其中,而這成為她個人生命乃至整個民族希望的曙光!

今天我們讀《路得記》是否看到了那亮光?那為了幫助別人而犧牲自己的光輝?我們是否願意實踐律法去愛人如己,為他人謀福,而讓神藉此翻轉我們的生命?求神引導我們走義路,擁有路得那樣無私、忠誠又憐憫的愛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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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まつ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5/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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