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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28期2021年9月)
主題特寫:誰是真信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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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 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我們 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 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 (林前十三8-10)。

信主的人目的是進入更美的家鄉,為了進窄門,我們互勉熱心事主,盡一切所能奉獻給神。保羅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卻說,等到新天新地實現的時候,我們獻上的一切知識、能力、講論都將歸於無有。換言之,任何屬於感官可覺察、衡量的都不會永存,在神面前形同虛無。那麼我們在世所做的一切事工究竟是體現信仰的何種面向?或者說真正信主的人與他所做的事工之間的關聯性是什麼?做的多就領得多?道理懂得多就更屬靈?能力強就該擔任教會「重要」職分?


 
一、人的眼光

現在教會會堂中很普遍裝設了投影、攝錄影設備,因應疫情無法實體聚會,也開始花心思直播希望提供更好的線上聚會品質。此外平時教會行政、事工訓練講習等等都在精益求精,無非期待更造就教會、福音能夠廣傳。然而,教會若沒有先進設施與周延的行政就會讓人嫌棄嗎?非常可能!可是更優質的聚會聽道環境就能叫人得救嗎?當然不是!

主耶穌提過一個法利賽人禱告的比喻(路十八9-14),從他禱告的內容實在看不出他的信仰——「遠離罪惡、禁食禱告、奉獻十分之一」有什麼問題,主耶穌卻說罪人稅吏的信仰比起那個法利賽人更有義,主的解釋是法利賽人自以為義、藐視別人。這就是人的核心問題之一:只憑眼見(撒上十六7;雅二9)。

合乎真理的行為當然沒有錯,教會設備與日俱進也是對,但是當人的目光只聚焦在這些可見、可量化的事物,以此評價自己與他人的信心(或者用心),便容易出現許多情緒化的批評和爭辯,正如同法利賽人那種本末倒置的形式主義(可七1-13,二23-27;太二三23-28;路十三14-16)。


 
二、形式背後的心思

真耶穌教會強調五大教義、十大信條,是沒有錯謬的聖經真理。而猶太人以神所揀選的獨居之民自居時,並不明白最該重視的是定律法之主的心意;我們基於維護真理的絕對性,是否將堅持的態度延伸到與真理無關的事務上?又或者為了合理化片面不全的想法,過度詮釋聖經的道理?這是慣性地自以為義,向著同樣依賴眼見的人證明自己是熱心且無誤;忽略向著全知的真神認罪悔改,依賴主的寶血遮蓋罪孽過犯(參:羅十1-13)。

聖經裡提到幾個容易忘記自己身分的狀態,藉此提醒誰才是真信主的人。


1.行義過分(傳七16;參:路九54;太十二1-7、20)

市面上有所謂的檢舉達人,拿著放大鏡到處去糾舉別人的失誤,也引起許多的爭議,原因就是人不可能是完美的審判官。在信仰生活裡面有時候很難用外表去論好壞與是非,真理之外乃因地制宜,例如婦女蒙頭的習俗(林前十一5-16)。門徒因為人不接待耶穌就要斷人生死,主直言他們根本不明就裡:不明他人、不明自己,更不明主的旨意。當理直氣壯的時候,應該摸著良心想想自己同樣虧缺神的榮耀,莫以自己片面的義行來掩飾心中的羞愧。行義過分、吹毛求疵乃為不善,主耶穌更看重的是憐恤。


2.捨我其誰(可十四31)

當主將被釘十字架,彼得與眾門徒異口同聲至死決不離開主,但最後還是離散了。相信包括彼得在內的門徒,各個都有決心愛主事主,然終究敗給肉體的軟弱,所謂的決心乃血氣之勇,試驗臨到就毫無招架之力。常見的情緒性發言與批評、堅持不退讓,或者因為耳語而心灰意冷,都是反映起初有服事的熱誠,只是在熱誠之外,尚缺欠真知識:疏忽服事是為了神的義,並不是證明自己正確(羅十2-3)。缺乏基督的心腸,容易讓他人感到咄咄逼人、不好溝通、無法順服(腓二3-8);當遭遇挫折,就會一蹶不振、鬱鬱寡歡。因此當心中升起一股熱誠時,更需要在主面前跪下低頭禱告。


3.出於好意(太十六22-23)

主耶穌稱彼得是有福氣的,因為有天父指示他認明耶穌的身分,將來必成為教會的柱石。殊不知一轉眼,彼得就成了撒但!?

在教會的服事幾乎不可能說是出於惡意,就算有些不懷好意(腓一15-18),總還有些正面的意義。彼得是明白道理的,或許正是如此,當主耶穌表明上耶路撒冷受難時,彼得可能仗著懂道理,加上一番好意衝出來勸阻,結果反而被潑了一大盆冷水,成了敵基督的人。

簡單地說,在主面前的事奉不能用出於好意就一筆帶過、無須反省。神的意念遠高於人的意念,真正拜神的人應該先求神國神義,在神看來人的智慧都是虛妄愚昧的(林前三18-20)。


4.陽奉陰違(徒五1-10)

表面工夫是做給人看的,目的是求取從人來的榮耀;信主的人所做的是給神看的,而神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人的焦慮在於,沒有外表的工夫如何能造就信徒做成主所交代的責任呢?所以並非在外表與內在之間的截然二分,而是力求如何表裡一致,並且將最終評判交給神(林前四3-5)。

不敬畏神的人如亞拿尼亞夫婦,是極端的討人的喜悅;在乎人議論的是彼得不敢與外邦人同桌(加二11-13)。這些程度不一、陽奉陰違的例子,只是告訴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先從心做起,是給主做的(西三23)。


5.逾越界線(代下二六16-21)

烏西雅王起初信仰美好,得神喜悅。豈知後來心高氣傲,拿君王的威權僭越祭司的職分,惹神憤怒。萬民祭司的時代人人皆可在神面前祈禱代求(彼前二9),所以烏西雅王事件要彰顯的是,神的國度是有分明次序且不可隨意逾越,都要照著神的旨意而行,包括性別角色、家庭人倫、主僕與同工關係等。

教會中的職分與服事也是如此,不是單純為了尊重人,而是基於敬畏神。當我們對教會有建議,可以循管道反映,有委屈可以請傳道職務人員協助,然若隨意論斷、主張己見,甚至率性而為,難免又落入血氣,中了魔鬼計。基督是教會的元首,祂鑒察遍地又賜聖靈同在,這就是我們相信的神,是信神的人必定仰賴神而無需踰矩。


6.嚮往職分(可十35-44)

神賜下各種恩賜給各人以造就教會(林前十二4-30),人也從服事的過程中感受神的恩典與能力(路十17),也必定有來自人的稱讚與崇拜(徒十四11-13)。所以對自己的能力有所把握,又看到教會的需要時,是勇敢地說我在這裡還是謙虛推讓?雅各說,主若願意,我們可以做這事或那事(雅四13-16)。若是強求就形同張狂的惡人,又是一個以人為中心的態度。神的道理是若有人願意為首,就要做眾人的僕人,接受眾人的差遣而不是要得到眾人稱讚。


 
三、是主耶穌的揀選

得救是本乎恩,是主耶穌的揀選(結二十5;約十五16),沒有救恩就沒有信主的機會,沒有信主哪有服事的可能,我們擁有的知識能力要交到主的手中才有意義,沒有神的賜福、同在,再怎麼用心的規劃執行都是枉然(詩一二七1)。

從服事的角度要展現的信仰面向是什麼?經上說若沒有愛就什麼都不是了(林前十三1-3),又說事奉神乃是神賞賜的恩典(民十八7),所以透過服事的過程所呈現的信仰價值是:如何領受從神來的愛,學習如何去愛,檢視自己是否還有愛?(約二一15-17);倘若人以自己服事的能力、服事的內容、服事的結果去做任何的標榜,不願討論不同的意見,那麼愛還在嗎?

主基督騎著小驢駒進耶穌撒冷,眾人前行後隨歡呼和散那(可十一1-10),何等榮耀!主耶穌要的不是華麗的儀仗、高大英挺的駿馬,祂只要如小驢駒一般謙卑順服的人,是真信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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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佳禾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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