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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在教會事工的討論上,出現一個爭議,某個想法是神的意思或是人的意思?在個人的生涯規劃裡,也有同樣的問題出現,這樣計畫是神的意思或是人的意思?我們都知道,應該順服神的意思,體貼神的意思,而不要體貼人的意思,但是如何辨別神的意思和人的意思?
彼得的「好意」
主耶穌清楚的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要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這是主耶穌的彌賽亞使命,必須這樣才能完成救恩。但是彼得不要主耶穌受苦,就拉著主耶穌,「責備」(rebuke, ESV)主耶穌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祢身上。」彼得愛主的心熱切,當然不願讓主受苦,然而他的「好意」卻沒有得到主的讚賞,反而主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十六21-23)。
彼得跟隨主耶穌,放下一切,作主的門徒,認識主就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5),是歷代以來眾人所盼望的彌賽亞,當然他的心裡肯定有著對主的期待,是榮耀的君,是拯救猶太人的王,所以主耶穌不能受苦、被殺,否則他們的希望就會全部破滅了。而且主耶穌會行神蹟,對眾人有憐憫的慈心,又能講述神國的真理,叫人得著豐盛的生命,如此的好人當然不能離開。但是,這樣的好意卻是「人的意思」,不是神的意思。彼得只想到人的需要、價值、情感與盼望,卻沒有想到神的旨意。撒但常常會利用人的這些「好意」,來破壞神的工作。
我們要將人的「好意」放在《聖經》的天平上秤一秤、量一量,求聖靈帶領,光照我們的眼睛,用神的角度和眼光來思考,這個「好意」是神的意思或是人的意思?
約伯的「朋友」
約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神還在撒但面前兩次讚美約伯的信仰。撒但卻仍然懷疑約伯敬畏神不是沒有原因的,如果毀滅他一切所有的,約伯就會棄掉神。神同意將約伯交在撒但的手中,就在同一天中,所有的牛、驢、羊、駱駝,以及十個孩子們都被搶奪或死亡。後來約伯甚至全身從腳掌到頭頂都長了毒瘡,只留下一口氣的生命存活,拿瓦片刮身體。約伯的妻子承受不了這樣的患難,就叫約伯咒詛神(curse, RSV),死了吧!
以人的意念來思考,確實會懷疑神的公義,約伯並沒有犯罪啊,為什麼遭遇這些患難?十個孩子都是約伯的寶貝,常常為他們獻祭禱告,他們卻都在同一天死亡,約伯的心會有多痛?白髮人送黑髮人,這是人生三大悲裡最苦的。神的慈愛在哪裡?
但是約伯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約伯仍然用神的意思在思考。
約伯的三個朋友相約來看約伯,遠遠的舉目觀看,認不出他來,就放聲大哭,為他悲傷,同他坐在地上七天七夜,一個人也不向他說話。
後來,三個朋友輪流上陣,指責約伯一定是犯罪被神懲罰了。這是從人的意思來思考的結果,賞善罰惡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約伯不斷的為自己的清白辯護。他只是不明白神的旨意,為何讓他遭遇這些患難?約伯一直的詢問神,最後神親自對他說話,雖然不明白,還是要相信神的作為絕對不會有錯誤的。約伯真正的從神的意思中體會「我從前風聞有祢,現在親眼看見祢」(伯四二5)。神還叫約伯為三個朋友禱告,因為他們的議論不如約伯說的是(伯四二8)。
按照神的意思來說,受苦原來是一件有益處的事。
救恩的「道路」
使徒教會越來越發展,猶太人信主了,外邦人也信主了。教會卻產生一個爭議,到底割禮還需不需要保留在救恩的道路上?於是使徒、長老聚集在耶路撒冷開會討論。有法利賽教門的門徒主張,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還要遵守摩西的律法,這是從人的意思來思考,摩西的律法是神所頒布的,就要永遠持守,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彼得、保羅和巴拿巴都起來見證神如何揀選外邦人,神蹟奇事如何彰顯出來,最後在聖靈的帶領與感動下,做了一個共同的結論:外邦人不必受割禮,不必再受律法的重擔。這是從神的意思來思考,主耶穌是彌賽亞,要來成全律法(太五17),建立神與人之間的新約,舊約的律法是影兒,新約的救恩是實體(來十1-7)。
教會的事工常常也會有類似的討論,神的意思是什麼?我們開會作成的決定是神的旨意嗎?對貧窮人的慈善救濟會不會導致信仰的動機偏差?在教會舉辦社區學習的各種活動會不會使教會俗化?教會加入某個社團組織會不會被利用做業績?傳統與創新之間如何辨別神的旨意?如果是神的旨意,應該能產生屬靈的造就,時間也能持續下去,真教會的真理不會褪色或打折,聖靈會同工,使教會同心合意,興旺福音。
我們要謙卑,常常求問:「這是神的意思或是人的意思?」讓我們都能走在主的道路上,完成主工,榮耀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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