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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彼後一19)。
十多年前,蒙神的恩典找到一份離家較近的工作,離開第一份工作前,意外收到同部門另一科長官送的禮物,是個別緻有星星鏤空的燭臺,上面刻著「你宛如一顆星星,以自己獨特的方式發光,為世界帶來美麗的亮光。」我非常珍惜這份禮物所蘊含的意義與鼓勵。
每個人身上都有獨特的亮點。或許這位長官看見我的亮點,欣賞自己的理念、用心、努力、堅持、成長。但同樣的亮點,卻在第二份工作中令人感到刺眼,反成為我的另類職場成長劑,逼自己更加謙虛地學習人生不同面向的功課。有時會灰心、想放棄,猶疑是否要繼續堅持對工作理念的執著,但我深知這份執著背後的原動力,正是要報答神恩典的感恩之心,因此不願鬆手,便要求自己不斷地在聖經中尋找亮光來引領自己更努力的方向,進而讓我能堅守第二份工作的崗位直到如今。
「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神的話與應許真是在愁雲慘霧充斥的黑暗生活中,不論在求學、感情、家庭、事奉、職場各方面,都是指引我生命方向的明燈。記得在主內聯婚選擇配偶的事上,曾經數次誤入信仰的灰色地帶,但神的盞盞明燈不斷照亮我的路:
當我明白聖經道理,卻捨不得放下情感時,神對我說:「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何四6)。神點亮一盞燈,讓我看見錯誤之路,選擇掉轉腳步。
當我不知道自己的心如何,在婚介過程中進退兩難時,神對我說:「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箴十22)。神點亮另一盞燈,讓我看見心中的憂慮,勇敢調整自己的腳步。
當我害怕遲疑不敢進入婚姻時,神對我說:「只要剛強,大大壯膽,謹守遵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不可偏離左右,使你無論往哪裡去,都可以順利。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我豈沒吩咐你嗎?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書一7-9)。神再次為我點亮一盞明燈,讓我看見只要我信守神的道理,神必與我同在、一路有主與我同行的應許,便勇敢步入婚姻。
的確,世道艱難、天國路窄小難行,在這黑暗遮蓋的大地,幽暗的生活當中,因主的話,行路有光,因主的同在,神的恩惠與慈愛與我一路相隨。我相信按著主的應許,信實的神一定會不斷為我亮起一盞接一盞的燈,步步領我回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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