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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正教派的教會普遍將聖靈的洗與水洗相提並論,對他們而言,靈洗在水洗時即發生,並且屬水洗的一部分。許多其他的基督徒則認為,靈洗不該僅侷限在這樣的信條之中,更當與教會事工的積極參與有所連結;他們相信,屬靈恩賜的澆灌以及宣教任務的賦權,皆與靈洗息息相關。

在18世紀前,新教教派詮釋「聖靈的洗禮」之觀點,廣受基督教界的認同。大部分的教派都同意,靈洗通常發生在信主、重生之時,或在入教儀式之際,如接受洗禮或立志表態。18世紀中葉以後,循道宗開始提倡聖靈的洗為恩典的第二工作;對他們而言,靈洗能使信徒成聖。

到了二十世紀,五旬節教派興起,視方言信仰(glossolalia)為靈洗的獨特表徵,並主張這樣的體驗與基督教的入教儀式截然不同。至此之後,五旬節教派愈來愈受矚目。

今日,基督教各派對靈洗的觀點大致可分為三大類:a.入教聖禮儀式(東正教及天主教)、b.重生(改革宗)、c.做見證及聖召使命的賦權(五旬節及靈恩派教會)。

各教派對靈洗的看法明顯迥然不同,但都傾向於相信自己的觀點是最正確的。他們相信自己的詮釋是本於聖經,且蒙聖靈啟示,因此堅守自己的信條,甚至不惜為此犧牲各教派之間的團結。



真耶穌教會的傳統教導:永不改變、純正話語的規模

上述這些根深柢固、大相徑庭的觀點,就是今日真耶穌教會(真教會)在對外宣道事工上所面臨的真實景況。然而,假若這外在的真實場景在真教會的內部場域上演,我們是否會像各教派一樣在教義的詮釋上產生歧異?更關鍵的是,這樣的差異是否將阻礙教會達到教義合一的終極目標?

其實,將教義的分歧漸漸引向合一的方向絕對是可能的──只要眾人願意以敬虔的心來查考討論(參:徒十五1-35)。同時,神的工人也必須清楚起初教會的教義是從何而來。根據真耶穌教會的歷史記載,教會的教義是聖靈所啟示的:

1917年,魏保羅透露他被賦予更正各基督教派的錯誤道理之重任。在聖靈的帶領下,他提出11條更正條規,其中5條與教會的教義有關,6條則關乎教會組織和基督徒的生活指導。很奇妙的,我們今天的兩個基本教義──靈洗(即受聖靈)和水洗──便詳列在這5條更正的教義之中。

更奇妙的是,自創立以來,教會對救世福音的信念,完全立定於我們今日所依循的十大信條的框架之中。事實上,我們的教義亦完全符合使徒的信仰規模,並於今天傳揚至世界各個角落。這一路走來,教會歷經許多困難與挑戰,但主不斷施恩,賜給世世代代信實的工人分辨的能力,持守住教會起初從主所領受的一信。

這段歷史提醒我們,神如何不斷的幫助教會勝過一次又一次的異端入侵;在經歷每一次的挑戰後,聖靈便幫助我們對真道,即得救的福音,獲得更全面的認識。神總是和祂的真教會站在同一陣線,並且沒有任何人可以抵擋祂所賜下的大智慧與能力,就是蘊含在祂託付給教會的純正話語之中。從起初,聖靈就不斷教導早期工人真理的規模(傳統信仰),並清楚指示正確的分解之道。只要我們信實地遵行起初所託付的真道,神必定持續加添教會能力,能夠駁倒任何可能誘惑我們離棄真理福音的論點。

真教會初設之時,「聖靈的洗」與「水洗」同列於這11項更正條規之中。這兩項更正條文同時並列的依據,即是約翰福音三章5節。若有人欲將此強解為洗禮時有聖靈的同在(如有些人爭辯「從聖靈而生」就是接受水洗),那麼,早期工人魏保羅在「更正錯誤的基督教義」時,就不需要特別闡述聖靈的教義,更無須把受聖靈的教導與水洗的教義分開談論。「聖靈的洗」就是指領受聖靈,這是真教會一貫不變的真理教導,也是早期工人在聖靈的帶領下,所蒙受的啟示。

在現今的基督教界,神學家通常認為「聖靈的洗」純粹是一種神學觀念,並且詮釋方式因人而異。但對真教會的信徒而言,它是神向教會所揭露的真理、是我們已經體驗的真道。教會的信仰立場源於聖靈的啟示,絕對不會背乎聖經;任何挑戰教會真理的謬論,必定無法站立。

在接下來的小節,我們將努力解答有關教會起初所領受的啟示之疑問,並以新約聖經中的相關經節為依歸,考查其中所宣告的真理及應許,期能闡明那支持教會教義的真理根基。



約翰的證實

約翰清楚宣告,耶穌將用聖靈與火施洗(太三11;路三16),這也等同說明,除了基督以外,再沒有其他施洗者能夠施行聖靈的洗,連約翰本身也不行。根據聖經記載,約翰的洗是在奉耶穌的名施洗之前,兩者之間的區別在以弗所的洗禮事件上得以凸顯出來:保羅為那些曾受約翰的洗的信徒再次洗禮(徒十九1-6)。基督升天後,透過聖靈的工作,奉耶穌的名洗禮產生了功效,使人得以與基督成為一體(林前十二13)。

既然奉耶穌的名洗禮有聖靈的同在,我們是否可因此結論,宣稱聖靈的洗就是奉耶穌的名所施行的水洗?這樣的結論明顯違背了真耶穌教會的傳統教義。按照施洗約翰的教導及他為耶穌施洗的記載,我們可以提出多項論點來證實水洗與靈洗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首先,我們必須查考約翰為耶穌施行的洗。施洗約翰起初並不曉得耶穌是神的兒子,也不知道耶穌將以聖靈為人施洗。直到耶穌從水裡上來(太三16-17;路三22),約翰看到聖靈如鴿降在祂身上(約一31、33-34),他才明白過來;除此之外,有聲音來自天上確認說,「這是我(神)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的確,耶穌受洗後所發生的變化,就與我們在神面前的身分改變是一樣的。受洗後,我們就得以稱為神的兒女,而聖靈的洗則印證我們這屬天的身分(羅八16;加四6),就像當時聖靈如鴿降在耶穌身上,向約翰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一樣(約一34)。

聖靈的洗只有基督可以施行,這是再清楚不過的教訓,這也與耶穌的聲明是一致的:祂將差遣聖靈到門徒中間來(約十五26,十六7)。唯有耶穌可以決定受聖靈的對象以及時間點,再沒有其他人能夠賜下聖靈;即使是教會長執按手,也僅止於幫助禱告者求聖靈。事實上,聖靈的澆灌無需透過任何人作為媒介(無須按手),從聖靈大降於五旬節(參:徒二1-4)及哥尼流家中聽道的人身上(參:徒十44-46),便可得到印證。

按照聖經記載,水洗只有在神的靈同在時,才能發揮功效,但是,這並不表示水洗等於靈洗。事實上,水洗的施行與靈洗的澆灌是截然不同的。主耶穌吩咐門徒,要為信的人施洗(太二八19;可十六16),這命令清楚表明,洗禮時必須有人作為媒介,確保施洗的方式合乎主的教導,使聖靈運行其中,產生洗禮的功效。神更賦予教會職責,按祂所擬定的標準,決定一個人是否當接受洗禮,這明顯與聖靈的洗是不同的。

要能闡明「媒介」這個概念,我們可以查考火洗的道理,這是唯有耶穌才有權柄執行的洗,象徵著苦難或審判。耶穌手裡拿著簸箕(路三17),祂有最終的權柄決定一個人應當接受何種試煉及審判。這樣的洗,顯然不是教會抑或神的工人所能執行的。聖經中火洗的例子包括允許使徒教會受逼迫(徒八1),以及神的工人受難,如雅各被斬(徒十二1-2)。



靈洗的實現

耶穌吩咐門徒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徒一4)。這個指示的目的非常清楚:在出去傳福音之前,門徒必須先領受聖靈(徒一8)。但是,在提及聖靈的應許與等候聖靈之間,耶穌亦提到「受聖靈的洗」(徒一5)。究竟,這裡所說的「受聖靈的洗」到底是指甚麼?為了明白其中的意涵,我們必須細查使徒行傳一章5節,其中有幾個字未曾在福音書中記載過(太三11;路三16):「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一5)。

「但不多幾日」這幾個字未曾出現在福音書中,但卻清楚表明,這個洗必須經過一段特定的時間才會發生。相較之下,水洗在一個人接受信仰後即可施行,譬如埃提阿伯太監就是一個例子(徒八37),另一個例子則是腓立比的禁卒及其家人(徒十六33)。這幾個字表明耶穌得榮耀之前所需等候的時間,等時候到了,聖靈將澆灌在凡相信祂的人身上(約七39,十六7)。當聖靈首次在五旬節澆灌下來之時,便成就了耶穌的話:祂被神的右手高舉(徒二32-33),領受權柄將聖靈賞賜給門徒(約七37-39,十六7)。

路加福音的作者把耶穌的話語「父所應許的」(路二四49)與從「上頭來的權柄」連結一起。在使徒行傳中,門徒領受聖靈後,就得著能力(徒一8)。五旬節當日,彼得站起來高聲宣講,向所有的聽眾證明,聖靈的降臨就是「父的應許」(徒二33)。這個應許在神將聖靈澆灌在這120人身上時成就了,因為彼得向眾人清楚解釋,他們今日所見證的,就是父的應許。我們若把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合併查考,就能清楚明白「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一5),指的就是「受聖靈」。

使徒行傳的前二章詳細記載了門徒如何等待聖靈的降臨,以及教會如何接受新受洗的信徒。從這裡可以看出,靈洗與水洗是分開的,因為聖經中並沒有記載門徒離開聚集之地去接受水洗,同樣的,也沒有記載任何人施行洗禮。反而,在使徒行傳中,門徒不住地禱告(徒一14,二1),等候從上頭來的力量。

在使徒行傳一章,耶穌關於聖靈的洗所說的話,就是教導門徒聖靈即將降臨的關鍵之語。耶穌的聲明清楚表明了一切:當聖靈降臨,你們就必得著能力(徒一8)。若靈洗指的是水洗,那麼耶穌必會在門徒接受水洗之前教導他們正確的觀念,例如,說明誠心悔改的必要性。



彼得的回憶

在該撒利亞傳福音給哥尼流後,彼得返回耶路撒冷,那些奉割禮的門徒卻因這事與他爭辯(徒十一1-4)。彼得耐心地向眾人解釋神揀選外邦人的作為,除了講述從神而來的異象,他也細述在該撒利亞所發生的一連串的事;聖靈的降臨便是彼得這段敘述的焦點,它消弭了這些門徒誤會彼得擅自為外邦人施洗的誤解。

彼得講述,當他開講時,聖靈如何降在這些外邦人身上。對彼得而言,「聖靈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是再清楚不過的屬天訊息,讓他毫無疑問地明白,神確實接納了外邦人。當彼得回憶耶穌關於靈洗所教導的話時(徒十一16),更緩和了原本緊張的氛圍。更重要的,彼得的陳述向眾人強調一個重點:是神賞賜他們聖靈的。這是超乎他所能掌控的事,因為聖靈的洗(賜下聖靈)唯有神能夠施行。

在彼得後續的講述中,他的解釋仍清楚指向受聖靈之事。神既然賜聖靈給他們,那麼彼得就不能抵擋主的工作,而是為他們施行水洗(使十47,參:十一17)。十一章17節的第二部分,「我是誰,能攔阻神呢?」指的就是彼得吩咐他們接受水洗,這完全符合所發生的事實——「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徒十47-48)

「神既然給他們一樣的恩賜」(if there-fore God gave the same gift)(徒十一17)這句話可作為進一步的證明。聖靈經常被形容為神的恩賜(gift)(徒二38,八20,十45),這有助於解釋為何「聖靈的洗」就是「受聖靈」的意思,同時也說明赐聖靈給外邦人是神的主權。因此,當彼得看見聖靈也臨到外邦人身上時,他即刻明白,神允許他為外邦人施行水洗。若非如此,彼得特意講述他們受聖靈的洗的這段回憶,將顯得毫無意義(假若靈洗真等同水洗的話),也就無法彰顯外邦人的揀選是出於神的主權,而這些受割禮的爭辯者就可以直接控告是彼得太過魯莽,才會接納外邦人並為他們施洗。



籲請信徒在教會的傳統信仰上團結一致

真教會目前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歧出分子攻擊傳統的教義信仰。現今是危難的日子,而目前最迫切的任務,就是在真理的道上團結,以抵禦這些接踵而來的異端侵襲;我們若能立志順服神所託付教會的真道,不僅能夠闡明所信的,也將從主那裡領受能力來穩固信心,保守教會不被異教之風搖動(弗四13-15)。

教會有義務尊重教會的傳統信仰。當教會以身作則,將有助於培植信眾敬畏主的心;要幫助教會在神的道上成長,這是必須做的。如此行,才得以為信徒提供清楚的方向,叫眾人能夠時時思想教會的傳統信仰(參:帖後二15)。當信徒敬重教會的基本信條,他們就不會輕易地隨流失去(來二1-2)。這麼一來,當教會全體齊心禱告,祈求力量來抵禦並保護救恩的真理,那純正話語的規模必然顯明,叫我們的禱告蒙神悅納與垂聽(提後一13-14)。



結論

我們必須謹記,當初代教會設立時,使徒的教義即已清楚抵定(徒二42),一切歸主之人都必須堅守這新立的教訓,凡能持守到底的,就必得救(林前十五1-2)。同樣的,當真耶穌教會初立之時,神就把純正話語的規模賜給早期的工人,他們所傳講的便作為教會的基本教義,我們若能謹守這全備的信仰,必將永不動搖。

既然我們今日所擁有的真理(傳統信仰)是神所賜下的,我們必須時常為道爭辯,並確保在辯護過程中,不至於自相矛盾,或與聖經其他的教訓有所抵觸。隨著時間流逝,我們對福音的認識才會越來越清楚。如此一來,我們才能堅固自己的信仰,並幫助弟兄姐妹在教會的傳統信仰上扎根更深。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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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10/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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