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e-Library       中文 
e-Library Home |  Browse By Category |  Study the Bible    
(No Title)
TOC | Previous | Next

4.2 見證救贖的功效性

在真神救贖經綸執行中,「應許的聖靈」帶來了救贖實質的功效性。

在舊約時期,選民遵照神的吩咐,經由神所特立的祭司,獻上動物的血,用以贖罪,照著神的應許,他們得到了「應許上的赦罪果效」(參:利一4,四20、 31,五6,八34),這個「應許」全部成全在主耶穌所犧牲的寶血上。其實,祭牲所流出來物質的血本身是不能除去人的罪38。當逾千年不斷重覆獻祭的動物血不能贖罪的當兒,「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八3);所以「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一14 )。

從純物質的層面而言,主耶穌的肉身是由童女馬利亞所生的(路二6-7),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羅一3),祂擁有與兒女們相同的血肉之體(來二14)。雖然主耶穌與我們一樣擁有「罪身的形狀」(羅八3),但是祂的血肉之軀的本源不是來自於人間男與女的結合,而是來自聖靈與神的能力(路一35),就是從聖靈懷孕而被生下來的(太一18、20)。再者,從人類道德行為的層面來說,祂沒有犯過罪,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來四15)。與我們一樣擁有血肉之體的主耶穌是道德上的完人;在世上是沒有不犯罪的人,然而祂卻是唯一沒有犯罪的人,衪是無罪的、不知罪的(林後五21),在衪並沒有罪(約壹三5)。更進一步而言,從屬靈本質的層面來看,祂是從上頭來的(約八23)。主耶穌的來源與我們是有天壤之別,因為祂是經由「道成肉身」而來的。祂不是從下頭來的人,不屬於亞當所帶來的死亡國度。祂更是那預表性的第二個「亞當」,祂是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總結以上,保羅稱之為「祂是神在肉身的顯現」(提前三16)。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留的寶血在洗禮時會發生功效39,保羅在「林前六11」的經文中,做了簡明扼要的詮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得以脫離過去種種不能承受神國的惡行,保羅列出了三項被動的動作,並且這三項被動的行為都是「簡單過去」的動作,是指著過去一次性發生的動作,這個動作曾經發生過,這個動作不再重覆。這三個動作就是:已經被洗淨了(you were washed)、已經被成聖了(you were sanctified)、已經被稱義了(you were justified)。

其實,這三項動作的功效性是同時發生的,那就是發生在領受「洗禮」的時候。那麼,為甚麼洗禮賦有如此的三項功效呢?保羅在此提出兩項屬靈內在的要素:奉主耶穌基督的名,40 並且藉著我們神的靈。41 中文譯文的「奉」與「藉」在希臘文都是「ejn」(in),也就是說,洗禮是在「主耶穌基督的名」以及「我們神的靈」裡面進行,而能產生屬靈的「洗淨、成聖、稱義」之功效。

在洗禮的時候要有聖靈的同在與工作,這項信息與使徒約翰在約翰壹書五章5-9節中所揭示的真理是一致的。42能夠做「水、血」見證者的就是「應許的聖靈」。


5.領受聖靈的功用性

「領受聖靈」是每個天父兒女的個別事件,是無人可以替代的,也不是整體的團隊事工。因此,領受「應許的聖靈」的功用性是針對個人的。當然,神家中的兒女個個領受聖靈,個個得到領受聖靈所帶來的功用性,那麼,個人得到造就,整體教會也被建立完全。我們將用下列幾方面來論述領受聖靈的功用性,進而確知,領受聖靈的重要性。


5.1 能夠「用方言禱告」(參:林前十四13-15):聖靈的代禱(羅八26-27)

當我們領受了「應許的聖靈」的當下,就得到祂所給我們「說方言」(參:徒十46;可十六17;徒二1-4,十九6)為憑據,在此同時,我們就能夠「用方言禱告」。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在禱告,這是「靈」的禱告,當然,此時人的「悟性」就幫不上忙了,因為這不是悟性的工作;不是在「悟性裡」的禱告,就不是悟性的禱告。因此,用靈言禱告是靈的禱告,是聖靈藉由方言為我們禱告,產生出聖靈代禱的功效,並不是悟性所產生的果效。藉由靈言禱告的時候,不是人的悟性(也就是理性)發出果效的時候,因此,保羅說,他的悟性是沒有果子的。在這裡要注意的是,對中文譯文的瞭解不要發生偏差,保羅說:「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其意義是:「但是,我的悟性是沒有果子的,也就是,在用靈言禱告的時候,並不是出自於我悟性作為,而產生出功效來」。但是我們不能不解精義,產生誤解而誤認為:「但是,對我的靈性是沒有果效的,也就是,用靈言禱告對於我的悟性是沒有幫忙的,不產生功效的。」

方言禱告是「靈禱告」(林前十四14),既然是禱告,就是對神說的,不是對人說的,因此,理當要是沒有人可以聽得出來。雖然如此,領受聖靈的人用方言禱告時,在他的靈裡,卻是對著阿爸父神講說各樣的奧祕(林前十四2)。在羅馬書八章26-27節的經文中,對於這項真理作了美好又貼切的詮釋:「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的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5.2 在方言禱告中得「造就」

針對著領受聖靈者說方言的功效性,使徒保羅說道:「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造就」的字源意義就是「建造、建造房屋」43,其直接意義就是實際地建築樓房或倉庫。在新約聖經中,「造就」這一詞也常常出現於「喻意」用法,超過了其基本意義,而有象徵性的意涵。有如主耶穌對彼得所說的:「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8)。彼得也用了「建造」這個動詞,來講論信徒的職分與功課:「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保羅講出了用方言禱告的功效性,那就是「造就自己」。領受聖靈,用方言禱告,一方面聖靈照著神的旨意為我們代求,使我們所求合神心意,可以一無所缺。再者,藉著方言禱告,在靈裡不斷地與神相交,講說各樣的奧祕,就能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作順命的兒女,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前一14 ;彼後一4)。 如此一來,自己屬靈的信仰殿堂就會被建造起來,「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


5.3 領受了「得救福音」的認證

保羅是特別蒙神所選召作使徒44、得神啟示45的「福音執事」,他終生的專一職志就是傳揚耶穌基督,他也為此勞苦,並且靠著主耶穌在他身上顯出的大能盡心竭力。保羅是引導人相信主耶穌以致得救的「執事」46,這個執事的「職分」並不是憑著自己努力爭取而得來的,而是照神為了教會信徒之需,所賜給的。於是保羅就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西一25);其總結目標就是「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8) 。在這種情況之下,已逾耳順之年的使徒保羅,他在以弗所書一章3-14節中,用了12節的經文,言簡意賅地描繪了真神救贖經綸的整全大端,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的揀選為開始,直到世界末日主在再來之後的身體得贖(參:羅八18-25) 為止。在整全得救過程的最後,他用了兩節經文,做了信仰之路的總結性報導: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弗一14)。

得救之路的起首點是聽見真理的道,並且這個真理的道是可以引進得救的福音。聽見之後,就信了基督,接受基督為救主,言下之意,就是接受罪赦的浸禮,歸入基督、披戴基督。接著,就是要被「蓋印、作記號」47,這就表示,你是屬於耶穌的了,並且主耶穌在你身上擁有全然的權柄,同時祂也是你的保障。那麼,是藉著什麼來蓋印做記號,那就是「應許的聖靈」。

我們在此可做個明證,在新約時代,當人領受了得救的福音之後,主耶穌就用「應許的聖靈」為印,印在這位得到救贖者的身上、額上(參:啟七1-8)。


5.4 得著能力

主耶穌告訴門徒,當聖靈臨到他們身上的時候,「得著能力」是必然的。得到能力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要完成當作主耶穌所託付的使命,成為主耶穌的見證人,從他們所在的地方耶路撒冷為始點,依照著地理上的進路,循序漸進,進到直接相鄰的猶太全地,走遍信仰摻雜的撒瑪利亞,接著就是外邦地了。一直走,一直傳,直到地極。

五旬節之後的門徒們得到了應許的聖靈,也得到了能力。能夠勇敢走出怕猶太人而深鎖的房子,能夠放膽講道,在官府與公會眾人面前辯駁真道。神蹟奇事顯明,福音廣傳。


6.「應許的聖靈」是救贖的終末保障

一路來,我們不停看到應許聖靈所帶來的功用性,祂的功用性帶來了重要性。最後,我們來到了「領受聖靈重要性」的最後關鍵,那就是保羅在「弗一14」所提到的:「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弗一14)。領受聖靈是得天國「基業」的憑據。這就表明,受聖靈與得救被贖有絕對的直接關係。如果信主一生,最後不能蒙贖得天國產業,那就比不信的眾人更可憐了(參:林前十五19)。但是,當我們信主之後,受洗成為神的兒女,既是兒女,就是神的後嗣(參:羅八17), 因這世上領受聖靈,將來可以繼承神產業。在整個救贖經綸的執行上,「領受聖靈」是設立教會的奠基性能力,在救贖事工執行的過程中,見證了主耶穌救贖的功效,並且是頒發給蒙恩得贖之子民的憑證。因此,領受聖靈的重要性,就此大大顯明了。


7.總結

整部人類的歷史主軸事件就是,以主耶穌基督為中心,以執行真神的救贖經綸。應許聖靈的降下,建立了教會,開始了救贖的新紀元。應許的聖靈降臨在門徒的身上,他們就得到能力,成為救贖主的見證人,建立神國,直到地極。蒙贖神的兒女們領受了聖靈,靠著聖靈造就自己,達到完全,帶著所領受的聖靈,領取天上基業(全文完)。

38.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麼;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十1-4)。

39.徒二二16: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來十22: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40.「ejn tw'/ ojnovmati tou' kurivou !Ihsou' Cristou'

41.「ejn tw'/ pneuvmati tou' qeou' hJmw'n

42. 約壹五5: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約壹五5-9)。

43.希臘文的「οἰκοδομέω 」是由名詞「οἶκος」(房屋、住處)以及動詞「δελεάζω」所組成的。

44.羅一1: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另有其他,參:林前一1;林後一1;加一1;弗一1;西一1;提前一1;提後一1;多一1。

45.就如他在書信中不斷提到他得的啟示,有如:諒必你們曾聽見神賜恩給我,將關切你們的職分託付我,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祕,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弗三2-3)。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加一15)。既然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祂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加一16)。另有其他經文,參:林前二6-16,七40;林後十二1-10;弗三7-10;西一25-27。

46. 林前三5,另外請參照: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林前四1)。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精意或作聖靈)是叫人活(林後三6)。我作了這福音的執事,是照神的恩賜。這恩賜是照祂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弗 三7)。 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原文作離開)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我保羅也作了這福音的執事(西一23)。

47.「蓋印、作記號」是翻譯自希臘文原意義是「蓋印、作記號」。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27次,一方面作為具體的用法,封住要確保不被移動的物件,例如:太二七66;啟二十3。另一方面是喻意的用法,用於表示對這個文件或物件的「認證、保證、證明」,並且以作為記號,特別來辨別事物的記號與方法,因此,也表示擁有權柄的標誌,同時也帶著擁有者的保障。
PDF Download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10/01/2021
Print
Email
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