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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利賽人西門邀請耶穌到他的家吃飯,把主迎進家中,卻無心招待。主耶穌告訴他:「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你沒有與我親嘴」、「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路七44-46)。
洗腳,讓客人在用餐前卸下拖鞋(sandals)把腳上的塵沙洗去,他才能舒暢的歇息、用餐(創十八1-5);親嘴,是出自愛和聖潔的問安(彼前五14;羅十六16);用油抹在頭上,如果讀大衛的詩「祢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詩二三5),那是神豐厚的傾福;當宴席的主人在客人的頭上抹油時,是誠摯的祝福。
西門請主耶穌到家裡,卻敷衍了事,三件猶太人基本的待客習俗都沒有做。
今天,我們都想把主耶穌迎進自己的家、迎進自己的心裡,許多人在客廳掛一個牌子「基督是我家之主」,作為提醒;但生活的內容和方向、個人的心思籌算不見得由祂主導、治理,很多時候是依自己的喜好行事。請主耶穌進來固然重要,但敬重順服、凡事求祂的喜悅、以祂的教訓為依歸,才是真正請祂內住、作主。個人的心靈亦然,既迎進主耶穌,就不能只顧「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申十二8、28)。
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著祂的腳哭,眼淚溼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祂的腳,把香膏抹上。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祂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路七37-39)。
「是個罪人」。西門這麼說,好似自認沒有罪;但主知道萬人,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二24-25),在祂眼中,人的罪只差在欠五十兩銀子或欠五兩,每一個人除了行為上的錯,還有心思上的過犯,都有罪。人必須自知有罪,才能蒙主的恩免,如同主說的:「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九12-13)。
自以為無罪是蒙恩之路的致命傷。
女人知道耶穌,信祂有赦罪的權柄,所以她來,用淚水、香膏和親嘴表明了她的「信」。所以,最後主耶穌說:妳的信救了妳;平平安安的回去罷!(路七50)
女人並沒有生病,「救了你」不是病痛得醫治,而是她的罪得主赦免,這比病痛得醫更要緊!有些人向主求恩,偏重在病得醫治或事業順利;這些固然好,但罪得赦免卻是更大的恩。主救了她、赦免她的罪,她必須不再犯罪(約八11),才能保有無虧的良心,真正的輕鬆自在。
法利賽人西門心想:「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祂的是誰,乃是個罪人。」耶穌告訴他:「西門,有兩個人欠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因為他們都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的債。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西門說:「是那多得恩免的人!」
不是嗎?基本的待客之道都沒做,因為不覺得對主有什麼虧欠。但這女人挨著主的腳哭,用淚水弄溼祂的腳;長頭髮是女人的榮耀(林前十一15),她用頭髮擦抹主尚未洗去塵沙的腳;用她的嘴親那腳,再把香膏抹上。每一個動作都用心細緻的做,遠超過任何待客該有的禮節——她表現出堅定的悔過心情,令人動容。
哪一個更愛主?當然,是那多得恩免的人!
保羅在前往大馬色逼迫教會的途中突然蒙主恩召;在攻擊主時蒙恩,使他無論如何都竭盡心力事主,到晚年還自認是個「罪魁」。心中常帶著這個標誌,讓他能「為主耶穌基督的名不顧性命」(徒十五26),知道自己是多得恩免的人。
我們都想要多愛主,卻常常做不出來;因尚未看清楚祂免了我多少債,所以很難對祂付出較多。只求有一天,主若問我:同是欠債人,哪一個更愛我?我懂得怎麼回答:是一生背著「多得恩免」標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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