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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創二四63)。
創世記二十四章記載,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1節)。那時,他所愛的獨生子以撒已屆適婚時期。於是為了給以撒娶媳婦,他便吩咐他的老僕人前往他的故鄉米所波大米去了(2-8節)。
以撒在田間默想的時候,舉目看見了一些駱駝,他便知道他父親的老僕人完成任務,滿心喜樂地回來了。以撒在田間默想,到底在想什麼呢?聖經上隻字未提,或許是要為我們留下想像的空間吧?眾所周知,婚姻是夫妻兩個人的終身大事。因此,兩個人是否能互相適應,天天如新婚,白頭偕老,確實非常重要。
主耶穌說,婚姻是神所配合的(可十9)。既然如此,誰與誰結婚都是神認為最適合的。因此,與誰結婚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夫妻必須各盡本分,終身不渝。
「你們做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五22-24)。妻子之所以必須順服丈夫,乃因「丈夫是妻子的頭」。誰都知道,頭是發號施令的器官;所以全身的肢體都要凡事順從,除非它忘記了自己是什麼器官。「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教會之所以必須順服基督,乃因「基督是教會的頭,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這是妻子對丈夫當盡的本分。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弗五25、28-29)。「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生命是至寶,為了愛教會,連這麼寶貴的生命都可以捨棄了;那麼,還有什麼更寶貴的東西,值得保留呢?這件事告訴我們,丈夫為了愛妻子,任何東西都可以捨棄的。
「愛妻子,便是愛自己」:夫妻是一體,丈夫是頭,妻子是屬於這個身體的肢體;因此,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五33)。
妻子所需要的是被愛,丈夫所需要的是被敬重。這是夫妻兩人當盡的本分,也是彼此和睦相處,恩恩愛愛共度一生的祕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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