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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百公里行軍
營測驗過後不久,1976年10月緊接著是三星期的五百公里行軍。營測驗有砲車可以坐,五百公里行軍就只能用雙腳走路。當時行軍的範圍主要在新竹、苗栗、桃園、臺北縣,從海邊到山區。
意志力?
雖然我的腳經過營測驗好了一大半,但還沒有痊癒,不過行軍的前幾天還可以跟得上。有一天下午在新竹的海邊,吃過晚飯,就往苗栗的山區走;直到天亮仍繼續走,那路程的辛苦可想而知。
除了肉體的痛苦之外,在走路的過程中,也有很多時間可以思考很多事情。我想:人人常說的意志力,我的腳不久之前,很難於行;現在可以跟著大家走,甚至從晚上走到天亮。雖然很苦,還是可以撐到底,這是意志力嗎?
出現這種念頭,我知道不對,我的腳能夠這樣,就是神蹟,怎麼會是意志力呢?不過出現這種念頭已是不好,主耶穌也要讓我徹底去除這種靠自己意志力的念頭。
走不動了!
從新竹的海邊走到苗栗山區的獅潭,從晚上六、七點走到隔天下午三、四點,前後已超過二十個小時,也走了約六、七十公里。本想在獅潭可以好好休息,想不到吃過晚飯又要馬上啟程。
奇怪!本來跟我一樣落單在後面的有好幾位,怎麼在短暫的休息、吃過晚飯後,體力恢復得這麼快?而我就是不行,越走越無力,意志力不知跑哪去了。怎麼辦?跟不上部隊,在沒有路燈、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山區,我獨自一人要往哪裡去?
首先我跟排長報備,再來就是等營長的座車,因為營長的座車跟我們一起行軍,而他的座車還在後面。看部隊遠去,我帶著槍獨自一人在黑暗的山區,真是恐怖。當兵就是這樣訓練,所以經過了40年,我還是記憶猶新。
營長的座車終於來了,我就趕快擋下來。營長說:「怎麼了?」我說:「我的腳爛了,走不動了!」約一個月前,我還在營房養腳病的時候,營長曾到營房看我的腳,脫口說:「腳爛了!」所以當時我就擋下營長的座車,說我的腳爛了。想不到營長不理我,車子繼續開走。怎麼辦?既然跟營長報告了,我只好自己一個人留到天亮,再回營房,因為部隊往哪裡去我也不知道。營長的座車開了一段距離就停下來,叫我去坐車。如果把我丟在山區,反而是營長麻煩。
又恢復正常行軍
並不是此後都坐營長的座車。過了那深刻的一夜,隔天回到部隊,又跟部隊一起行軍走路。感謝主!已不再有那種跟不上的現象,恢復得很快,真是奇妙,也不再出現意志力的問題。感謝主!雖然腳沒有問題了,但是五百公里行軍就有很多痛苦的操練。
常常半夜行軍,很想睡又不能睡,還要走路;就在半睡眠狀態下走路,似乎看到了一座村莊,再仔細看卻是沒有。只要有地方停下來,就能短暫地站著睡覺;如果可以躺下,就直接呼呼大睡,不管地上髒不髒。有一次,能有比較長的時間睡到天亮,結果發現不遠處是雞舍,睡覺時旁邊還有雞糞。
有時,攜帶的水喝完了,走路流汗口渴,發現路旁水溝有水,半夜也看不清,不管乾不乾淨,先喝了再說。之前營測驗時,有一位阿兵哥因為攜帶的水喝光了,因為口很渴,當時是白天,雖然知道地上的水是髒的,還是喝了下去,很快就送醫院。
那時天氣已漸漸冷了,但是不停的走路,還是會跟著流汗,所以衣服濕了又乾,乾了又濕。不能換洗、不能洗澡,這套衣服就跟著我三個星期。用平常的生活來看,真是不可思議。
除了幾次夜行軍不能躺下睡覺外,也常有機會搭帳棚睡覺。不過這帳棚很簡單,因為每人的行軍背包都有雨衣,這種雨衣是四方形的,中間有一個蓋頭的凹洞。搭帳棚時,就是把兩張雨衣用樹枝撐起,用繩子拉開,前後各一張雨衣包住,就可以成為四人的帳棚。那時,在山區常常下雨,天氣又冷,但我們就是這樣簡陋地度過。
凡事謝恩
野戰部隊就是這樣的訓練、這樣的生活,對我未來的傳道生活有極大的幫助。想到幹訓班的訓練、營測驗的演習和五百公里的行軍,生活就很容易滿足,再苦的生活也可以忍受。
所以,當我神學院畢業要正式當傳道時,傳道娘要辭去教職,很多人覺得可惜,父親更是堅決反對。我說:「我們的生活簡樸,教會給我的生活費夠用。」他說:「你要蓋一間鋼筋水泥的房子。」我說:「你留下給我的那間木造平房,可以遮風避雨,我已心滿意足了。」感謝主!後來父親也答應了。
當了傳道,有時到國外去,洗澡不方便;就是最近有幾次,我還可以兩三天不洗澡。
保羅說:「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四11-13)。
七、部隊的聖誕節
聖誕節是全世界很普遍的節日,尤其是歐美基督教國家更是熱烈慶祝。但是真耶穌教會不慶祝聖誕節,因為不知道耶穌的生日;而且臺灣的基督徒也不多,聖誕節只是生意人的商業行為罷了。想不到當兵兩年,碰到兩次的聖誕節,也給了我一些震撼。
1975年的聖誕節
那年的聖誕節,我在幹訓班受訓;前面有提過那是非常嚴格的體能訓練。可是聖誕夜時,就停止一切訓練,全部集合在平時訓練的小廣場;大家圍成一圈,像開同樂會那樣,特別是跳舞。
當時的部隊沒有女生,我們在小金門也很少有機會踫到當地的女生;可是聖誕夜,那些喜歡跳舞的阿兵哥就很自然兩個兩個跳起舞來了。
當下我就感受到聖誕節對社會的影響力有多大。他們不是基督徒,但是遇到聖誕節,嚴格的訓練單位可以休息辦舞會,就算沒有女生也要跳舞,表示聖誕節的主題就是跳舞,並不是慶祝耶穌誕生。
1976年的聖誕節
這一年的聖誕節,我們的部隊在桃園楊梅。連長事先宣布:「我們這次的聖誕節要邀請外面的女孩子來參加。」表示連長要藉聖誕節玩得盡興,而玩的主題就是跳舞;在金門沒有女生,在臺灣可以找到女生了。
連長私下跟我說:「你要下去跳舞!」
我嚇了一跳連忙說:「我不會跳舞!」
連長回答:「不管那麼多!」
連長以為我是客氣,一直要我去跳舞,因為一百人的連隊大專兵不多,一般人認為大學生都會跳舞,所以連長就是要我去;否則,特地從外面請女生來跳舞,沒有人陪舞,連長的面子會掛不住。
我真的不會跳舞,但是連長又不聽我解釋。如果我去參加,絕不能在旁邊看,因為連長就會叫我下去跳,場面一定很尷尬,我該怎麼辦?
營房的入口24小時都有士官輪流值星,黃昏的時候,我就跟輪值的士官說:「我幫你值星,你去參加聖誕晚會。」後來,連長看到我值星,知道我在逃避舞會,非常不高興地說:「你怎麼在這裡?」他也不聽我解釋,就說:「你家著火了,也沒有人會管你。」真是啞巴吃黃蓮,有苦難言;但也約略體會到「為義受逼迫」的心境。
大學時代的舞會
1971年,大一新生開學不久,班上就辦了迎新活動。黃昏的時候就到湖邊,也請了附近學校的女學生來參加;天色漸暗,放起音樂就開始有人起來跳舞。在那情境中,我坐如針氈,看著男生女生抱在一起,一直覺得不合乎聖徒體統,社會觀念也是「男女授受不親」。當下我就決定,以後不要再參加類似的活動了。
中原大學是基督教學校,開學時學校就強調三不政策:「不抽菸、不睹博、不跳舞」。表示跳舞違反校規,不適合大學生;可是學校無法約束執行。常常考試完班上就辦生日舞會,甚至教授出錢贊助。
我堅持初衷,想到男女抱在一起不合乎聖徒體統,從來不會想去參加。結果有一次在課堂上,班長當眾說我不合群,不參加舞會;我就不客氣回應:「出污泥而不染。」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彼前四1-4)。
那位喜歡跳舞的同學
大四要畢業的那段日子,有一天,我跟一位喜歡跳舞的同學聊天,他竟然說:「以後,我的太太不會在舞會裡找。」言下之意,舞會的女孩子他不喜歡,為什麼?在一起跳舞不是很好嗎?
由此可見人的本性,希望妻子是對自己忠貞的,但也看出人的矛盾,要抱別人的妻子,卻不願自己的妻子給人抱;而這種矛盾現象卻很普遍,難怪要有一個幸福的家何其不易。
與妻子跳舞
我跟妻子都不會跳舞,但是她離世之前,我們卻一起跳舞。為什麼?
2016年3月9日,妻子離世。離世前約一個月,她無力站起來,更無法自己走路;每當她要上廁所或到餐桌吃東西時,我就去扶她起來,再一步一步慢慢走。
有一天,我突然醒悟,這不是跟妻子一起跳舞嗎?開始要扶她起來時,我們就會一起說:「哈利路亞」;再來就是「哈利路亞」慢慢走,而且腳步不能相碰,她右腳往前,我左腳就往後。跟著「哈利路亞」的節奏,一步一步慢慢走,這樣豈不是一起跳舞嗎?
感謝主!傳道娘走了,雖然不捨,卻沒有遺憾,也留下了美好的回憶。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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