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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五22-33)。
這段經文描繪夫妻一體之愛,那是何其美滿幸福;但很不幸,能享受這一體之愛的卻是不多。何以如此?因為夫妻之愛並非唾手可得,乃是要先經歷神的愛,才能將此愛落實到夫妻之間;就如前面所述:「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丈夫對妻子的愛,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再者,夫妻一體的愛也是指著基督和教會,也就是藉著夫妻的愛,可以體會神跟人的關係;如此,產生了良性循環。因神的愛,可以使夫妻擁有一體的愛;因夫妻一體的愛,更體會神的愛。感謝主!我的婚姻在這混亂的世代中,可以這樣享受那美滿的幸福。反之,如果沒有神的愛,不敢想像結果會是如何。
一、主啊!她在哪裡?
成長的過程,到了適婚年齡自然會找尋對象。在我以前的農業社會,到了二十歲這個年齡,很多人都已經結婚;即使在我那個年代,沒有讀大學的人,有的當兵之前就結婚了。但我現在還在讀大學,不能結婚,不過找對象本就是自然的正常現象;當然找對象是為了將來的終身大事,輕慢不得,心裡想著那個「她」在哪裡呢?
我知道有相同的信仰,婚姻才能幸福。大學時,跟比較談得來的同學共租一房;本來有撞球的共同興趣,後來這興趣沒有了。兩人不知怎麼相處,曾帶他去教會,後來他也不要了;若談信仰,沒有交集,真的不知如何是好?若每天只是問:「吃飯了沒有?」或說「天氣好壞」等等的生活瑣事,又覺得沒有水準。結果,兩人雖然沒有吵架,卻不知講什麼話;每每想到要回去那個租屋處,就覺得很恐怖。所以我深知,如果沒有共同的信仰,沒有共同話題,夫妻要長久相處非常困難,也非常恐怖。
所以,我要找的對象一定要有相同的信仰;何況,我上了大學就是準備未來讀神學院當傳道,如果信仰不同,一切都免談了。話雖如此,我也不敢完全保證,萬一在我大學畢業退伍之前,遇到了一位非常中意的女孩子,即使信仰不同,我會不會娶她?所以,如果有中意的教會姐妹,雖然還不能談及婚嫁,但我要把握機會跟她交往,並且共同為未來的傳道工作做準備。
在求學的這段期間,已從風聞有神到親眼見神;所以,我立志走傳道的路。既然如此,我的婚姻之路就要交在神的手中,求神指引帶領;但我知道這是跟長輩不一樣的路,因為以往的長輩在我這個年齡,很多都靠媒妁之言結婚了。
二、是她!
「眾裡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就在為對象禱告後不久,我的傳道娘出現了;那是一次奇妙的際遇。
她雖然和我同屬嘉義教會,但她初中時從未在嘉義教會聚會。就在畢業那年,因表姐的鼓勵,參加了在大林教會舉開的學生靈恩會;因此,上了高中後,她就有參加教會安息日的聚會。但是她仍然無法參加晚上的中級班聚會,所以大部分的青年都不認識她,包括我在內。後來,聽說她考上了師大。有一次,我參加了出外學生的陽明山健行活動,那時才第一次見面;但我並沒有把她放在心上。
有一天晚上,我照素常的規矩去中壢教會聚會;本想聚會結束就回宿舍,所以我把外面的燈點亮,方便回來時好用鑰匙開門。但是聚會結束後,不知什麼事就是一直耽擱,後來覺得時間晚了,乾脆留在教會過夜。(我們外出的青年,常以教會為家,在教會過夜;教會也樂意接待,長輩視外地青年如己出。)本想隔天睡醒就要回住處,又一直停留到接近中午,有貴客來訪。
原來那天是假日,在臺北的嘉義青年相邀到中壢來找我;當時資訊不方便,無法事先聯絡。他們五、六位特地到中壢來看我,如果我不在教會,教會的人也不知道我住的地方,就泡湯了。就是這一次的拜訪,影響了我未來的人生。
因為傳道娘也在這五、六人當中,他們看了我的住處,更重要的是一起逛中原大學校園;也因此,我就有機會跟傳道娘講話,也進一步認識她。
自從那次一起逛中原大學,傳道娘就進入了我的心中。會不會是她?她願不願意走傳道的路?跟她談話的過程中,感覺有信仰,也會關心教會;因為她到臺北讀書,就常常聚會,甚至晚上也都會參加聚會,幫忙教會的聖工,當兒童聚會教員,也協助寄送當年的《青年團契》刊物。
當然我為此禱告,求神帶領我的路,也要有進一步的動作,確認是不是她。
過了大三的寒假,我想事情這樣懸著也不是辦法,就主動寫信給她,大概的內容是:「感情是雙方面的,絕不能一廂情願;自從那次逛中原後,覺得我們可以進一步交往,不知意見如何?若沒有感動,就不要勉強……」當然,她突然收到這種信,一定很訝異;但畢竟她還是回了信,也沒有表示反對意見。如果她沒有回信或是反對,我就是到此為止。
我想,交往就是為將來的婚姻做準備,而我的婚姻跟當傳道有密切關係;所以,我的第二封信開門見山就說:「我想當傳道,不知妳的意見如何?」(有關當傳道的事,我非常慎重,也都還沒有向家人提起。)如果她不想當傳道娘,而我要當傳道,就不要再想怎麼交往;或是她不想當傳道娘,而我要跟她交往,我就不要一直為傳道準備。
感謝主!我很快就收到她的回信,她說:很羨慕傳道的家庭。自從她到臺北讀書以後,就常常聚會;當時侯恩源長老駐牧臺北教會,也常看到長老娘和孩子,所以她很羨慕傳道的家庭。既是如此,很明顯她願意跟我交往,於是我們就為將來的傳道家庭生活做準備。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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