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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40期2022年9月)
藝文特區:講臺上的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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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在講臺上的誘惑是多麼的大嗎?

也許,對別人來說,不就是上臺分享信仰,為何會有誘惑?

我曾為了隔天要上臺分享的內容,在準備一章經節時,看到上面一段又一段的教訓,非常符合那時遇到讓我憤恨不平的處境。

我知道我可以藉由這些經文,去指摘某個人;而我也知道,那個人在那一天,也可能會出現在臺下聽我說;就算那個我想指摘的人沒有來,我也可以說給其他知情的人聽。

這對當下的我來說,是多麼誘人的做法;那時內心是極度不平的,我覺得,既然教會沒有人要說,那為何我不去說呢?如果大家都因為怕事,而去縱容某些人事物,我是不是更應該在講臺上說出來?甚至,會不會今天就是神希望透過我去講呢?

這樣的意念在心中打轉很久。那一刻,我很渴望可以在講臺上,去批判那些我早已看不慣的人事物,還有那些一而再、再而三所犯的錯誤;我甚至可以肯定,就算我今天真的責罵了,我也可以坦然無懼地說:我是對的,你無法從我的批判中找到問題,我也篤定被罵的人絕對無法反駁。

但事實上,這是一份極度可怕的誘惑……

後來我並沒有這樣做。

當時,我的內心有一股聲音對我說,如果自己寫的這份講章,都無法使自己反省,那我又能夠去改變誰?當我自以為大義凜然,想要去指摘某個人的時候,我是不是間接變成——只有我自己才能決定誰能得救;我是不是已經站在比神更高的位子,來指導神的義呢?

過度渴望神公義彰顯的我,錯誤的把自己的正義感,套用在神身上,卻以為那就是神的義,而試圖合理化在臺上批判的行為;還始終認為,我能夠藉由講臺上的分享,去改變一切。

但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一20)。

我始終還記得,如果無法感動自己、如果無法反省自己,那麼這份講章就有如鳴的鑼,響的鈸一樣,空有聲音,卻沒有力量去撼動任何人(林前十三1)。

還有另一段經文,耶穌說: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路十七3-4)。

我想,主耶穌就是在提醒我們,比起在講臺上說什麼,自己更應該在講臺下做些什麼。我也很深刻知道,自己很難成為一個願意放下而饒恕的人,也看不慣教會那些不平的事;但我認為,至少,不要讓講臺變成砲臺,而是讓自己的每篇講章,都成為自我反省的起點,才會有所改變。

之所以想起這樁往事,是某一天在教會聚會後的禱告,長老在大家跪下要禱告前,他忽然開口,提醒著父母要多關心自己的孩子,幫孩子禱告,能夠努力求聖靈。

我想,長老做了一個很好的示範,站在講臺上的人,終究是為了去愛臺下的人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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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畀予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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