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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色列全家得救」的角度談獨一真教會
這十年來,我們教會很多對青年在婚禮宴席的會場,播放雙方的照片:從嬰兒開始、小時候、青少年、大學時期……等等。在我們眼前所看到的新郎新娘是最英俊、最美麗的,但有時候他們過去的相片,讓人覺得怎麼差這樣多?!你不會說這照片是別人,而是肯定地認為是新郎或新娘小時候的樣子。
我們可以視獨一真教會為一個待嫁的新娘,末後主耶穌再臨就是要迎娶祂的新娘回天家。如果把剛剛羅馬書十一章25-26節視為待嫁的新娘,有「列國的全數」與「以色列全家」,但是因為這時間還沒有到,我們也可以根據聖經的應許,找這「完美的新娘」小時候有什麼特徵,然後再看看真耶穌教會是不是符合這個特徵與條件。
第一,因為末世方舟要把福音傳給猶太人,因此這間教會一定要守安息日。如果你看出埃及記第三十一章,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神就跟他們立約。那時候神跟他們有兩個立約的記號,這些記號所象徵的就是神與以色列人的「盟約」,既然是盟約,之後一定會實現,包括不久的將來,神要帶領他們進去迦南地,以及神要作他們永永遠遠的王,他們要成為神的子民。這兩個證據,一個是他們要行割禮,第二證據就是出埃及記三十一章13節所講:「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16節「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17節「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換句話說,這是神跟他們立約的證據,是永遠不可以改變的。所以若有一間教會說自己是真教會,但他們卻不守安息日。你想,那怎麼有可能把福音傳給以色列人呢?
再看以賽亞書第五十六章,這也談到未來的應許,神說祂要「招聚以色列被趕散的」。確實在1949年,他們真的回來了,但那個是政治上的以色列,也是還不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的以色列,但是這節最後一句話又說:「在這被招聚的人以外,我還要招聚別人歸併他們」(8節)。「別人」,就是我之前說到的「列國的全數」,神不可能招聚一大堆人歸化以色列籍,成為現代以色列國的國民,因此這個「招聚以色列被趕散的」,一定指的是信仰上的合一。但誰是在神招聚以色列被趕散之前,那些「這被招聚的人」呢?我們看回第6節:「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祂,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祂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祂約的人」。神並沒有因為揀選非猶太人就改變祂與以色列人立約的原則,因此「這被招聚的人」就是「與神聯合的外邦人」,後半句說「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祂約」的這群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也就是他們的禱告神垂聽,他們的獻祭被悅納,那時候神又說:「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7節),不但包括以色列全家,也包括各國各族各民各方的「萬民」。這兩段聖經文,給我們非常強烈的證據,那個可以傳給猶太人、讓以色列人全家得救的那間教會,是由非猶太人建立的,而且他們一定要守安息日。
第二,這個教會是有方向的,尤其東方對聖經來說尤為重要,譬如說伊甸園就座落在東方,但我們所講的東方,是以以色列為中心的東方,不是以澳洲為中心的東方,因為相關經文很多,沒辦法一一地講。
有一節經文可以明顯看出「從東方而出的教會」是與以色列救恩有關係,以賽亞書四十六章10節,這段話特別講到末後,就是將來的事情,以時間軸來說是最後了,就是主耶穌要來的這段時間,神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到底神在籌算什麼呢?就是13節:「我的救恩必不遲延;我要為以色列—─我的榮耀,在錫安施行救恩。」意思是神要拯救祂的榮耀──以色列人,是指藉由拯救不可能信主的猶太人,讓全地頌讚祂奇妙的大能。那誰要執行這個工作呢?「我召鷙鳥從東方來,召那成就我籌算的人從遠方來,我已說出,也必成就;我已謀定,也必做成」(11節)。而且這單數形式的「成就我籌算的人」,可以指一群人所組成的一群,也就是主耶穌唯一身體的那間教會,這教會是從以色列的東方而來。
第三個條件是這教會要有聖靈的同在。以西結先知曾看到一個異象,他到了一個平原,平原上面都是死人骨頭,那時候神叫以西結發預言,結果以西結就發預言了:「正說預言的時候,不料,有響聲,有地震;骨與骨互相聯絡」(結三七7)。甚至「有皮遮蔽其上」,把骨頭包住了,但8節說「只是還沒有氣息」。簡單講,就是從一大堆死人骨頭,變成一大堆沒有氣息的屍體,這就好像一大堆殭屍在你面前,你肯定會被嚇死!
後來神又叫以西結再發預言(9節),他正在發預言時候,「氣息就進入骸骨,骸骨便活了,並且站起來,成為極大的軍隊」(10節),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11節)。神已經把答案直接告訴以西結,沒有其他答案了。到底那氣息是指著什麼?「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14節)。這些以色列人要怎樣被拯救,就是他們一定要領受神的靈,就像那時在耶穌升天之後,所建立的教會一樣。因此末後唯一的真教會一定要有聖靈同在,能夠有權柄向他們傳福音,然後聖靈進入到他們裡面,引導他們歸入主的名下。
最後還有一件事情,如果你看到羅馬書十一章26節:「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他們要怎樣得救?後半句說「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27節「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換句話說,這救恩不是政治上的拯救,而是與真教會一樣,透過主寶血的洗禮洗去罪的方式來拯救,透過洗去罪的方式重新立約。
神曾經透過撒迦利亞先知講一段預言。在撒迦利亞書十二章,特別講到猶太人在末後的日子要發生什麼事,10節提及「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誰把耶穌扎在十字架上?約翰福音明明寫的是一位兵丁,他極有可能是羅馬兵,但約翰卻引用這節認為是猶太人扎的(約十九37)。這裡說的「施恩叫人懇求的靈」,很清楚再次提到聖靈要臨到信主的猶太人身上。我們再看十三章1節,神說祂要為了他們「開一個泉源」,為了要「洗除罪惡與污穢」,也就是這間教會必須要有赦罪的洗。很多教會認為洗禮只是入教的儀式,所以說任何方式都可以,但是聖經告訴我們,赦罪的洗禮是要洗去我們的罪,我們今天不是要講洗禮道理,因此關於洗禮的主題我就在此打住。換言之,末後唯一的真教會一定要有赦罪的洗禮,才有條件可以洗去他們的罪。
因此我綜合剛剛說的四個條件,末世拯救世人的方舟,也必須是能夠使「以色列全家得救」的那間教會:
第一,一定要守安息日。因為安息日是神跟以色列人所立的永遠的約。
第二,一定要從東方出現。這跟神救恩的應許有關係,如同先知預言基督會降生在伯利恆,神就一定要使祂在那個地方出生。同理,這教會要從東方出來,如果從西方,這條件就不符合了。
第三,一定要有聖靈同在。
第四,一定要有赦罪的洗禮。
如何看待其他教會
我不會說不符合以上這些條件都是假教會,對那些虔誠的基督徒來說,我會這樣認為,他們是如同以實瑪利一樣是「次子或庶子的教會」,這是對應希伯來書記載的新耶路撒冷是「名字記錄在天上的長子之教會」2。亞伯拉罕有八個兒子,只有長子能夠跟他同住,繼承他的產業,其他的兒子就是拿了一筆錢,就離開爸爸,去獨立生活(創二五6)。加拉太書第四章,這邊特別舉出當時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位是以實瑪利,一位是以撒,23節說以實瑪利是按著血氣生的,就是男女結合自然就生出來的小孩。但是以撒不一樣,他是媽媽無法生育,卻著實地憑著應許把他生下來,也因為神對亞伯蘭所發後裔的應許早於以實瑪利,所以在神的眼中,以撒才是承受應許的長子。「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並且「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28、30節),就是要離開他的爸爸,因為只有應許生的長子,才能夠與父親同住並承受產業。
所以對於我一開始所說那些虔誠的基督徒,絕對不要忽略,甚至藐視他們虔誠的心,也不要認為這些都是假教會。但他們就像以實瑪利一樣,不是應許生的,最後無法承受產業;他們終究還是要再一次選擇是否願意回到應許所立的真教會裡面,也這就是羅馬書十一章25節所說的「列國的全數進入」的那個時候。
如果你認同剛剛讀到聖經所講的末世唯一真教會,必須擁有將天國的福音傳給猶太人的條件,就是守安息日、從東方而出、有聖靈同在、有赦罪權柄的洗。當然不只是這些,然後你再看看你現在所處的這間教會,是否有符合這些條件?雖然真耶穌教會還沒有傳到以色列,也還沒有傳遍全世界使「列國的全數進入」,但就像我之前所說的新郎新娘小時候的照片一樣,我們可以用更成熟的信心去查考、比較,而不是用我們理性的邏輯一味地懷疑,不是嗎?
(全文完)
註:
2. 希伯來書十二章23節此經文內容乃希臘文直譯,和合譯本譯為「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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