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電子圖書       English 
電子圖書首頁 |  分類瀏攬 |  研讀聖經    
 (聖靈月刊第542期2022年11月)
主題特寫:從聖經看死亡

一、前言


死亡是每個人都要面對的問題,卻也是每個人無法了解的問題。因為活著的人,沒有死亡的經驗;而已經死去的人,無法將死亡的情形告訴我們。死亡對人類而言,一向是個未知的謎,卻總令人好奇而思擺脫。

究竟死亡如何定義?基督教有何說法?死亡的起源為何?真有人曾勝過死亡,且能助人脫離死亡?以下擬根據《聖經》探討這些問題。


 

二、死亡的起源


起初真神造人,是用地上的塵土造人,這是人的肉體。祂又將其氣吹進人鼻孔裡,使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於是人有了靈魂(創二7)。所以人有肉體的生命與屬靈的生命。

神造人本來是要讓人能永遠活著,在神的創造中,死亡並不存在,死亡是人受到神懲罰的結果。亞當在伊甸園的時候,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後來亞當違背神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就受到神的咒詛,屬靈的生命立即死亡,是指靈命與神分離。亞當肉體的生命也走向死亡,他活了九百三十歲就死了(創五5)。這是人類死亡的起源。

死亡不是來自神的創造,而是來自人的犯罪,是人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3-15)。亞當、夏娃的私慾是什麼?是他們渴望眼睛能明亮,能像神一樣有智慧、能知善惡(創三5)。因而違背神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三、死亡的種類

《聖經》中的死亡,可以分為下列三種。

第一,是指肉體生命的結束。死亡指肉體死去,靈魂離開身體(參:創三五16-19)。肉體的結束,不代表生命完全消逝,因為靈魂會永存,繼續活下去。所以《聖經》描述死亡時說: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裡(創二五8);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傳十二7);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二三46)。「歸到他列祖那裡」、「歸於賜靈的神」、「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都是指靈魂不會死亡,會繼續存在。

第二,是指屬靈生命的死亡。當人犯罪,他們的屬靈生命與神隔絕,稱為靈命的死亡。所以《聖經》稱犯罪的人,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是與神隔絕的「死人」(弗二1;提前五6;路九59-60)。只有藉由接受耶穌的光照,靈命方能從死裡復活 (弗五14),成為「活人」。

第三,是指第二次的死。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而且死後有審判(來九27;林後五10)。凡恆心行善的人,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不順從真理的人,就以永刑報應他們(羅二6-10)。在《新約聖經》中,使用「第二次的死」來強調末日懲罰的嚴重性。在審判之日,作惡的人要被扔在火湖裡,是「第二次的死」(啟二十13-15)。這是永遠的沉淪,是永遠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靈命永遠與神隔絕(帖後一7-10)。    


 
四、人人都會死亡

我們沒有做錯事,為何要與亞當一樣死亡?因為自從亞當犯罪之後,「罪就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羅五12),所有的人都在罪惡之下死了,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9-10)。罪不但使人肉體的生命會死亡,罪也使人屬靈的生命死亡,就是生命與神隔絕,神就不再與我們同在(賽五九2)。「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它的權下」(羅五14)。


 
五、基督要救我們脫離死亡

人無法解決罪帶來靈命死亡的問題,只有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死,藉著祂的犧牲,我們的罪被神赦免,可以脫離罪帶來的靈命死亡問題,能夠得著永生。因為耶穌是神成了肉身來到世上,祂是無罪的羔羊,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能與神和好,並藉著祂而得著永生(羅五8-11)。

使徒保羅將亞當與基督作對比,他說:若因亞當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五17-19)。所以我們要相信耶穌,就不再被定罪遭受靈命的死亡,而能被神稱義得著永遠的生命。

從屬靈的觀點而言,不相信耶穌,且未接受有赦罪功效洗禮的人,是與神的永生斷絕,是靈命已經死亡的死人(參:約五25)。但主耶穌的寶血帶來赦罪的恩典,凡接受有赦罪功效洗禮的人,他的靈命就重生復活了,成為活人(羅六1-8)。將來不會被定罪滅亡,能夠進入天國,得著永恆的生命(約三16)。


 
六、結語

耶穌是生命的主宰,人的生死掌握在祂手中。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所以相信耶穌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在末日,耶穌要再臨施行審判,相信耶穌的人,要進入天國的永恆中,永遠與神同住,不再有死亡與悲傷,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二一2-4)。而不相信耶穌的人,則要進入地獄遭受永遠的刑罰。

基督徒能夠認識死亡,所以不害怕死亡,靠主追求那永恆的人生。基督徒視死亡是一種福氣,因能永遠與神同住。《聖經》應許說:「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十四13)。
PDF 下載

作者: 吳明真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22
列印本頁
分享好友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