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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42期2022年11月)
真理論壇:從聖經看罪的代價

前言

聖經中時常出現「罪」這個字,意思是偏離了神的正直、標準即是「罪」,並談到「犯罪的」是從「撒但、惡者」而來,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約壹三8)。「罪」會影響人與神彼此的互動,也讓神與人之間的關係產生變化,身為基督徒不可不知,也不可不慎。



一、「罪」造成人與神生命斷絕的關係

當神用地上的塵土按照自己的形象、樣式造人,並將有靈的生氣吹進他的鼻孔,這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一27,二7)。神讓亞當「有靈性」,在東方所立的伊甸園內,使他修理看守;又為亞當造配偶,幫助他,透過伊甸園內的工作、生活,享受神的創造及維護有靈活人的尊榮,並且吩咐亞當說:園中各樣的果子你都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8-17)。但始祖亞當、夏娃被蛇引誘犯罪,導致人失去「永遠靈命與肉體生命」、土地被咒詛,人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到飽足,也要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歸了土;因為人是從土而生,塵土仍要歸於塵土。這是人類與神生命斷絕關係,進入生、老、病、死的人生。神又以皮子做衣服給始祖穿,以遮住羞恥,卻是維護「有靈活人」的尊榮。神又不願亞當、夏娃伸手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受苦難,神就把亞當、夏娃趕出伊甸園,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置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三17-24),不讓人找著或進入。

按照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信說到:「罪從亞當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這是因為亞當犯罪導致人類的生命(靈魂)與神斷絕關係後,即刻產生「肉體生命」的生老病死與勞苦愁煩的人生現象,這是與神生命斷絕的必然結果。因此,人就必須照著神的救贖計畫,重新與神建立生命和諧的關係,如同耶穌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三16-17)。



二、「罪」讓人無法承受神的國

保羅曾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一15-16)。當中所提到「因信祂得永生的人」就是要進入神的永生天國。因此,每個因信耶穌基督並接受赦罪洗禮的人,都是神的兒子,是神家裡的人,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耶穌基督從天再來(加三26;弗一4-10,二19;腓三20-21)。

但保羅在牧會中,看到教會信徒軟弱而心裡焦急,因他深知「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8)。當信徒順著情慾、放縱肉體,必然會得罪神,而無法在盼望基督再來的生活中敬虔度日並保守聖潔。因此針對當代信徒隨從當時社會的亂象,提出警告:「淫亂、拜偶像、姦淫、作孌童、親男色——同性戀、偷竊、貪婪、醉酒、辱罵、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10)。又說:「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兇殺、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五19-21)。由此可見,凡屬基督耶穌的人,若不把肉體的邪情私慾與耶穌同釘十字架,必然在生活中會順著情慾撒種,並放縱肉體的情慾,以至於得罪神而無法進入神的國。



三、「罪」讓人進入第二次的死

約翰福音記載耶穌就是神自己成為肉身來到世上,為拯救世人脫離死亡,藉著拯救讓人進入永遠的國度、享受永遠生命的福樂。所以耶穌在世上傳天國福音的時候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又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約八51)。

因此,有關死人能復活的真理,耶穌在拉撒路死後,來到他的家對馬大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馬大說:「主啊,是的,我信祢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約十一25-27)。

原來,猶太人一直有「死裡復活」的觀念,這是他們的先祖所傳承給他們一個對「死亡」與「生命」的觀念,人類雖因罪導致肉體死亡,且因罪而使靈魂無法歸回生命的源頭,但真正的生命——「靈魂」,是不會消滅,並且永遠存在的。

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中,對已經蒙救恩的信徒提出警告:「有人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弗四18-19)。亦如使徒約翰所說的:「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約壹五16)。這意謂著無法藉著禱告,讓犯至於死罪者重得「屬靈生命」。

對此,希伯來書作者提醒我們,「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來六4-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來十26-27)。經文中所提及「他們」,是指這些不是一時無知被迷,而是明知不對,卻決意犯罪且拒絕真理勸導更正,不願悔改叫罪得赦,並且不斷犯罪,最後就走上了不能回頭的路的人,不能承受永生,與天國無分(約壹五16;林前六9-10)。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中把這種情形,稱為是「第二次的死」(啟二11,二十6、14下,二一8)。



結語

保羅說:我們已經藉著洗禮歸入耶穌基督的人,與耶穌一同埋葬,這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六3-4)。既有復活得永生的盼望,就當討神的喜悅,因神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因為,那棄絕的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帖前四1-8),而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下)。

所以,信徒應該要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得罪神,凡屬基督的人要把肉體連同私慾的邪情,同釘在十字架上,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五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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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信義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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