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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544期2023年1月)
主題特寫:我們需要忘記的事

就是想起來也像流過去的水

這是一個弔詭的題目——「我們需要忘記的事」。以人性來說,那些「無法遺忘」讓我們受傷到刻骨銘心,天天阻礙我們喜樂向前的事,就是「需要忘記」的事,這是神對「精金僕人」的高級訓練課程,十分艱難。

一般人無法超越「想忘而不能忘」的傷痛,於是碎碎叨叨念念,可以循環苦毒自己和家人一生,多麼遺憾!

但是在耶穌基督裡「願意被提升」的人,在聖靈不受時空的萬般可能性裡,「相信的人」是可以完完全全的被修復,可以忘記痛徹心肝的事情,就是想起來,也好像流過去的水(伯十一16)。


 
最難,也最「需要忘記」的事

1. 最愛的人傷害了你

約瑟之痛苦,居然是「親哥哥們」加之的傷害。童子約瑟雖然獨得父親之鍾愛,但他是以真誠的兄弟之情來待哥哥們,卻被親哥哥們陷害丟進無水之坑,後來還賣給以實瑪利人;從愛子瞬間變成待賣的奴隸,這是親人手刃之痛,插進約瑟的內心最深處。

我們聽見過不少父母虐待孩子、孩子騙光父母的錢、兄弟奪產、夫妻相害的事,這些傷害都遠比朋友間的傷痕更深,因為理應是最該信任、最愛的親人呀!面對這樣至深的傷痛,你相信神可以修復你的心嗎?你願意忘記這些苦楚嗎?

約瑟的創傷、委屈指數太高,所以就算貴為宰相,還必須日日喊著兒子瑪拿西的名字來安慰自己:「忘了吧!忘了吧!」

可見他多麼想忘而不能忘,每喊一次就扎心一次!過不了「忘記苦楚」這一關。

然而,約瑟終究恍然明白,自己原來是神的一個棋子,神是下棋的人。等他看清神的佈局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便尊重神的主權,讓往事隨風逝去,饒恕哥哥們,真心忘了曾經的苦楚。神應了他的心,使他喜樂(創四二-五十章)。


2. 最愛的人被傷害了

約伯一天之內,死了全部的孩子。前三項天災人禍奪去財產、牲畜、僕人還好,但是撒但下手之重,災禍催逼之強,一口氣十個孩子全死了,約伯從擁有一切幸福快樂到瞬間被剝光,在極其無比的痛苦中,仍然持守他的純正信仰。但為父的心必然是碎了。

是「天災」害死了他的孩子嗎?約伯口裡沒有說出來的,是對慈愛的神降禍的痛苦困惑,但他在後來與朋友的辯駁當中,透露了一層又一層的凡人內在受傷的脆弱,同時又存在無偽的信心。

我們知道有些人的摯愛被傷害,遠比自己受傷更難以承受。孩子重病、意外受傷、離世、配偶或父母、兄弟姐妹罹重病,看著所愛之人受苦,絕對是恨不得親自交換的無奈和絕望。更挑戰的是,你知道一切都是原先慈愛的神所允許的,這也是活著的義人約伯最過不去的坎。

最愛的人受傷或離世,要去找誰理論呢?要如何忘記呢?

你願意接受神的旨意嗎?你願意順服並沉默嗎?你願意接受世間所有必然要離去的事實嗎?

約伯的過關,在於神在旋風中與他說話,那是突然看清神的絕對偉大,自己就像不足一公分的強辯的螞蟻,那麼卑賤,豈可廢棄神所擬定的計畫?豈可定神有罪?好顯自己為義?(伯四十6-8)。

當約伯的「態度」,從自己是無辜、是無罪、是有義,轉變成無條件降伏和自卑、摀嘴不再發言、懊悔之前的言語,甚至為朋友向神祈禱,他就可以過關、放下了!然神後來又讓約伯從苦境轉回,得到滿滿世上財富和兒女的賜福,但我們相信約伯在親眼見神之後,已經完全看淡世上的一切好事壞事,有神就心滿意足。

他在世上就已經得著神確切同在,見神之後,苦難的傷痕和曾經想要的理由,已如過眼雲煙,只有感謝和頌讚。


3. 自己傷害了別人

保羅在「還是掃羅」的時候,做了常常想起來就懊悔的事情——他是如何殘暴的對付別人呢!

保羅是「想忘而不能忘」的人,他忘不了自己曾經是罪魁中的罪魁,逼迫過「耶穌的忠心跟隨者」,就是逼迫了「耶穌」。他常常在書信中說起蒙了光照的經歷,但耶穌竟親自選召了他!耶穌竟饒恕了他,定意要用他!

保羅「選擇」不再被過往困住,超越自己的過去,如今真正不能忘的——是主耶穌對他新生命的旨意!

是的!就算是基督徒,你也可能一時軟弱,傷害了家人朋友同靈,甚或傷了神的心。這件事不是「不處理」就可以過去,是要先悔又改,確實道歉,誠心付出代價。這才是神要的態度。

如同路加福音十五章,主耶穌用了三個比喻,連續三次強調天父最歡喜的事情。「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32節)、「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叫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7節)。

忘記不是失憶,而是看清楚這件事存在的影響,是怎樣的改變了自己,叫自己重新對神心存敬畏、感謝,然後繼續往前,不再受這事件的困擾牽絆。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13-14)。筆者以為標竿,就是以神為最愛,被神所得是為獎賞!

忘記背後,是放下曾經的人生經驗,不只是前一段「最難忘記的事」,還可以包含生命中的「好事」:曾經的豐功偉業可以忘,曾是生命重心的世間愛戀,最終也可以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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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的先生有一回作夢,夢中他彷彿在一個等候室,裡面有許多的人在等候,再一個一個魚貫進入一個房間。

他很好奇問其中的一位A先生:我們在這裡做什麼?

A:我們在等審判。

先生:審判?為什麼要等審判?

A:因為我們已經死啦!你看!(瞬間出現一個螢幕,正是火葬場在燒遺體。)

現在要燒的人就是你啊!

先生:(嚇壞了)怎麼可能?我剛剛還在做什麼什麼事呢!

(看看正在燒的人確實是自己)我都沒感覺呀!

A:那是世界上肉體的事了,和我們現在沒有關係了。

先生:那我可以再回去嗎?我想好好的靈修自己。

A:不可能了!(雨聲很大,先生就從夢中醒來。)

醒來後先生分享:在夢境中,的確世界上的事,好像都沒有關係了,只擔心我這種信仰能不能通過審判?

我問:會擔心我跟小孩嗎?

先生:世界上的事就像夢一般了!再親的人都切斷了。

這一夢,倒像是此文傳神的註解,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記念。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傳九5-6)。

人睡醒了,怎樣看夢?主啊!祢醒了也必照樣輕看他們的影像(詩七三20)。

聖經喜歡以「一夢」來註解人生,夢中的一切愛恨情仇功過,等睡醒(肉體死亡,靈魂安息主懷)之後,神會輕看作惡之人的影像,也知道得勝的人在世上為祂活過的時光,而現在還進行的如夢人生,且當忍耐暫時的試煉難關,用永恆的高度,超越忘或不忘,以輕快的腳步繼續向永恆前進!

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祢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著祢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詩十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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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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